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学士学位授予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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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学士学位授予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2020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安排,为了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影响,我省2020年上半年学士学位授予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做出适当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
一、稳妥做好春季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
对已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春季毕业生,各高校应在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下,进行后续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对已完成学位论文、尚未进行答辩的春季毕业生,各高校可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和遵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远程视频答辩,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不记名投票;对尚未完成学士学位论文的春季毕业生,导师应加强指导,各高校可通过在线审议等方式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保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春季毕业生及时获得学士学位。
二、提前谋划夏季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
各高校应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统筹做好夏季毕业生的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积极开放文献资源,为学生完成学位论文提供支持;要合理调整优化学士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时间、方式和流程,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期获得学位;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完成学士学位论文的,各高校可根据本科生毕业时间适当顺延培养和学位授予时间,并视情增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三、严格标准做好2020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的要求,我们将于今年制定印发新的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2021年开始执行。请各高校在填报今年申报材料过程中,注意收集整理相关授权审核改革意见和建议,430日前一并报送。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
电话(略)
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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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学士学位授予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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