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社保查询个人账户
发布时间:2020-08-06
镇海社保查询个人账户
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缴费标准见下表,本次参保缴费周期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共12个月:
参保对象 市区户籍
未参加职工基本或住院医疗保险出生年月区间 (含当日
年缴费标准(元/人 成年居民A档
1997年12月31日前出生 700
成年居民B档
1997年12月31日前出生 400
6周岁以下 婴幼儿
2011年1月1日后出生 400
其他未成年人
1998年1月1日后 2010年12月31日前出生 150
本市户籍参保人员中的重点优抚对象、一级和二级残疾人、低保对象、扶助对象、国家供养对象(包括“五保”人员、“三无”人员及孤儿为免缴人员,免缴人员应在办理参保时主动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宁波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等相关证件或证明申请免缴,免缴人员的资格确认以办理参保登记日为准。
居民医保待遇享受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手续?
答:各类居民应在2016年9月15日至10月27日(非工作日除外,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应随带以下资料:
1.自上年参保以来户籍未变化的续保人员:随带参保人员户口本原件,对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提供的《续保花名册》(确认表进行个人基本信息的核对并完成参保档次(成年居民的选择后,签名确认并缴费。零星参保登记的需个别填写《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或在打印的《参保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后缴费。自上年参保以来户籍发生变化的续保人员还另需提供户口本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2.首次办理参保的成年居民随带参保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户口本原件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首次参保的婴幼儿和其他未成年人随带户口本原件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保人填写并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并缴费。未申领社保卡的参保人员还需提供1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片一张。
3.免缴人员须同时提供免缴资格证件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续保或新参保由他人代办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类型自由选择吗?
答:成年居民根据本人情况按年度选择参保档次(即A、B档,选择后在一个参保缴费周期内不能变更参保类型。
四、城乡居民医保是否随时可办理参保手续?如果在参保缴费期内漏保了还能补办吗?
由于各种原因在年度参保(续保缴费期内漏保的居民,可在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中间到户籍所在地的区级医保中心补办参保缴费手续。但为体现与按时参保缴费居民之间的公平,防止有病参保、无病不保,对漏保后补办的人员设立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自待遇享受等待期满的次月起至同期医保年度末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其中因下列原因补办参保缴费手续的,自补办的次月起(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度末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1.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断一个月内人员。
2.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中断次月起三个月内转入人员(需提供职工社会保险参保凭证。
3.本市原新农合参合人员在新农合参合年度最后一个月起三个月内转入人员(需提供新农合参合证明。
4.部队转业(复员转入本市户籍(学籍次月起三个月内人员(需提供户籍学籍从部队转入证明。
5.本市户籍年度内新出生婴儿在出生次月起3个月内的参保人员。其中新生儿出生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跨医保年度的,其出生之日所在年度与下一年度分别为两个独立的医保年度,均按全年缴费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方可享受对应年度的医保待遇。
年度中补办参保缴费手续的人员,其人员类别按参保年度起始前一天对应的年龄计算,其缴费标准及医疗费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等按本年度全年标准执行。
市区各医保经办机构的参保缴费补办受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27日(非工作日除外。
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可享受什么样的门诊医疗待遇? 答:成年居民、婴幼儿及各类学生参保后,门诊医疗待遇具体见下表:
人员 类别
年度内累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
婴幼儿及其他未成年人、成年居民A档 4000元(含以下 4000元以上
社区医院就医个人承担40%,基金承担60%; 三级医院就医个人承担70%,基金承担30%; 其他医院就医个人承担55%,基金承担45% 个人承担 成年居民B档 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