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班费工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6-30 20:19:25

蓝海黄岛关于制作加班费工资情况的特殊说明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制定的《蓝海酒店集团工资管理规定》现已下发,但因此管理规定下发前,各部门已将部门考勤报至人事部,故造成加班费一项无法正确统计,为保障员工自身利益、提高员工满意度,人事部特进行以下说明:

一、各部门八月份考勤情况

因各部门已将考勤表交至人事部,而且在考勤表中并未标注是否需要攒休,所以九月份在各部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部门需给8月份未休完班的员工放休。如果有员工要求折合成加班费,请各部门于95日上午12:00前将有分管副总签字的攒休记录表交至人事部。(格式详见附件一)

二、为更好的记录员工加班时间,各部门在每月制作考勤表的同时需要记录员工休班情况及攒休天数,每月25日在上报考勤时将攒休记录表一同交至人事部。

特别说明:

在每月记录攒休情况时一定要与员工进行确认,并要有员工亲笔签字,最后由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签字确认,一旦制作加班费后将不再补休,各部门务必将此情况传达到每位员工。

蓝海黄岛人事部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

附加一

XX部门XX月份攒休记录表

分管副总: 部门负责人: 记录人:

关于加班费工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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