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婕用邮协议(DOC)

发布时间:2018-09-17 09:15:33

合同编号:

【襄阳淘宝hjie218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市分公司】

签订地点:日产站

签订日期: 2016328

目  录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第二条 服务内容

第三条 价格及结算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五条 邮件损失赔偿

第六条 免责条款

第七条 保密条款

第八条 争议解决及其法律适用

第九条 其他

第十条 合同附件清单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甲方:襄阳淘宝hjie218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中国湖北省襄阳市北京路4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吴浩婕

组织机构代码:

身份证号:

乙方: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市分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刘根坡

鉴于:

襄阳淘宝hjie218有限公司 自愿选择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提供中国大陆地区的快递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国内标准快递、经济快递等服务;及与上述服务相关的附加服务。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愿意作为襄阳淘宝hjie218有限公司 在中国境内的快递服务供应商,并为其提供上述服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快递服务及相关附加服务等事宜进行充分协商,达成本合同。

乙方拥有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31省、区、市分公司及所辖分支机构(以下称“乙方关联公司”)的合法授权委托,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签订本合同,向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具体服务,甲方(及其关联公司)予以同意。

第二条 服务内容

2.1乙方可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国内标准快递

(√)国际标准快递

(√)国内经济快递

(√)国内快递包裹

(√)国际E邮宝

()代收货款

()收件人付费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

(注:1.根据双方约定,对所提供的服务勾选,未勾选部分可删除;

2.选择代收货款、收件人付费、返单等增值服务,可以合同附件方式,补充约定相关内容。

2.2上门揽收:根据双方约定,乙方委派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上门揽收邮件,邮件寄递范围为为中国大陆地区/港澳台地区及国际地区(注:根据约定,如非全国寄递的,具体描述合作区域范围)

2.3寄递物品:甲方所交寄的邮件仅限于本公司寄递的物品。如发现协议以外他种邮件挂靠、搭载寄递,乙方有权立即取消甲方协议客户相关政策,并停止合作。

2.4“门到门”投递服务:乙方将自甲方揽收的邮件投递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由甲方指定的收件人(收件人本人或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在详情单上签收。

2.5查询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邮件状态查询服务,具体方式为:①甲方可拨打11183,查询邮件状态;②甲方可登陆www.ems.com.cn,查询邮件状态;③微信客户端查询,查询邮件状态;④手机APP查询邮件状态

2.6寄递物限价及保价服务:甲方交寄货物的价值不得超过人民币伍万元,甲方可视自身情况,选择是否为所交寄的邮件进行保价。保价费用按照按货物价值的5收取。对于贵重物品,建议甲方进行保价。保价金额最高限额为国内标准快递单票5万元,国内经济快递单票2万元,国际业务不办理保价服务。

2.7时限服务:乙方为甲方交寄的邮件,提供准确、及时的运递服务。乙方遵循的时限标准为其官方网站www.ems.com.cn对外公布的时限标准。(注:如有特殊约定,可由合作地点省份提供出口至各目的地的具体时限来列表;并且此条款根据具体客户情况,选择性使用)

2.8其他服务:_____________。(可根据需要进行添加,未提供其他服务需删除)

第三条 价格及结算

3.1价格

3.1.1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接受乙方对外公开发布的各项“邮政速递资费标准”的规定,如遇国家政策或乙方统一资费标准或优惠政策调整,合同资费政策相应调整。

3.1.2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可享受乙方VIP客户协议经济资费一.二、三区5+1四区,五区不打折。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寄往县以下(含县)等偏远地区的邮件(执行)/(不执行)优惠政策。(注:标准快递优惠度根据业务量和账期长短综合测定,规模要求与优惠政策可分淡旺季分别制定;)

3.1.3乙方为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提供满足快递运输需求的包装服务,并提供邮政速递VIP客户专属标识。(具体包装材料及VIP客户标识费用详见附件23)。

