活动通知:关于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1 18:29:05

关于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属各行业(系统)党工委,市直各部门(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党组,市属各企事业党组织,驻石中央、区属各有关单位党组织: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制度安排,是开展党内经常性教育的有效载体。20XX年以来,全市各县(区)、各领域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认真组织开展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落实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20XX170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弘利教育)

各县(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要以支部为单位建立“支部主题党日”制度,确保全覆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内容,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和党性锻炼,围绕建强组织、建好队伍、提升组织力来展开,聚焦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抓落实,对标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求突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石嘴山提供强大思想动力。

二、基本方式

(一)确定主题

各县(区)、市直各工委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和阶段性重点任务,提前确定主题。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确定的主题,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内容。“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除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外,也可由上级党组织开展,鼓励不同领域党组织联合开展。

(二)固定时间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月在固定的时间开展一次,一般放在每月月末工作日进行,每次时间不少于半天。各县区、各工委根据本地、本领域党组织的行业特点、工作惯例等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本系统党支部统一活动时间。除重大活动和紧急任务外,“支部主题党日”应当按时开展,没有开展的,应当在一周内完成。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等党员不能同时集中的基层党组织可分批组织党员参加。六月份支部主题党日应结合纪念党的生日开展系列活动,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

(三)参加对象

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年老体弱、长期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在党支部同意,可以不参加主题党日活动,但党支部要以适当形式向其通报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支部可根据实际,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加,也可邀请驻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员、驻点干部、党建指导员、群众代表、支部所在单位非中共党员负责人等参加。

三、主要内容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是基层党组织生活的重要平台,其主要内容一般包括:

1.落实“三会一课”。除特殊情况外,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党课,应纳入主题党日进行,不再另行安排。

2.集中组织学习。重点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定内容,结合活动主题,系统性学党章,有计划地安排学习党章内容、诵读党章;针对性学党规,根据党员思想作风表现,明确学习重点,特别是加强《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学习;专题性学系列讲话,每月选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点篇章,组织党员进行专题学习。全面性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组织全体党员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各项部署要求;及时安排学习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重点工作安排,灵活学习形式,强化专题研讨、党员讲党课、专家导学等方式,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3.强化党员意识。组织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时,提醒党员自觉足额交纳当月党费。每年“七一”,组织全体党员集体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党员政治生日活动。可以组织党员在入党月份重温入党誓词。

4.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依托“支部主题党日”,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全体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四个合格”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等程序,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开展党员推优表彰和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依托“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支部谈心活动。

活动通知:关于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