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最新)

发布时间:2019-08-29 15:57:11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综合医改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构建科学有序就诊秩序、缓解看病就医矛盾,根据《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xx70号)、《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意见》(xx180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立x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意见等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配套文件的通知》(xx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根据x、市、区党委、政府推进综合医改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总体安排,立足全区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群众自愿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服务网络,创新运行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我区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二)基本原则。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将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各项措施鼓励和引导患者自愿有序分级诊疗;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级诊疗制度与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财政和医疗保障能力相适应;坚持统筹协调,将完善分级诊疗模式与各项医改任务统筹安排。

(三)目标任务。x年,全面开展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部门协调,完善配套政策,大力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规范医疗联合体,科学实施急慢分治,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促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明显提升。到x年,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全覆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6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率达到100%,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70%以上,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量占应诊疗病种目录总量的9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1.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城市三级综合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同时要结合重点专科建设,组建区域诊疗中心。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提供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上级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属地化管理责任,强化区域内统筹保障,通过政府举办或购买服务方式,科学布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划分服务区域。在城市区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导、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补充的新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构建城市居民步行15分钟卫生服务圈;在农村建立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体系,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大力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医疗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中医药特色诊疗区(中医馆)建设,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

3.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分级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转诊指导目录,划分诊疗范围,探索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开展分级诊疗服务,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能力。以落实职称考评“凡晋必下”制度为抓手,实施二级及以上医院学科带头人或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专家定期到各基层医疗机构坐诊、会诊,开展巡回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和业务培训机制;开展一对一“师带徒”,采取跟师学习的方式由上级医院专家对基层医疗机构技术骨干进行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定期到上级医院接受轮训、专题培训和参加各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对医联体内下级医生进修免收相关费用,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一批能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明确诊断慢性病的医务人员,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4.加大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力度。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通过定向培养、进修、规范化培训、跟师学习等多种途径,为基层培养一批能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及下转患者接续医疗、康复医疗、护理服务的专业医护人员,全面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队伍素质。加强与x医科大学紧密联系与协作,建立全科医生定向培养制度,不断提升基层在岗医师学历层次教育。到x年,力争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中心卫生院每万人服务人口至少有2名全科执业医师。

5.扩大基层药品供应目录。在保障基本药物供应的基础上,按照x的统一部署取消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目录分级管理制度,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配备使用《xxx公立医疗机构非基本药物使用目录》药品;按照临床必需、疗效较好、价格合理的原则,以慢性病、妇儿疾病、老年疾病、急抢救及常见病、多发病人为主,按基药的30%遴选非基本药物品种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满足群众用药需求,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服务能力。

6.全面提升区属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完善x区人民医院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化建设。争取各级财政继续加大投入,加快x区人民医院重点专科及急需薄弱学科建设,严格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强化精神病、老年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妇产科、儿科等临床专科建设。在薪酬发放、职称晋升等方面向急需的薄弱学科倾斜,不断加强专科人才培训,快速有效提升区属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7.积极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加强市第一人民医院、x第五人民医院x中心医院医疗资源有效协作和集约化利用,协调将市级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塞上名医等现有优质资源的优势和特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在保证医疗质量并符合治疗规范的前提下,实行同级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破除逐利机制,强化就诊咨询指导,将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分流到基层;率先开展优质资源下沉,逐步减少三级医院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分流慢性病患者,缩短平均住院日。建立门诊患者单次诊察最短时间制度,进一步提高诊疗质量和运行效率。

8.加快健康保障信息化建设。建立区域性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完善分级诊疗信息管理功能,依托市第一人民医院,与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组建远程网络平台,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实现双向转诊、网上会诊、统筹床位等协作,形成适当的利益分配机制。加快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系统应用,规范远程诊疗、检查检验、用药等服务行为。

(二)加快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1.推动城乡医疗资源纵向整合。根据《xxx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x—x年)》(xx203号)等规定,进一步明确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和任务。根据《x市规范医疗联合体实施方案》,建立医疗联合体管理新模式,开展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改革试点,进一步明确大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区域性协作关系,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的利益共同体,推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推进双向转诊、急慢分治。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医疗资源纵向联合体运行模式。

2.全面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xx1号)和x有关要求,重点在签约服务的方式、内容、收付费、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签约服务以老年人、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为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对于转诊回到基层的慢性病患者可以延续上级医疗机构长期用药医嘱或者由签约医生开具慢性病长期药品处方,畅通向下转诊渠道。

3.积极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结合医疗资源分布、医保基金运行等具体情况,强化医保支付的杠杆调节和监督管理作用,在所有基层医疗机构推广门诊医疗费用总额按人头包干预付制支付方式改革,在x区人民医院实施住院医疗费用总额包干预付制或按病种分值付费方式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医保支付政策向基层倾斜,引导医院控制成本、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将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门诊大病下沉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严格执行《x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管理暂行办法》(xx179号),不得越级诊疗。

4.构建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探索建立辖区内规范的紧密型医疗联合体,通过托管、联办、协作、一体化、集团化等方式,建立二、三级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稳定的“1+1”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模式,明确功能定位,形成责任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逐步减少二、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引导患者在基层首诊。上级医院深化对上转患者“一免三优先”(免挂号费、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服务,尤其是对急、危、疑难、重症转诊患者要建立快速处置通道,使用预留5%—10%的转诊床位,让转诊患者享受到连续、快速、优质的医疗服务。畅通向下转诊渠道,采取上级医院出具治疗方案、远程会诊、音视频随访、巡诊指导等办法,在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康复期、老年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引导患者在基层就近就医。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分级诊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放在突出位置,作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医改工作的总体安排,缜密谋划,创新举措,全力推进,确保实效。

(二)形成部门合力。区卫生、编办、发改、人社等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x区综合医改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分工的通知》(x办〔x16号)明确的职责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共同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对分级诊疗相关制度政策进行深入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转变群众就医习惯,合理引导患者基层首诊,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卫生部门要教育动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主动积极地参与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熟练掌握分级诊疗相关制度规定和标准规范。

(四)严格督导考核。区政府督查室、区医改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把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成效纳入医改督导考核内容,加大对相关部门的督查、考核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督促各单位积极推进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区医改办要建立分级诊疗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估制度,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对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的依据之一,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有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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