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堽城镇中心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案2013.5.27
发布时间:2013-12-09 15:51:20
发布时间:2013-12-09 15:51:20
宁阳县堽城镇中心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和《宁阳县教育局、宁阳县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规范从教行为,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制定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师德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考核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人员。
三、考核内容
(一)爱国守法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3.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践行师德规范,争做知法守法楷模;
4.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二)爱岗敬业
1.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3.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认真指导学生课外学习与生活,认真组织教学评价和教学反思;
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关爱学生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2.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3.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
4.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四)教书育人
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2.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4.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开排列学生的成绩名次。
(五)为人师表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淡泊名利,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3.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
4.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平等对待学生家长,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六)终身学习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
2.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
3.潜心钻研业务,全面掌握专业知识,熟练运用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成立考核小组
组 长:宁方印
副组长:刘春东
成 员:李昭广 董国平 侯桂环 宁文娟 朱爱芝 孙月华 潘汝华
潘 腾 张文文 顾文辉 张卫东
(二)组织评议
学校考核小组组织学生、家长、教师、管理干部开展师德评议。
①学生评议(10分):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考核小组每班抽取10名学生对本班任课教师进行评议。
②家长评议(10分):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考核小组每班抽取10名学生家长对本班任课教师进行评议。
③教师评议(50分):以级部、艺体办、行政人员为单位,组织本部门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互评。
④学校评议(30分):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对每个教师师德表现进行评价。
(三)优秀指标分配及确定等次
办公室 | 低段 | 中段 | 高段 | 艺体办 | 行政办 |
总人数 | 11人 | 8人 | 10人 | 9人 | 16人 |
优秀人数 | 3人 | 2人 | 3人 | 2人 | 6人 |
师德考核等次在学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师德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五、考核等次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人数所占比例应不超过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30%。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1.公开诋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
2.参与或者支持色情、赌博、迷信、邪教等活动的;
3.公开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宣传、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4.连续10个工作日旷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个工作日的;
5.在职教师从事各种有偿补习活动或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习,影响恶劣的;
6.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
7.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8.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损失严重的;
9.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学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10%的权重计入教师学年度考核结果。
(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三)师德考核等次优秀的,学年度考核方可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聘、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1)学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2)当年不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3)不得调整薪级工资;(4)不得评先评优;(5)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
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政处分、解聘或辞退。
堽城镇中心小学
2013年5月27日
堽城镇中心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表
评价人员( 年级 班学生、 年级 班家长、 部门教师、学校师德考核小组)
考核项目 | 考核具体内容 | 考核得分 |
①爱国守法 (10分) |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3.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践行师德规范,争做知法守法楷模; 4.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 |
②爱岗敬业 (20分) | 1.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3.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认真指导学生课外学习与生活,认真组织教学评价和教学反思; 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 |
③关爱学生 (20分) |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2.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3.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 4.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 |
④教书育人 (20分) | 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2.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4.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开排列学生的成绩名次。 | |
⑤为人师表 (20分) |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淡泊名利,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3.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 4.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平等对待学生家长,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 |
⑥终身学习 (10分) |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 2.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 3.潜心钻研业务,全面掌握专业知识,熟练运用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 |
总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