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现场处置中的警察第一响应者_李国军

发布时间:2017-10-18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 年第 2 No.2 2014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总第 168 Sum168 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现场处置中的警察第一响应者

(湖北警官学院,湖北 武汉 430034
警察第一响应者是突发事件应对中先期到达现场,采取紧急措施制止危害开展救援的警务人员,属于广义的第一响应者范畴极端暴力犯罪案件多在短时间内造成极为严重的伤亡后果,

公开动态型极端暴力犯罪案件对公安机关的现场处置提出了更高要求第一响应警力的先期处置在现场应急处置中占有先导地位,具有复合性局限性和紧迫性特点警察第一响应者应基于紧急部署策略快速反应,评估确定核心任务,以有效战术干预减缓和制止危害公安机关应立足社会预防,健全情报机制,改进勤务模式装备保障和专业训练,提升应对处置极端暴力犯罪案件的第一响应能力

极端暴力犯罪;第一响应者;警察战术;应急处置
关键词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 2140201402- 0037- 06
在我国经济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中,极端暴力犯罪已成为严重破坏国家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的汹汹逆流,在造成严重的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同时,以其极端暴力恐怖手段制造了难以消弭的社会心理恐慌雾霾2013 6
7 日厦门 BRT 纵火案2014 2 27 贵阳公交车纵火案等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以其极易模仿性对公共场所的安全防控提出了新的挑战 ; 2013 10 28 日北京金水桥暴力恐怖袭击案

2014 3 1 日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袭击案则标志着暴力恐怖袭击逐步向全国发展渗透极端暴力犯罪案件通常发生突然,短时间内即造成灾难性后果,客观上造成应急处置的被动与局限

安机关不仅是事后的清理工调查员,更是预防应对的 防火墙 和现场处置的 拦波堤;不仅要在宏观上推进完善预防预警与应急体制机制建设,更应当在微观层面大力提升基层勤务单位的先期处置能力最先到达现场的小规模警力被赋予了应急处置中的第一响应者角色,

其先期处置行动往往决定了能否在突发情形下最大限度地减缓事件进程,挽救生命

突发事件应对中的警察第一响应者

(一) 警察第一响应者的定义第一响应者

First Responder 是在欧美国家
发展并广泛应用于医疗紧急救护中的志愿救助和社区服务人员,政府为第一响应者提供认证培训和志愿服务机会,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狭义的第一响应者指在医疗领域,通过培训能够在医疗应急中提供基本生命救助支持的人员狭义的第一响应者服务属于志愿服务,并需取得认证资格美国的第一响应者则是更广义的概念,其服务内容从医疗救护扩展至其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并不仅限于志愿服务,也包括专业机构首先到达现场的人如美国国土安全部认为第一响应者是在发生恐怖袭击自然灾害和大规模的紧急事件时,能够携带着信息和资源,有准备有装备首先赶到现场实施救助

作者简介 李国军(1973- ),男,湖北警官学院警察临战学系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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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针对第一响应者的培训和其所提供服务不 仅限于医疗紧急救护,还包括安保消防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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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警察第一响应者先期处置行动的特点 1. 复合性与一般提供紧急医疗救助的第一 响应者不同,警察第一响应者先期处置行动的任 务具有多元复合的特点,其任务主要有制止危害 紧急救助现场控制情报搜集四个方面在复
杂多变的事件现场,第一响应警力必须合理评估, 明确核心任务,集中有限的警力装备资源围绕 核心任务开展处置行动

