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现行教育督导制度理论与改革建议

发布时间:2014-03-05 07:34:23

普通高校现行教育督导制度理论探索与改革建议

要:教育督导是对教育质量的监督、控制、评估指导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普通高校现行教育督导工作以教学督导为重心,忽略了教育是理念、制度、文化、师资、设备、后勤、思政等诸多因素的复合系统。单一的教学督导难以保障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进而出现教育督导难以被关注的盲区。笔者认为,保障教学质量、反馈教育信息、科学的激励机制应是现行教育督导应有的职能,建立独立的教学管理监控体系、树立全面教育督导观念、建立专业的督导队伍、健全督导信息管理是教育督导制度的改革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普通高校;教育督导;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0

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后,《教育督导暂行规定》于1991经国家教委正式出台,目的在于明确教育督导的工作任务[1]。教育督导作为教育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履行本级对下级及有关行政部门教育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的职能,即督政;另一方面履行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学院、系、部监督、评估、检查、指导的职能,即督学[2]。全国各高等院校为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学质量,不同程度的践行着教育督导制度,有力促进了教育质量管理制度化、系统化,教学管理体系日趋完善。

伴随中国高等教育改革逐步深化,教育督导的工作内容及要求不断进步;高等教育对象逐年扩招,教育督导的广度及深度亦在不断扩展[3]。笔者根据自身6年的教学管理工作经验,结合教学工作实际,就现行教育督导制度理论探索与改革建议做一简述。

1教学督导的工作任务

教育督导是对教学质量的监督、控制、评估指导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通过对教学活动全过程及其管理进行检查、监督,掌握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分析与指导,从而保证教育质量[4]。普通高校现行教育督导的核心即为教学质量管理,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1)根据教学计划、大纲以及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检查二级教学院、系、部,教师及学生的有关活动,了解教学活动及教学管理的现状。

普通高校现行教育督导制度理论与改革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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