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马克思主义哲学知识点汇总

发布时间:2020-05-14 15:52:56

马克思主义哲学知识点汇总

一、唯物论(2个核心、2大原理)

2个核心:物质、意识

2大原理:唯物主义一元论(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物质和意识辩证关系原理

二、辩证法(2个核心、3大规律、4种方法、4对范畴)

2个核心:联系、发展

3大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

4种方法: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相统一

4对范畴:现象与本质、必然与偶然、原因与结果、可能与现实

三、认识论(3个核心、3大规律)

3个核心:实践、认识、真理

3大规律: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认识发展律、真理发展律

四、历史观(2个核心、1大规律、1个基本问题)

2个核心:社会、人

2大规律:社会发展规律

1个基本问题: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关系

一、唯物论(2个核心、2大原理)

2大概念

(一)物质

物质是指由物质具体形态中抽象概括出的一种共性——即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性。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

(物质首先要确立的是它的客观实在性,也就是说它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不依赖于意识存在可以独立存在。同时它又可以为人的意识所反映。

(二)意识

(1)意识产生的充分条件:人脑。意识是物质的产物,但又不是物质本身,意识是特殊的物质——人脑的机能和属性。

(2)决定条件:社会实践(语言促进)。社会实践特别是劳动在意识的产生和发展中起着决定作用,劳动为意识的产生发展提供了客观需要和可能,在人们的劳动和交往中形成的语言促进了意识的发展。

(3)意识的本质: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人脑特有的机能和属性,是物质世界的主观印象,是客观内容与主观形式的统一。

马克思:“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这表明,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依赖于并反作用于物质。

2大原理

(一)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

这是马克思关于世界本质问题的一个基本原理。包含三点内容:

1、世界是统一的,世界的本源只有一个。

2、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而不是某种“始基”的物体。

3、物质世界是多样性的统一,不是单一无差别的统一。

(二)物质和意识辩证关系原理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依赖于物质并反作用于物质。

1、物质决定意识: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不过是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的反映。

2、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

意识是物质世界发展的最高产物,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主观印象,并对客观世界产生能动的作用。意识的能动性集中体现在意识能动地反映和创造世界。

(1)意识的能动性受客观世界的规律性的制约。只有正确反映客观世界和人类现实生活规律的意识,才能有效地发挥能动的作用;违背客观规律的错误意识,则只能导致行动的失败。

(2)意识能动性的实现最终还受制于人类实践的发展水平。一个时代的实践只能实现特定的目的,试图超越时代实践水平的限制,只能流于空想。

【方法论】:(1)一切从实际出发(2)重视意识的作用,重视精神的力量,树立正确的意识,克服错误的认识。

【应用范围】:应用这一原理,说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与党的指导思想、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计划之间的关系,即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立足于基本国情;说明社会主义既是物质的富有,也是精神的富有,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关系,说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二、辩证法(2个核心、3大规律、4种方法、6对范畴)

2个核心:联系、发展

3大规律:质变量变律、否定之否定、对立统一律

4种方法: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相统一

4对范畴:现象与本质、必然与偶然、原因与结果、可能与现实

2个核心:联系、发展

(一)联系

1、概念: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以及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关系。

2、联系的四大特征:

(1)客观性

联系的客观性,就是指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人们可以从事物的固有联系中把握事物,但决不能用臆想的联系代替真实的联系。

方法论意义:联系的客观性原理要求我们承认联系的客观性,按照事物的客观联系观察处理问题,反对主观臆造事物联系的唯心主义观点。

应用:联系的客观性可以用来说明“围湖造田”等生态环境等方面问题,一般的说可以与规律的客观性结合用。(强调客观)

(2)普遍性

任何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交互作用中,不存在完全孤立的东西。这种联系性体现在三个方面: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都是相互联系的 ,也就是说任何事物都有内在的结构性;任何事物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都是相互联系着的各个要素、部分组成的复杂的系统。系统就是由事物内部相互联系着的各个要素、部分组成的有机整体。系统的存在是一种普遍现象。