2. 局限性警察第一响应者的先期处置往往 面临三个方面的严峻考验:一是信息黑障案件 相关信息极为有限,难以识别判定犯罪人,现场 环境难以全面掌控,事件原因过程伤亡情况 等一时难以查明,而且没有多余警力和时间专门 开展相关情报搜集工作二是情境高压极端暴 力犯罪通常会在现场造成极大的混乱,多数现场 死伤惨烈,给警察造成极大的震惊和刺激现场 危险点难以确认排除,可能发生衍生事故,警察 自身也处于极度危险之中现场人数众多,人群 盲目躲避奔跑,喧闹嘈杂,难以有效地组织疏散 三是资源困境到场警力携带的武器装备极为 有限警力人数较少,先期处置行动往往缺乏支 援,以自主行动为主要形式此外,警察第一响 应者面临着更高的行动风险在使用警械武器 制止危害时,需要更为专业的判断,承受着极大
专业技术要求和风险更高的内容
近年来,由联合国国际搜索与救援咨询团
INSARAG 倡议开发,中德 (中国和德国政府) 应急管理项目支持的第一响应者培训项目已在我 国北京四川大连等多个省市举办了多期培 训班,培训课程涵盖灾害常识自救互救基本 搜救技能等专业知识,培训对象也由基层政府工 作人员扩展至应急服务的志愿者然而,针对极 端暴力犯罪案件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警察等专 业处置人员的第一响应者培训目前还较少
公安机关是我国突发事件应对中的重要应急 力量,尤其是应对处置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专 业力量通常认为,公安机关的现场应急处置工 作是高度组织化程序化和专门化的,而在应急 响应过程中警力的集结资源的调配情报的汇 集是随着应急过程逐步分级响应梯次到位的, 并非一开始就以规模化组织化形式开展处置工 这一应急过程可划分为响应控制处置 三个阶段在响应阶段,最先到达现场的基层小 型警力单位在有限条件下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初 步干预和控制,具有紧急反应资源局限自主 行动的特点;在控制阶段,警力逐步集结,现场 指挥机构成立,组织所属各警力单位实施有效封 控,防止侵害影响进一步扩大,为后续处置行 动创造条件;在处置阶段,现场指挥部根据形势 发展定下处置决心,并组织实施,以制止危害
消除危险恢复秩序
警察第一响应者是突发事件应对中先期到达
现场,采取紧急措施制止危害开展救援的警务 人员先期是相对于规模化警力集结后的高 度组织化处置行动而言的,先期到场的警力一般 是派出所警务室巡逻组等分散化的基层小型 警力单位,彼此无直接隶属关系,到场初期的现 场指挥关系尚不明晰警察是担负危难救助 害防止等法定义务的国家工作人员,而非可选择 放弃救助行为的志愿者警察第一响应者属于广 义的第一响应者范畴,提出这一概念的根本目的 在于,应高度重视和发挥先期处置警力的作用, 在勤务模式装备配备专项训练等方面大力提 升其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强调主动作为和先期 阻断,最大限度地减缓突发事件进程,减轻其危 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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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心理压力
3. 紧迫性突发事件通常发生突然,发展迅
速,警察第一响应者必须抓住极为有限宝贵的 反应时间合理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和可能 的损失在昆明火车站01暴恐案中,21 10 分犯罪分子开始行凶,21 12 分铁路值班民 警已经开展先期处置,21 22 分多名民警赶到, 21 33 分将犯罪分子制服,不到 1 个小时,昆明
火车站就恢复了正常秩序 当然,反应速度并 不等于处置能力,在 2006 5 23 日广东
平取枪事件 2013 8 18 日安徽蚌埠 市少女被杀案 等案件中,警察现场处置能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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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导致了极为严重的后果



极端暴力犯罪案件的类型与行为特征

极端暴力犯罪是指犯罪人出于极端的动机和
目的,以严重暴力手段实施的,意图造成重大人 员伤亡财产损失,制造重大社会影响的犯罪行 为的统称极端指犯罪人往往由于自我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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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狭隘和偏激,将暴力视为解决争端意见表 情绪发泄的唯一手段,而无视他人及公众的 利益极端暴力犯罪与一般暴力犯罪的区别更多 的是其手段后果等给公众造成更为强烈的心理 感受,而非构成要件和客观标准的不同,类似的 称谓还有个体反社会犯罪个人恐怖犯罪
报复社会型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如靳高风认 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是指一个人针对特定或不 特定的多数人使用残忍的武力手段实施的造成严 重伤亡和重大社会影响的行为(一) 极端暴力犯罪案件的类型
1. 按犯罪人的人数及组织形式的不同,可将
极端暴力犯罪划分为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即由一 名犯罪人实施的;团伙型极端暴力犯罪,即由 2 名以上犯罪人结伙实施的;集团型极端暴力犯罪, 即由有一定组织分工的犯罪集团实施的,暴力恐 怖犯罪多属这一类型
2. 按犯罪人的动机不同,可划分为报复型极
端暴力犯罪,即犯罪人为报复他人而侵害特定目 标,犯罪人与受害人之间存在某种因果关系;无 关型极端暴力犯罪,即犯罪人为制造影响发泄 情绪而侵害非特定目标,受害人多为普通公众而 与犯罪人无直接因果关系;恐怖型极端暴力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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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且难以封控,犯罪人处于活跃状态,有造成重 大伤亡的紧迫危险,对警察第一响应者的先期处 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昆明火车站01暴恐 案即属于这一类型