3.1.4计泡邮件是指邮件体积重量和实际重量中的较大者,作为计费重量,再按照资费标准计算应收邮费。对交寄物品满足长、宽、高三边中任一单边达到60CM以上(包含60CM)的邮件要进行计泡。计算公式为:长(cm)×宽(cm)×高(cm)÷_________=体积重量(kg)。

3.2结算方式及周期

3.2.1结费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支付。甲方(及其关联方)采用银行转账、支票的形式支付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服务费用。具体如下,以勾选方式确定。

□支票□银行转账□现金

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指定付款账号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指定收款账号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3.2.2结算周期:具体如下,以勾选方式确定(按自然日计算)。

□次日结;□周结;□半月结;√月结

3.2.3结算发票类型:

一般纳税人:国内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国际业务:增值税普通发票

非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普通发票

无需提供税务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信息:

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 );电话( );

开户行:( );

帐号:( );

3.2.2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各项税费。

3.2.3结算周期: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应在30个自然日内向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支付服务费用。

3.3结算流程

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每月X日向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提供上月X日至本月X日服务费用明细清单,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提供结算发票。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在收到结算发票后的30个自然日内向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支付服务费用。

3.4异常情况处理标准

3.4.1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明细及发票后,超过结费期5个工作日仍未结清邮费的,乙方按每日1%收取延迟履行违约金,并有权停止提供服务,取消甲方所有优惠待遇。

3.4.2甲方超过30日仍未结付邮费的,乙方除核收滞纳金外,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向甲方追索违约金和相关邮件费用。同时,乙方有权留置甲方交寄的邮件,留置期限为3个月(自寄件之日起计算)。期限届满,甲方仍未付清费用的,乙方有权依法对邮件进行处理。

3.4.3甲方承诺的支付方式若发生银行空头退票,乙方除核收延迟履行违约金外,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向甲方追索违约金和相关邮件费用。甲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4.4 其他结算方面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或甲、乙关联公司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4.1甲方权利义务

4.1.1甲方不得寄递具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的危险品、枪支弹药、毒品、淫秽制品等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现金、金银及一切国家法律、法规、快递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禁、限寄物品,违法交寄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收寄邮件时有权依法验视内件。甲方拒绝验视的,乙方有权拒收。(具体规定详见附件4

4.1.2甲方对交寄的邮件应采用适于运输的足以保护邮件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

4.1.3如遇有大批量邮件交寄,应至少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好收寄准备。

4.1.4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结算周期,及时结算交寄邮件的所有费用,不得以理赔、指标考评等理由拖延支付、拒绝支付或擅自从所欠费用中扣除。

4.1.5对于无法辩别性质的物品,甲方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后方可交寄。

4.1.6甲方需配合乙方定期对邮件详情单以及网站信息进行复核及抽查工作。

4.1.7甲方需要采取合理措施使乙方免于遭受邮件收件人(或相对第三方)提出的索赔或诉讼风险。如因收件人向乙方索赔或提起诉讼造成乙方损失的,对于超出本协议约定赔偿标准的部分,由甲方对乙方予以补偿。

4.2乙方权利义务

4.2.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工作人员与乙方工作人员一同封装邮件。若甲方要求自封,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签订《邮件自封安全协议》,且乙方仍有权对其进行抽查。

4.2.2方有权依法对甲方交寄的邮件进行验视,如属国家法律法规和邮政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禁止寄递的邮件,乙方有权拒绝收寄。因甲方寄递违法或违禁物品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若给乙方造成任何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对于国家法律、法规和邮政行业管理部门限寄的邮件的寄递,由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邮政部门规定办理。

4.2.3乙方无审核甲方交寄邮件实际价值(或声明价值)的能力和义务。

4.2.4乙方应确保甲方交寄的邮件及时处理发出,不得延误。

4.2.5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按时提供每周期的邮费明细清单。

第五条 邮件损失赔偿

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邮件丢失、短少、毁损或延误的,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赔偿:

国内标准、经济、快递包裹邮件赔偿:

