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执法应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

发布时间:2018-07-02 03:05:10

安监执法应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

安监执法是安全生产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赋予全生产执法监察部门的一项法定职责,我们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遵守并履行好。从事安监执法工作几年来,我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的学习的研究,对安监执法工作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和思考,感觉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是无法可依,而是多数企业不懂法、不学法、不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十分普遍,这是我国处于法制化进程初级阶段必然存在的问题,也与我们法律宣传工作开展不到位、执法力度不够、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覆盖面有限有一定的关系。

    在当前条件下,我们国家公民整体法律意识不强、有法不依的情况十分普遍,给我们执法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我们不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加以调整,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简单地把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与法律法规的符合性简单地对照,而不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分析和研究相应的对策的话,那么我们的工作就有可能存在执法效果与执法理想目标存在很大差距的情况,这与我们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背道而驰。

    在当前条件下,要把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抓实、抓好,两个主体责任都能得到很好的落实,应该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执法检查环节,既当检查员又当宣传员。一是要严格依法检查。在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时,我们要依法定的程序对其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诊断式”检查,实行“一站式”服务,尽可能通过一次检查指出其存在的所有问题,从而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不能因其生产经营活动与法律法规的要求差距大而降低检查标准,或者只检查部分内容甚至避重就轻的情况。越是安全管理差的单位,越是要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逐项认真对照检查,让企业管理者充分认识到其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而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二是要加强法律宣传。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我们要针对多数生产经营单位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发展、重质量轻安全,不懂法、不学法、不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实际,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其学法、用法、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二、整改复查环节,既当裁判员又当指导员。一是复查意见必须根据复查的实际情形,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合理的裁判。整改合格的签署整改合格意见, 到此为止。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如实签署未整改结论,在复查意见书中写明继续整改的意见或者重新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而且还应该按照安全生产法和行政处罚法予以立案查处。二是对于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单位,除依法立案查处外,还要进行必要的指导,耐心地指导企业管理者如何按要求整改,告诉企业管理者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不仅是处罚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严重后果。引导其从根本上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自觉主动地组织经常性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避免单纯整改检查指出的问题,把复查应付过去了事,企业主体责任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落实的现象。

    三、行政处罚环节,既当审判员又当辅导员。一是要严格实施处罚。对于那些无视法律、拒不执行监察指令、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政处罚的原则,对其实施适当的处罚,且要抓住未整改的问题不放,直到达到整改要求,绝不能听之任之。二是要对其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原因进行研究分析,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其进行必要的辅导,让他们既明确整改依据、标准,又认识到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意义,从而自觉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作者单位:胶州市安监局)

安监执法应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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