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防控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12:42:55

都司二初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学校执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加强对学生的常规管理,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现病例及时上报班主任及其他教职工若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应及时上报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由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镇卫生院或市卫生防疫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各室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发现病例及时隔离 在校职工或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疑似传染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及时启动隔离室,进行隔离,不得继续上班或回教室上课,科室部负责人或班主任老师及时通知该教职工家属或学生家长,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镇卫生院或市卫生防疫部门将其送到指定的传染病医院作进一步诊治。

三、病愈复课查验

教职工或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县级医院以上或指定的传染病医院开具复课证明,教职工或学生持此复工或复课证明到学校,由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检审核后,方可复工或复课。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 和复课证明进行归档保存,以备查验。

“新冠肺炎”防控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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