5.1保价邮件发生丢失、完全损毁的,按保价金额进行赔偿;部分损毁或短少的,按声明价值比例赔偿。一票多件邮件声明价值按(总声明价值/总件数)计算。

5.2未保价邮件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的,按邮费3倍赔偿。一票多件邮件单件邮费按(总邮费/总件数)计算。

5.3邮件发生延误的(以乙方对外公布的全程时限为标准),免除本次邮费(不含包装箱、单式、保价费等附加费用)。一票多件邮件单件邮费按(总邮费/总件数)计算。一票多件邮件按整票集齐投递预约导致整票延误的,其中可按正常时限到达部分不予承担延误赔偿责任,只承担未按时限到达部分邮件的赔偿。(具体细则详见附件5)(注:此条款根据具体客户情况,选择性使用)

5.4国际及台港澳特快专递(EMS)赔偿:

5.4.1邮件发生延误(以乙方对外公布的全程时限为标准)的退回本次邮费的50%(不含包装箱、单式、保价费等附加费用)。

5.4.2信函、资料类邮件发生丢失、完全损毁的,按每件400元人民币赔偿。

5.4.3邮寄时未在详情单上申报价值的物品类邮件发生丢失、损毁的,按每件400元人民币赔偿。

5.4.4已申报价值的物品类邮件发生丢失、损毁,按申报的实际价值赔偿,内件部分丢失、损坏的物品,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均不超过每件:500+60*W(元人民币)W为用千克整数表示的邮件重量,小数点后零数进为1千克。

5.4.5邮件发生丢失、损毁,除按相关规定赔偿外,退还已收取的邮费和特殊查询费。

5.4.6国际e邮宝业务不办理邮件查询、赔偿。

第六条 免责条款

6.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邮件丢失、邮件内容短少、毁损,或邮件寄送时限超出乙方承诺时限标准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以下情况除外:

6.1.1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保价邮件除外)。

6.1.2寄递的物品违反禁寄和限寄规定,被国家行政机关没收或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的。

6.1.3外包装完好,而内件短少或损毁,签收人签收时未提出异议的。

6.1.4因甲方或收件人过失以及所寄物品本身原因造成邮件损失或延误的。

6.1.5因甲方填写收、寄件人名址、联系电话不全、错误,导致邮件延误的。

6.1.6甲方自寄件之日起满一年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

6.1.7任何由于邮件的丢失、短少、损毁和延误等原因造成的其他损失或间接损失。

6.1.8超过寄递限额以上部分的损失。

6.2不可抗力:如因政府行为、战争、自然灾害、检疫限制、罢工、禁运、地震不同寻常的恶劣天气以及其他类似的属于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客观因素造成的对其在本试运作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的延迟履行或不履行,任何一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不可抗力使对方受到损失,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附随相关证明材料;接到通知的一方有义务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对方赔偿。

第七条 保密条款

7.1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获悉的,由信息披露方按照下述方法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操作流程、IT信息、管理诀窍、市场信息、客户名单、经营策略、财务报告以及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和其它信息及其有关的构想、概念和技巧。

7.2一方应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另一方所披露给己方的保密信息进行保密,事先未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时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披露。任何一方都不得在本合同规定的业务目的之外使用保密信息。

7.3本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一年内仍具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及其法律适用

8.1争议解决

8.1.1因本合同而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争议发生后双方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

8.1.2双方同意使用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条款规定的方式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条款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8.1.3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8.2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进行解释。

第九条 其他

9.1本合同一式_两份,双方各执__份,各份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有效期自2016328日起至2017330日止。

9.3协议有效期内,如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5天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在结清邮费等相关费用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条 合同附件清单

附件1:邮政特快专递邮件资费表

附件2:邮政速递物流专用包装材料价格表

附件3:邮政速递物流VIP标识

附件4:《禁寄物品指导目录》

附件5:邮政速递邮件丢失或者逾限到达赔偿规定

(以下无正文)

(双方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甲方:襄阳淘宝hjie2 乙方:中国邮政速递物

18有限公司 流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章) (合同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曾文燕

签字日期: 20163 28 签字日期: 20163 28

浩婕用邮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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