方法论意义:1、联系普遍性原理要求坚持联系观点看问题,反对孤立看问题的形而上学观点。

应用:联系的普遍性可以用来说明具有“蝴蝶效应”的经济现象如:猪肉涨价引起其它食品涨价等。(强调普遍)

(3)多样性

世界上的事物是多样的,因而事物的联系也是多样的。事物之间的联系也随时间和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联系的多样性表现形式主要有:直接联系与间接联系、内部联系与外部联系、本质联系与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等。

方法论意义:联系形式的多样性要求我们具体分析事物的联系,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建立新的具体联系。

联系是多样的,人们往往容易看到的是那些直接的、表明的和眼前的联系,而忽视那些间接的、本质的、长远的联系。这要求我们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发展的各种条件,做到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应用:联系的多样性可以用来说明资源再利用等“发展循环经济”问题。即“人们能根据事物已有的联系建立起新的具体的联系”。

(4)条件性

条件是指某一事物相关联的、对它的存在和发展发生影响的诸要素的总和。世界上任何联系都是有条件的。离开条件,一切都无法存在,都无法理解。

条件的作用:

其一,件对事物发展和人的活动具有支持或制约作用。有利条件支持和促进事物的发展和人的活动,不利条件制约和阻碍事物的发展和人的活动。

其二,条件是可以改变的,人们在条件面前并不是消极无为的,经过努力化不利条件为有利条件,可以创造出事物发展所需要的条件

其三,改变和创造条件不是任意的,必须尊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不顾客观实际可能硬要去改变条件,做揠苗助长、帮蝶破茧的事情。

方法论意义具体地、全面地分析各种条件(既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又善于化不利条件为有利,创造有利条件),是我们弄清问题、解决矛盾的必要前提,对做好一切工作具有决定意义。

(二)发展

1、概念: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这里要注意区分运动、变化、发展三个概念。

运动:包括宇宙间的一切变化和过程。它主要标志事物变动不居的动态过程,说明事物不会永远固定在一点上。

变化:指运动的一般内容,即运动的多样性。主要指事物内部和外部联系的演变。

发展:指前进的变化或进化,特别是指人类所处的现实世界中从低级到高级、从无序到有序、从简单到复杂的上升运动。

所以发展不是一般的运动,而是前进性的运动。将事物的变化看做一个过程(过去、现在、未来),任何事物只有经过一定过程才能实现自己发展。恩格斯说“世界不是集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

3大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

(一)质量互变规律

事物发展的两种状态:量变和质变。

1、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事物的要素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在数量上的规定性。

2、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另一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3、质量互变规律的基本内容是: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和质变相互转化的规律是事物发展普遍规律。

4、“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

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引起质变,在新的质变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过程,如此循环往复,这就是量变和质变相互转化的规律。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其特点是微小、不显著的变化,表现了事物发展的连续性;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其特点是显著的突变,表现了事物发展的间断性。量变和质变的相互转化。

①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必须有一个量的积累过程,没有一定的量变就不会发生质变。②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巩固量变的结果,又引起新的量变。③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总的量变过程中会有局部性阶段性质变,质变中也有旧质在量的收缩和扩张

5、度

度是指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变的范围,是事物质和量的统一。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范围或幅度。

事物的度的两端的界限叫做关节点或临界点。关节点是一定质的事物所能容纳的量的活动范围的最高界限和最低界限。事物的量在度的范围内变化,事物不会发生质变,量变超出度的范围,事物就会发生质变。

度的极限叫关节点,超出关节点,事物就形成了新的质,量统一体,成为另一事物。

把握度的方法论意义:凡事要遵循适度原则,要注意掌握分寸,防止“过”或“不及”。

(二)否定之否定规律

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

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肯定与否定两个方面。所谓肯定方面,就是决定事物当前性质,保持事物存在的方面;所谓否定方面,就是同事物当前性质相反,促使事物灭亡的方面。

