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业务(含科研)接待费用报销审批单

发布时间:2023-01-25 08:29:48

长沙理工大学业务(含科研)接待费用报销审批单(兼作业务接待计划方案)受接待单位及人员接待部门线(列示人名、职务)接待事由(打√或另作说明)招生就业讲座技术指导课题研讨学术交流其他接待时间日————————经费来源项目:经费来源项目编号:长途交通费交通费短途交通费入住时间地点人数入住天数金额住宿费餐费时间场所被接待人数陪餐人数金额(可增栏)项目金额项目金额项目金额项目金额其他费用费用合计合计:人民币大写:
经手人:经费负责人:二级单位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备注:1、学校业务类经费、部门创收经费发生的接待活动需单位负责人签审,单次接待费用超过5000元的需分管校领导审核。报销时需附邀请函、访问函、会议通知等证明接待活动的有关材料。2、横向科研发生业务接待活动坚持有利于科研业务、务实节俭的原则,杜绝与科研业务无关的接待活动。单次科研业务接待费用超过2000元的须二级单位分管科研的负责人签审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超过5000元的须分管科研的校领导审核。3、接待标准参照(湘财行〔201862号):省部级200/人·餐,厅局级160/人·餐,其余人员140/人·餐。同一批次接待人员,按用餐人员中最高职务级别对应的标准安排用餐。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长沙理工大学业务(含科研)接待费用报销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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