需要注意的是,公开与隐秘静态与动态并
不是截然相对的,可能随着犯罪人实施犯罪的整 个过程发生转换动态的持械袭击可能转化为静 态的劫持人质,隐秘的作案过程也可能转化为公 然的暴力攻击无论案件最初以何种样式呈现在 我们面前,警察第一响应者都应该做好必要的战 术准备,并适时转换处置策略 2013 6 22 日上海范某持枪杀人案 ,其侵害目标作案地 点多次转换,在侦查人员正在勘查现场时范某返 回意欲继续行凶,与警察遭遇并袭警虽然事后 看来这是一起典型的极端暴力犯罪案件,但囿于 情报资源等各方面的限制,警察最初只是勘查 一起普通持枪杀人案件的现场,而难以将一夜之 间发生于几地,涉及非法营运人部队哨兵 厂员工等不同身份的数名受害人联系起来,并没 有做好针对性的战术应对
1 极端暴力犯罪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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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即由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实施的,意图以
暴力恐怖手段制造影响施加压力,有明确的
政治目的
3. 按犯罪人所使用的暴力手段的不同,可划 分为自杀攻击型主动袭击型与暴力威胁型
4. 从极端暴力犯罪案件的现场应急处置的角

度,可以从犯罪人作案行为的公开性和活动性两
个维度对此类案件加以分类 (见表 1:极端暴力犯 罪案件类型)公开性指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
是否有意隐藏自己的行为和踪迹,犯罪实施的地 点是公共场所还是隐蔽地点;活动性则指犯罪人 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的时间延续与空间转换,其位 置静止固定还是动态变化
通常隐秘型案件被发现之时犯罪行为已经实 施完成,侵害后果以案件或事故形式呈现,救援 勘查侦查等成为公安机关现场处置的重点工作 公开型案件中犯罪人往往正在实施犯罪行为,公 安机关应该抓住宝贵的第一响应时间,及时进行 战术干预,尽可能制止犯罪,避免侵害后果进一


(二)
犯罪人的行为特征1. 以报复他人发泄不满制造影响为主要目 在极端扭曲的动机驱使下,犯罪人采取爆炸 纵火投毒等隐秘手段,或采取驾车冲撞持枪 刀具攻击等暴力手段,试图造成多人伤亡的 严重后果,这是此类犯罪极端性的主要表现
2001 3 16 日河北石家庄靳如超爆炸案即造 108 人死亡38 人受伤;2002 9 14 日南京 汤山投毒案造成 42 人死亡数百人中毒;2005 9 11 日,艾绪强杀人抢车后驾车冲撞北京王府 井人群,导致 3 6 伤;2009 6 5 日四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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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扩大特别是公开动态的情形,现场混
① 案例综合引用于媒体公开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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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公交车纵火案造成 27 人死亡74 人受伤;2013
6 7 日厦门 BRT 纵火案导致 47 人死亡34

人受伤;2010 年以来的多起针对幼儿园小学的行凶案件中,轻则造成数人受伤,重则导致近 10
人死亡

极端暴力犯罪案件现场处置中警察第一响应者的先期处置策略

(一)
快速反应,开展紧急部署极端暴力犯

2. 多发生于多目标公共场所极端暴力犯罪多选择在多目标的公共场所,意图造成最大伤害

后果犯罪人与侵害目标血缘学缘业缘地缘联系及情感利益等方面的相关性不明显,可能是特定人员,也可能是随机选择的人员一次性致死多人的案件如 2004 2 23 日云南昆明马加爵2009 11 27 日北京市大兴李磊灭门案等往往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和相关性;驾车