否定之否定规律表明事物自身发展的整个过程是由肯定、否定和否定之否定诸环节构成的。其中否定之否定是过程的核心,否定之否定称为辩证的否定(事物内在矛盾引起的自我否定,包含肯定的否定;既是发展的环节,又是联系的环节,即扬弃。)是事物自身矛盾运动的结果,矛盾的解决形式。

(一)否定之否定的内容和形式

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最终都必然要经过否定而转化为另一事物,但是,事物的发展只经过一次否定是不够的,必须经过两次的否定,事物才能发展到比较完善的阶段

1、从内容上看,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辩证运动。

 2、从形式上看,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的运动

  A、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是前进上升的,

B、发展的道路是迂回曲折的。

      首先,是事物发展的周期性所致。

    其次、是新旧事物斗争和较量的结果。

      第三,复杂条件和偶然因素的影响。 

事物发展既是前进的,又是曲折的,这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前进是包含曲折的前进,而曲折是前进中的曲折。只看到前进性而看不到曲折性,这是“直线论”;只看到曲折性与回复性,看不到前进性,这是“循环论”。这两者都是错误的,都不懂得事物发展的辩证。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否定之否定后的状态并不是原有的肯定的状态,而是一种更上层楼后的“扬弃”。)

方法论意义:对于人们正确认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具有指导意义。按照否定之否定规律办事,要求我们对待一切事物都要采取科学的分析态度和方法,必须同时看到它的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在肯定中看到否定,在否定中看到肯定,不能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要求我们以发展的眼光看待一切事物,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正确对待前进和曲折。

应用:正如我们对待中国传统文化和现代西方文化,都应持扬弃态度,即既克服又保留,既批判又继承,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为建设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服务。

要从事物发展的全过程出发,正确地对待前进和曲折。当我们工作顺利的时候,不要忘乎所以,急躁冒进,要看到顺利的背后可能会有困难和曲折;在遇到困难和曲折的时候,也不要垂头丧气,消极悲观,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以充足的信心,克服艰难险阻,迎接光明的未来。

(三)对立统一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这是因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实质内容和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源泉。

2、两大基本属性:斗争性与同一性(对立性与统一性)

(1)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因差别而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趋势和性质。其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对抗和非对抗两种基本形式。(斗争性是绝对的)

(2)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同一性是相对的)

同一性以斗争性为前提,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无条件的绝对斗争性和有条件的相对同一性相结合,构成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事物的发展、运动、变化。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外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影响因素,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3)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①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矛盾的相对同一性和绝对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事物发展的动力。②矛盾的同一性使矛盾双方利用对方发展而发展、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因素而发展、向着对立面而发展并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构建和谐社会用同一性分析)③矛盾的斗争性推动着矛盾双方力量或地位性质变化,造成实现事物的量变或质变。

3、矛盾问题的精髓: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问题。

(1)矛盾的普遍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一切科学认识的首要前提,矛盾分析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方法论)

(2)矛盾的特殊性: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其特点。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方法论)

(3)矛盾不平衡性原理

现实存在的矛盾不是单一的矛盾构成的,各种矛盾之间和矛盾的各个方面之间其发展是不平衡的,它们在事物发展中占有不同的地位,起着不同的作用。

表现在两个方面: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首先,诸多矛盾中有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之分。主要矛盾是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和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非主要矛盾则是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其次,每一矛盾内部可分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在同一个矛盾内部,对立双方的力量总是不平衡的,它们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也是各不相同的。一般说来,其中一方是主要的,另一方是次要的,这就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是矛盾双方中起着主导作用、居支配地位的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就是矛盾的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

(4)矛盾地位特殊性原理的意义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认识和实践中要坚持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反对一点论和均衡论。

重点论就是要在认识和实践中集中精力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毛泽东把抓重点的方法叫“牵牛鼻子”的方法。不分主次,平均使用精力的方法叫均衡论。

两点论就是在着重抓主要矛盾及其主要方面时也要研究非主要矛盾及其非主要方面,以促进主要矛盾的解决,在此要反对一点论。重点论和两点论是统一的,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

(5)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之间既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具体地说,包括三层含义:

第一,矛盾的普遍性是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特殊性是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共性不能完全包括个性,事物的具体特性即个性比共性要丰富多彩得多。

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互相依赖、互相联结。任何一个具体事物都是个别和一般、个性和共性的统一。一方面个性中包含着共性,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另一方面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共性只能存在于个性之中并通过个性表现出来。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无论怎样特殊,它总是和同类事物中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处,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是没有的。

第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从空间上看,在一定范围是普遍性的东西,到另一范围内则变为特殊性的东西,反之亦然。

方法论及意义: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各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矛盾分析法;分析问题、事情抓关键、看主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

4对辩证思维方法:四种认识客观辩证世界的思维方法,属于主观辩证法。

(1)归纳与演绎:共性与个性。最基本的辩证思维方法。

演绎是从一般性的原理、原则中推演出有关个别性知识,其思维过程是由一般到个别;归纳则是由个别或特殊的知识概括出一般性的结论,其思维过程是由个别到一般。

联系:归纳和演绎互为前提;相互补充。

(2)分析与综合:整体与部分

分析是把事物的整体分解为部分,或把整体的个别特征、个别方面分解出来的思维过程。综合是把事物的各个组成部分或各种特征、各个方面联系起来的思维过程。

(3)抽象与具体:共性与个性、现象与本质。高级思维方法。人对事物的认识经历着从具体(感性)到抽象,再由抽象到具体(理性)的辨证发展过程。

也就是人的思维是经历一个从感性具体到——抽象——理性具体的过程。认识从低级的感性的具体认识开始(人的五官获得的具体的表象),经分析形成概念、判断的抽象认识,又经综合再现具有多方面属性、特点、关系的统一整体,形成高级的理性的具体认识。

逻辑与历史相一致:必然性与偶然性。历史是逻辑的基础和内容,逻辑是历史在理论上的再现,是“修正过”的历史

这个辨证方法现在学界还存在疑义。

方法论: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4对范畴:现象与本质、必然与偶然、原因与结果、可能与现实

(一)现象与本质

(1)本质:靠人的理性认识把握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根本性质。

现象:靠人的感性认识把握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有真象和假象之分。假象也表现本质,它从反面表现事物本质。

(2)本质和现象的联系:

①本质决定现象,现象是本质的表现,我们必须通过现象认识事物的本质。

②现象有真象和假象之分,假象也是本质的表现。

③假象和错觉不是一回事。

方法论:透过现象看本质,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二)必然与偶然

(1)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事物产生、发展、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

必然性: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一定出现的确定不移的。(根本、稳定、支配)

偶然性:发展过程中并非必定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非根本、暂时、从属)

(2)区别对立:①必然性是指在事物发展中一定如此的趋势;偶然性是事物发展中不确定的趋势;②必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偶然性是由非根本矛盾决定的;③必然性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它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偶然性则对事物的发展起影响作用,它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

(3)联系:①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并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②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③一定条件下,两者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方法论:重视必然性,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又要善于从偶然中发现必然,把握有利机遇。

(三)原因与结果

(1)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前后相继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引起现象的现象叫原因,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叫结果。

(2)因果联系的特点:因果联系是有时间顺序的联系,总是原因在前结果在后,但并不是任何前后相继的现象都存在着因果联系(原因和结果的界限是确定的)

(3)辩证关系:(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转化表现形式)

①相互依存: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没有无因之果和无果之因;

②相互作用:原因引起结果,结果又反作用于原因,使结果转化为原因。

③相互转化: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在特定的因果链条中,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不能倒因为果或倒果为因。在不断发展的因果链条中,两者的区分又是不确定的,即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也就是“原因和结果经常交换位置”;

④表现形式多样:一因多果、同因同果、一果多因、异因同果、同因异果、多因多果、复合因果。

方法论: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关系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辩证地分析具体的因果关系,增强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性。

(四)可能与现实

(1)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可能性是事物发展过程中潜在的趋势。现实性是已经产生出来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

