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与政策 结课论文

发布时间:2014-09-07 17:20:20

关于嫖娼的暧昧与宽宥

薛晶晶 资源环境学院水保122

摘要:

嫖娼是被法律明文禁止的,但是和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之类被广泛认可的公理不同,禁止嫖娼听起来多少带有伦理先行的意味,它更多地关乎道德,而非法理。而在如今的商业社会,在买卖双方的意愿都被充分尊重的前提下,这一论调原本的道德优势似乎也不再理直气壮只不过,嫖娼往往是一件复杂的事情,它常常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搅在一起,暧昧晦涩,让人实难将之从淤泥之中剥出而给予无私的、理性的宽宥。

关键词

嫖娼无罪 情妇反腐 嫖宿幼女罪 李天一案 东莞扫黄 海天盛筵 薛蛮子案 马丁路德金性丑闻

正文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暧昧

如果没有这些把水搅浑的投机分子,人们对嫖娼的态度绝不至于到现在才开始隐隐松动。

1、嫖娼&强奸

嫖娼是违法,强奸是犯罪。这之间的判罚差异足以让一些人铤而走险,通过捏造事实污蔑他人来钻法律的空子了。

201337日,李天一等人因涉嫌轮奸批捕。随后,律师李在珂在微博曝出案件细节,案件不应被定性为“强奸 ”,原因是受害人杨某是酒吧的坐台小姐。

且不说受害人是否真的如其所言,是酒吧的坐台小姐;律师提出这样的说辞,无非是为了虚晃一枪,给公众的同情心降温事实是,这个观点无疑具有相当的群众基础,虽然在本案中由于司马昭之心过于昭彰,这一招似乎并未奏效。但是可以看到相当一部分网友仍然认为,卖淫女理应没有拒绝的权利;强奸发生在坐台小姐身上,带来的伤害应该比一个普通的良家女孩要少。更可怕的是,持有这种观点的甚至还包括以某大学教授为代表的知识分子在内

无独有偶,同年58日,海南万宁6名小学女生被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某及万宁市一政府单位职员冯某带走开房。此一石激起千层浪,媒体后又陆续披露出更多此类潜藏在校园里辣手摧花的衣冠禽兽,情状触目,令人激愤。

虽然该校长最终被以强奸定罪,但此案令08年习水嫖幼案、09年富源嫖幼案、11年略阳嫖幼案等诸多令人痛心的旧案重回公众视野“嫖宿幼女罪”,它的存在给多少兽行开了绿灯,又给多少幼弱心灵烙下了一生不能平复的伤痕。

放任强奸与嫖娼在条例上勾搭混沌,不仅是让公众对嫖娼戴上了有色眼镜,更给了许多犯罪分子无耻开脱的绝佳借口。

2、包养&反腐

作为嫖娼的另一个升级版本,包养情妇在高官显贵中显然不是什么个别现象。近日,因为被情妇举报而后院失火,终至落马的官员不计其数,甚至有媒体称,情妇已成为反腐效力的一股重要力量。

其中,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雷政富事件。20121120日下午,一家网站发文称“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包养情妇并与之淫乱”,重庆不雅视频案随即拉开序幕。次6雷政富被判处有期徒刑13令人咂舌的是,这位高官被曝光的唯一一件贪腐事件,竟是为了支付其情妇的敲诈勒索。

曾任宝鸡市市长、市委书记,陕西省政协副主席的庞家钰,则他最信任的情妇组成11人的庞大“情妇告状团”所扳倒

曾任国家发革委副主任刘铁男的东窗事发,虽然是由媒体人罗昌平在去年年底的网络举报所引起,但烧起第一把火的人,也是刘铁男的情妇。

由此种种,并不能定论包养情妇就是贪腐频出的原因,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养小三”成风,一定给当权者的贪欲添了一把干透的柴禾。食色性也,美色自古就是权贵心里的潘朵拉魔盒,至于是否能够抵御女妖歌声的诱惑,意志力是一方面,重罚的威吓才是更加不可或缺的那部分力量吧。

(二)宽宥

在国家仍然高举扫黄打非绝不姑息的大旗之时,民意其实早已出现裂隙

1、嫖娼——国家态度

201429日上午,央视对东莞市部分酒店经营色情业的情况进行了报道。9日下午开始,东莞共出动6525名警力对全市所有桑拿、沐足以及娱乐场所同时进行检查。一时舆论哗然,莫衷一是。