冲撞持械攻击纵火爆炸等极端暴力犯罪多针对较为密集的人群,随机性强,侵害目标与犯罪人之间基本无相关性

3. 突发性极强,持续时间短极端暴力犯罪大多实行时间短,极短时间内已造成极为严重的危害后果,现场随即陷入混乱,同时伴随强烈的

心理冲击和安全风险2008 7 1 日杨佳袭警案中,犯罪人十几分钟即在 5 个楼层刺中 11 人,导致 6 人牺牲5 人受伤;2010 3 23 日福建南平郑民生行凶案中,仅仅 55 秒内犯罪人连续砍

13 名小学生,导致 8 名孩子死亡5 名孩子受重伤

4. 部分犯罪事前有征兆尽管极端暴力犯罪的突发性极强,但案发前一般有较长时间的动机

酝酿形成和策划准备部分犯罪人在案发前有反常的行为征兆,向特定目标,或者通过互联网表

达偏激情绪,案发前有预谋准备活动等本质上极端暴力犯罪是可防可控的,遗憾的是这些征兆往往是事后判定,大多在当时并未引起足够注意,难以提前做出预防预警

5. 公开型极端暴力犯罪人多无逃匿计划公开型极端暴力犯罪人事前多无逃匿计划,求生意

愿低在近年来的多起公交车爆炸纵火案中,犯罪人都在无逃生可能情况下引爆或纵火焚车

罪案件现场应急处置与常规警情
处置极为不同,警方需要在急剧变化高度危险的情形下迅速展开部署,先期处置的延误可能会导致更多无辜人员伤亡以美国警方现场处置枪击案为例,1966 年查尔斯·惠特曼枪击案后,
国大中城市为应对劫持人质枪击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相继建立特警队,以装备特殊武器和受过特别训练的警力处置一般警力难以处置的情形在常规反应式警务中,特警队被设计为终极武器然而,精英式的特警队不可能承担大范围的日常巡防工作,往往不是最先到达现场的警力,而非精英的街头巡警恰恰最先到达现场警方的常规处置策略是:巡警到场后实施 牵制

谈判,等待特警队到场处置1999 年哥伦拜恩中学枪击案中警方的现场处置行动受到了普遍的质疑和批评,美国警方检讨了动态枪手 ac-tive shooter案件现场处置中这一常规处置策略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紧急部署 Rapid Deploy-ment的应急策略以区别于常规部署程序警方

公开持械袭击幼儿园学校的案件中,犯罪人几乎都未准备逃匿计划,在实施过程中被现场抓获


认为,在该案件中,如果没有警察第一响应者的主动战术干预,犯罪人持续性的枪击不会停止第一响应警力应该采取行动而不是仅仅等待特警队到达后才开始处置在警方分析的 44 起枪击案中,3 起案件中受过相关训练的警察切实运用了这一策略进行战术干预,其中 2 起案件起到了积极作用,1 起案件在警察进入前已经结束;这一策略对 44 案件中的 11 起可能起到了积极作用,其余案件在警察进入时犯罪人已停止射击,自杀或已被抓获,7其中 3 起转换为劫持人质的情形

从警方处置行动的组织化程度所遭受侵害的即时威胁 (致命或严重伤害) 程度两个维度可以对第一响应行动进行划分 (见表 2:常规部署策略与紧急部署策略)自发即时威胁情形下,在场人员需要在紧迫的致命威胁下做出即时
1966 8 1 日,查尔斯·惠特曼在德克萨斯大学奥斯丁校区的塔楼向校园开火,共打死 13 人,打伤 31
1999 4 20 日,美国科罗拉多州利特尔顿市哥伦拜恩中学 18 岁的学生埃里克·哈里斯和 17 岁的迪伦·克莱博尔德枪杀了
1 名教师和 12 名同学,打伤 24 人,然后开枪自杀第一枚子弹发射的时间为上午 11 19 分,第一名警察 11 26
赶到案发现场,到 11 35 分时,已有 12 名学生身亡特警队在接到报警后 45 分钟左右攻入学校,几乎在特警队攻入同时,两名凶手在 12 08 分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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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在组织化非即时威胁情形下,专业应急部门有充足时间集结力量汇集资源,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在自发非即时威胁情形下,大多在场人员可以主动规避风险,远离危险区域;在组织化即时威胁情形下,警察必须在紧迫情形下采取有效行动而不是消极等待支援,其响应行动的目的重点必须明确而不循常规,非此不能争取极为宝贵的反应时间,更不能发挥有限警力的关键作用急部署与常规部署策略应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并随事态发展及时调整转换在昆明火车站01暴恐案8,现场群众的自救行为属于典型的自发时威胁情形,而在场的车站派出所民警等第一响应警力的应急处置属于典型的低组织水平即时威情形数名民警面对多名暴恐分子的持续砍杀,在极为混乱的情形下勇于作为,利用极为有限的警械,运用转移注意拦阻围堵等策略,为现场群众逃生和特警使用武器制止创造了时间和条件,避免了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发生