(2)可能性的复杂性及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相互依存和转化

①把握可能性这一范畴,要注意区分:可能和现实;可能和不可能;现实的可能和抽象的可能即非现实的可能(看根据和条件是否充分);多种可能性(特别是相反的可能);概率的大小。可能性和现实性相互依存,密不可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

方法论:立足现实,展望未来,注意分析事物发展的各种可能性,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应对不利情况的准备,创造条件使事物好的可能性成为现实

三、认识论(3个核心、3大规律)

3个核心:实践、认识、真理

3大规律: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认识发展律、真理发展律

3个核心

(一)实践

 1、实践是人们能动地改造世界的感性物质活动。即人类特有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一切活动, 特别是改造物质世界的对象性活动。

 2、基本特征:

①(直接现实性)实践与认识的区别;

②(主观能动性)人的实践活动与生物消极适应活动的区别;

③(社会历史性)实践是人和社会的存在方式。

3、基本形式:

物质生产实践,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

社会政治实践,物质生产实践基础上形成了复杂的社会政治关系。

科学文化实践。创造精神文化产品的实践活动。

(二)认识

1、(能动的反映论)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a、坚持了唯物主义反映论原则,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

b、揭示出人的认识所具有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特征

c、强调能动性和反映性在实践基础上的统一,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是以实践为中介而实现的。

2、(能动性)主体反映客体的过程就是主体获取并加工、处理客体信息的过 程,需要发挥人的信息选择机制和信息重构机制的作用。

3、(创造性)人的认识不仅仅是客观事物的“摹本”,并且为改造客观事物提供“蓝图”。

(三)真理

1、真理:是指经过实践检验,人们对于客观事物正确的认识。

3大规律: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认识发展律、真理发展

(一)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实践决定认识,认识指导实践)

1、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它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具体表现在:实践是认识的(源泉),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根本(标准),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

 2、认识对于实践也有巨大的反作用。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它不但具有再现客体的反映性特征,而且具有实践所要求的主体能动的、创造性特征。

具体来说:实践作为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本身就包含认识的因素,需要以正确的认识作先导认识活动及其成果具有(相对独立性),遵循其特有的逻辑认识能够反过来(指导)实践

 3、认识反作用于实践有两种情况:a、正确的理论指导实践会促进实践;b、 错误的理论指导实践会阻碍或破坏实践。

(二)认识发展规律

认识运动是一个辩证发展过程: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认识运动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

1、从实践到认识

这个过程中,认识采取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种形式,并经历了由前者到后者的能动飞跃。

(1)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由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事物的各个方面的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感性认识虽然生动形象,但还没有深入到对事物的本质的认识。

(2)理性认识是指人们借助抽象思维,在概括整理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达到关于事物的本质、全体、内在联系和事物自身规律性的认识。理性认识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具有抽象性、间接性的特点,它以反映事物的本质为内容,因而是深刻的。

(3)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有密不可分的辩证关系:

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必须以感性认识为基础。 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和深化为理性认识,只有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才能把握住事物的本质,满足实践的需要。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渗透,相互包含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辩证统一的,统一的基础是实践。

(4)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过渡,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勇于实践,深入调查,获取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这是正确实现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基础。

必须经过理性思考,将丰富的的感性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有此及彼、由表及里地制作加工,运用辩证思维的科学方法,才能将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2、从认识到实践

从实践到认识,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能动的飞跃。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这需要科学理论的指导

(1)只有在实践中才能产生正确理论;理论只有回到实践中去,为群众所掌握,才会变成巨大的物质力量,真正实现对客观世界的改造,显示出理论的作用;理论只有回到实践,才能得到检验和发展。

(2)实现理论向实践的飞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一般理论和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只有这样,理论才能真正发挥自己的指导作用,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

理论要回到实践中,需要经过一定的中介环节。(确定实践目的、形成实践理论、制定实践方案、运用科学的实践方法)

理论要回到实践中,还要为人民群众所掌握。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理论只有为群众所掌握,才能化为改造世界,改造自然的物质力量。

3、认识运动的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

造成认识过程反复性和无限性的原因是:

(1)人们对事物的认识,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往往不是一次完成的。主观来说,人们受到自己认识能力和实践活动范围的限制。客观来说,受到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以及客观过程的发展和表现程度的限制。

(2)从人们具体的认识过程看,当某一思想、理论、计划、方案等,经过多次反复,在实践中达到了预想的结果,就算完成了,然而对于认识过程的推移,人们的认识运动还没有完成,而且永远不会完成,因为物质世界及其发展是无限的。

(3)认识运动的反复性和无限性决定了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统一是具体的和历史的。也就是说,人们的认识和客观过程的符合是—定的具体历史条件下的符合,是在社会实践发展的—定的具体历史阶段上的符合。反对割裂二者统 一的“左”和“右”的错误。

(三)真理发展规律

1、真理:是指经过实践检验,人们对于客观事物正确的认识。

2、真理的四大属性

(1)客观性:真理的内容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a、真理中包含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b、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社会实践。

但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通过人的思维表现出来,如经验、表象、概念、判断、知识、理论等。

错误观点:实用主义鼓吹“有用就是真理”,否认真理的客观性。

(2)一元性

真理客观性决定了真理的一元性:对于特定客观事物,真理只有一个,不因主体认识的差别和变化而改变。在人们认识活动中,由于主体认识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等方面的差异,人们关于同一个课题的认识结果往往会有所不同,有时候甚至截然相反,但是这并不表明观点不同的人都拥有真理。

(3)真理绝对性和相对性

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的含义:①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包含不依赖于人的客观内容。(客观性)②世界是可知的,每个真理的获得都是向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可知性)

真理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的正确认识是有限度的: 从广度上说,它只是客观世界的一定范围、方面的正确认识,有待于扩展;从深度上说,它只是对特定事物的一定程度、层次的近似正确的认识,有待于深化;从进程上说,它只是对事物的一定发展阶段的正确认识,有待于发展。

二者的辩证关系: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同一客观真理的两重属性,任何客观真理都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统一。人们只能通过认识一个个相对性真理去无限的趋近于绝对真理,绝对真理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相对真理包含绝对真理的颗粒,因此人们的认识发展过程是永恒的,无数相对真理总和构成绝对真理。绝对真理寓于相对真理之中,相对真理包含着绝对真理的成分和颗粒。这就要求我们以科学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和一切科学理论。

(4)真理与谬误的辩证关系

区别:真理是同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相符合的认识,是对客观事物本来面目的正确反映。谬误则是同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相违背的认识,是对客观事物本来面目的歪曲反映。就一定范围、一定客观对象来说,真理就是真理、谬误就是谬误,二者有本质区别,不能混淆。

联系:①真理是与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的,没有谬误也就无所谓真理。②真理的发展是通过与谬误的斗争来实现的。真理的每一个进步都意味着谬误被批驳、被放弃、被真理所取代。

③真理和谬误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真理和谬误的区别和对立并不是绝对的,真理是具体的,任何真理都是在一定范围、一定条件下才能够成立,如果超出这个范围,失去了特定条件,它就会变成谬误。谬误在一定条件下也会转化为真理。

方法论:错误往往是正确的先导,失败乃成功之母。“吃一堑长一智”,只要人们分析失败的原因,化不利为有利,就能从失败中汲取教训,变失败为成功。

3、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1)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

①实践是沟通主观和客观的“桥梁”,不仅具有普遍性的优点,还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

②只有实践才能把主观同客观联结起来并加以对照,从而检验主观是否同客观相符合。

(2)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即确定性是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个标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

①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此外再无别的标准;

②实践也一定能够检验认识的真理性;

③凡经过实践检验过的都包含绝对真理的因素。

(3)实践标准的相对性即不确定性是指:

①一定历史阶段的具体实践具有局限性,往往不能充分证明或驳倒某一认识的真理性;

②实践检验真理是一个过程,不是一次完成的;

③已被实践检验过的真理还要继续经受实践的检验。

4、真理与价值的统一

(1)价值:哲学上的价值是客观世界满足人需要的意义。(艺术品带来美感、经济活动产生效益等)