建国初期,国家曾进行过大规模扫黄,但那个时候不叫扫黄,叫做“解救失足妇女”。

现在几十年过去了,国家仍然以这样纯善的初衷发起行动,得到的却不再全然是掌声。人们更多地把目光投向东莞艰难栖身的年轻女孩,不仅是那些被误解的工人,还有那些“被失业的小姐。她们用身体赚钱,但这并不意味着媒体的镜头可以如此粗鲁地将她们展示给所有人看。他人的不齿和自己的背负往往让她们抑郁难堪,反而走上更偏执极端的道路。这样真的正确吗?年轻的身体是她们自己的私有财产,拿来出卖,要制裁有法律,你可以不认同,但无权鄙夷。

或许这一次,公众想要表达的,不只是法外人情,而是更重要的道德:尊重每一个人的人格和隐私,即使你不认同她的职业。

然而很明显地,央视作为官方媒体的代表,在这件事情上的表现并不够让人满意。

2、嫖娼——公众态度

201343日下午,一个名叫“曹思阳”的微博用户发表照片,透露三亚“海天盛筵”涉嫌举办淫乱“趴”。此微博一出,随即被疯狂转载。

案最终被官方辟谣,但民众仍然热衷于以此为端倪揣测所谓的贵圈另一面。众多外围女的借机炒作更是让事实真相更显扑朔迷离。那么,在此类事件中,公众究竟更多地持有什么态度呢?

2014515日晚电视明星海波因嫖娼被捕然而让人跌破眼镜的是,非但没有因丑闻缠身而一蹶不振,反而更多地得到了大众的宽容谅解甚至是解围辩护。

这不禁让人联想到去年沸沸扬扬的微博大V薛蛮子嫖娼事件。

一个亿万富翁到小区嫖娼而且被捉,而且是在傍晚新闻联播的时候被捉,这本身就是个新闻。但正如某网友所言,嫖娼不是新闻,薛蛮子嫖娼也不是新闻,央视能够报道薛蛮子嫖娼——这才叫新闻!

嫖娼被捉还上了央视新闻,这估计是有史以来头一回——因为这毕竟是一桩普通的嫖娼事件,并非属于应该受到全民监督的官员腐败事件。中国到底有多少失足妇女呢?又有多少嫖客?多少嫖娼被捉的倒霉蛋?为什么只有薛蛮子享受到这种非凡的待遇呢?考虑到其后来公布的反省言论中多有对网络造谣传谣等的忏悔之辞,官方媒体对这场嫖娼案的过分关注实在令人狐疑

(三)嫖娼无罪,

在一个日趋成熟的商品社会,我们有理由认为,公众对不触犯伦理的嫖娼行为的容忍程度会进一步提高,而惯于通过此类丑闻达到其它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的那些媒体们,已经到了必须认真反思自己职业操守的时候了。

笔者的观点是,上帝都会宽恕妓女。没有任何人有资格攻击一名嫖客。当死私德之丑和公共之恶联合起来,就是典型的败坏,是索多玛成再现。如果薛蛮子的私德之丑依靠的是公共权力,那么他必须接受审判,审判的理由依然不是私德,而是公权力的败坏。上海法官群体性招妓事件,该审判的不是私德,而是他们对公权力的滥用。反之,如果只是无关伦理全凭自愿的嫖娼事件,不管是普通民众还是公众人物,他们的个人意志都应该得到充分尊重。

那些大刀阔斧的运动式扫黄和提嫖色变的武断指责,都应该逐渐被时代淘汰了。

最后,提一件国外的事,仅作对比。诚然美国也不是乌托邦,但必须承认在生产力发展遥遥领先的这些年里,社会和公民道德建设的很多方面他们确实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前例。

1964FBI发现马丁·路德·金的巡回讲演,就是巡回嫖娼。于是,在19651月,马丁·路德·金的性爱录音带,被寄给美国的媒体、民权运动的资助者,以及金的妻子。而美国的媒体却出奇一致地拒绝发表这些资料,认为性丑闻与金领导的黑人民权事业无关,相反是胡佛搞的窃听之类,更可恶。

金的丑闻已然坐实。但,当时美国媒体没有跟风FBI,用性丑闻搞臭马丁·路德·金,保证金的公共形象,这有助于推动美国民权运动,最终美国取消了种族隔离,顺应了历史进步的潮流。此为有责任的媒体和政权的胸怀和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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