2 常规部署策略与紧急部署策略
持人质,或以爆炸纵火相威胁的等情况,应当启动常规部署程序,核心任务是组织快速疏散现场人员,设置警戒区对嫌疑人实施有效封控,为后续处置创造条件;对于正在进行的致命攻击,已造成伤害并可能进一步扩大的,如枪击驾车冲撞持械行凶的,应当启动紧急部署程序,快速向嫌疑人处推进,以求最短时间内锁定嫌疑人,使用必要武力 制止危害,排除危险
基于紧急部署的推进行动可能使警察面临诸多两难选择:等待支援还是先行行动?先行行动可能警力不足,而等待支援则会延误时间;对路遇的伤者应否救助?救助的同时可能犯罪人会制造更多伤亡,不施救可能致伤者于困境;更快一些还是更安全一些?更快能赢得时间,但会不可避免地提升行动风险推进中应牢记制止危害这一首要目标,救助伤者行动安全等都应服从于这一目标没有万无一失的方法,在多种选择衡量中第一响应警力必须应结合警力形势 变化等做出实时调整
(三)
战术干预,减缓制止危害紧急部署策


略下警察第一响应者的低组织水平
并非各自为战,有效的组织是发挥有限警力集体战斗力的必要条件在紧急情形下,第一响应警力可能需要打破原有隶属关系重新编成,临时组成灵活的行动 小组实施战术干预,开展先期处置行动
于持械攻击等非枪击案件的紧急部署应强调迅速接果断制止对于已锁定封控,现场无强行武力 处置条件的,可转换为常规部署程序
第一响应警力的战术编成应紧密围绕当前核心任务,以任务为导向,突出最低安全保障条件下小型警(二) 评估形势,明确核心任务第一响应意味着复杂紧迫的任务与警力装
组的自我指挥和实战能力以枪击案件现场处
置为例,第一响应警力的核心任务是快速搜索推进到犯罪人位置,牵制或制止其危害行为,这一核心任务之外的伤员救护疏散危险品处理等都应交由后续警力处置警力许可的情况下可 4 人编为一支推进 小组向犯罪人可能的位置推进后续警力可 4 人编为一救援小组,将伤员搬运至安全区如果
备不足的矛盾,在多种任务权衡中,警察到场后必须合理评估形势以决定核心任务和处置行动的优先 形势评估的内容应重点围绕犯罪人展开, 如怎样识别犯罪人?其使用何种作案工具?位置是否确定?正在实施何种危险行为?等等紧急情况下应当向最为混乱的可能是犯罪人正在实

施犯罪的区域,边推进边搜集情报边评估,从现场群众中了解相关情报,同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但要注意对现场人员的甄别,以免受到混入人群中的犯罪人突然攻击对于犯罪已经结束并造成重大伤亡的案件,如纵火爆炸投毒等,核心任务是抢救生命,同时尽可能记录现场情况;对于正在进行,暂时无即时致命威胁的案件,如劫
救援小组发现犯罪人踪迹,经与友邻小组沟通后应立即转换为推进小组4 人小组应以菱形队形为基本运动队形,在快速推进的情况下加强对周围的警 戒防护,在通过危险区遭遇目标时应转换为 T形队形,以确保足够的火力压制推进小组
必须明确,越快锁定和制止犯罪人,就可能越多挽救生命推进中可指导群众自救和疏散,但应将伤员

危险品做出标记后交后续警力处理对已经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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