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看法

发布时间:2012-06-26 13:17:00

三大改造完成的意义 三大改造即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国在1952年土地改革基本完成,1953年8月毛泽东同志在一个批示中指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应该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也就是说在整个过渡时期要实现“一化三改”。“一化”即社会主义工业化,就是要发展生产力。“三改”就是要改变生产关系:即对农业、手工业、实行合作化,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 农业合作化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各种互助合作的形式,把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农业经济,改造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农业合作经济的过程。这一社会变革过程,亦称农业集体化。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49年10月至1953年,以办互助组为主,同时试办初级形式的农业合作社。1954年至1955年上半年,是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第二阶段,初级社在全国普遍建立和发展。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底,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第三个阶段,也是农业合作化运动迅猛发展时期。 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 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将民族资本主义经济逐步转变为社会主义经济的理论和实践。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是过渡时期的一项基本任务。从1953年起,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内果断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改造。改造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把资本主义转变为国家资本主义;第二步是把国家资本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 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就是通过合作化道路,把个体手工业转变为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的理论和实践。个体手工业是以私有制和个体劳动为基础、从事商品生产的一种个体经济,在中国国民经济中占有一定的地位。1952年手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21%,农村需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很大部分来自手工业。从1953年起,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导下,决定逐步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改造采取合作化的形式和逐步过渡的步骤,从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再发展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底参加手工业合作组织的人数已占全国手工业从业人数的91.7%,基本上完成了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我国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原因  (1 )土地改革后实行的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是一种个体的土地私有制。这种个体经济,分散、落后、很难抗拒自然灾害,也提供不了足够的商品粮。  (2)个体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很不稳固,经常会出现贫富分化,导致农民出卖土地,使部分农民沦为赤贫,部分农民则可能成为新的富农,使剥削关系重新出现。  (3)国家工业建设和城市发展需要大量粮食。个体农民生产的粮食易被粮商抢购和操纵,使国家征购粮食困难。个体农业难于适应国家工业化建设的需要。2、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的主要问题  (1)改造的必要性。我国所进行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指对民族资本进行改造。在国民经济中,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相比,是先进的经济成分,与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相比,却是落后的成分。社会主义经济越发展,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同生产力发展的矛盾就越尖锐。因此在过渡时期不可能长期保存资本主义经济。  (2)改造的形式。“国家资本主义”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必经之路,按照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联系的程度和社会主义因素的多少,分为低级形式和高级形式。1953年以前,我国实行国家资本主义,重点放在工业中的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和商业中的委托经销、代销等初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上。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是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后,企业的生产资料由原来单个企业公私合营的公私共有,转归国家支配。资本家虽然还对生产资料有所有权,但已不能买卖,只是在定息的形式上被保留着。这时的企业基本上属于社会主义性质。到1966年9月,随着定息的停止,全行业公私合营企业的性质就变为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了。3、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关系  过渡时期总路线是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并存的路线,是变革生产关系和发展生产力的有机统一。社会主义工业化是对整个民主经济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是总路线的主体;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为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实现创造了前提条件。只有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才能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支持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发展。二者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4、历史意义我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极大地促进了工、农、商业的社会变革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实现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任务。政治 上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在我国初步建立;经济上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在我国基本确立;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开辟了道路;从此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的后期,也存在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等缺点。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基础。(1)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能够比较顺利地实现消灭私有制这样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但没有造成生产力的破坏,反而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并且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拥护而没有引起巨大的社会动荡,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2)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我国社会的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几千年来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剥削制度基本上被消灭,社会主义经济成了国民经济中的主导成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中国基本确立。它与1954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确立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一起,完成了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中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3)中国共产党在实践中把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以新的经验和思想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4)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大大解放了我国的社会生产力,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开辟了广阔的前景。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20世纪中国历史上的第二次历史性巨变。这是中国从古未有的人民革命的大胜利,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了前提,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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