(2)价值的特征:

客观性:人的需要具有客观性;用来满足人的需要的对象具有客观性(客体的性质属性是客观的);满足人的需要的过程和结果也具有客观性。

主体性:由于价值关系的形成以主题需要为中介,客体对主体的意义会因主体及其需要不同而不同。不同主体价值不同:药物对于健康人和病人有不同价值。

社会历史性:各类能源(石油、木材、太阳能、核能)不同历史时期的价值不同。

多维性:钻石有审美、经济、科研等方面价值。

(3)真理和价值的辩证统一

真理是人们在实践中对客观世界的本质和规律的正确认识, 是人们认识世界的成果 而价值是具有一定属性的客体对于人的需要的意义, 是人们在实践中改造世界的成果。真理和价值所表示的实际上是客体在实践中对于主体的一种关系: 真理是主客体在实践中形成的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价值是主客体在实践中形成的需要和满足需要的关系。成功的实践必然是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辩证统一。

价值的实现是以遵循相关真理为前提的。在实践中, 价值的实现, 意味着实践在一定范围内达到了目的, 意味着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功。然而, 任何价值的实现必然表明人们在实践中遵循了相关的真理, 否则就不会有价值的实现。

获得正确的价值认识是以掌握相关真理为根据的。价值认识是指主体关于客体对于主体意义的认识,是一种评价性的认识。价值认识在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是对实践起导向、驱动和制约作用的精神因素。没有正确的价值认识, 就没有正确的实践目标, 就没有正确的价值尺度, 实践是不可能成功的, 也就谈不上实现价值。

真理必然具有价值。任何真理, 只要它是对客观世界的本质和规律的正确反映, 它就迟早会给人带来价值。

真理和价值在实践和认识活动中相互制约、相互引导、相互促进。真理和价值作为制约实践活动的两个尺度, 它们共同对实践发生着作用。

方法论:

一、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和解放思想

二、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必须勇于创新

四、历史观(2个核心、1大规律、1个基本问题

2个核心:社会、人

2大规律:社会发展规律、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规律

2个核心

(一)社会

 1、(物质要素)地理坏境、人口和生产方式是构成社会运动的基本的物质要素, 这些要素的总和构成了人类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

2、社会与自然(可持续、协调)

  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a、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自然前提和必要条件;

  b、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

  c、维护生态平衡,自觉控制人口增长,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努力实现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协调发展:

  a、社会发展是—个人类与自然协调发展的过程;

  b、社会发展是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

  c、将发展科技与生产力与保护生态环境有机地统一起来;

  d、将人类生活的内在尺度和生态环境规律的外在尺度有机的结合起来。

 3、(基础)社会生产实践和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4、(本质)如何理解社会的本质,这是历史观的核心问题。马克思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二)人

 1、人的本质:(1)从人与动物的区别来看,人的本质在于能够制造并使用劳动工具。(2)从人与人的区别来看,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本质是(人的社会性)

 2、人的本质是(具体的、历史的)

1大规律:社会发展规律

(一)社会发展规律

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主要在四个方面:根本动力、直接动力、重要动力和主体动力。

1、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社会基本矛盾

(1)社会形态更替归根结底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结果。其中生产力的发展具有最终的决定意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性,从根本上规定了社会形态更替的客观必然性。

(2)生产力与生产关系

区别:生产力是指人类改造自然、满足自身需求的能力。是推动社会进化的根本要素。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结成的一种客观的经济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

联系: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是衡量不同社会形态的标志)生产力状况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和发展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能动的反作用,这种反 作用的性质取决于生产关系是否符合生产力的状况。

(3)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

区别:经济基础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和相应的制度设施。上层建筑分为政治上层建筑(硬件:国家制度)和观念上层建筑(软件:意识形态),其中,政治上层建筑居于主导地位,国家政权是其核心。

联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二者不可分割,共同作用推动社会的变化发展。

2、社会运动变化的主体动力:人民群众创造历史

生产力的发展是推动社会变化的根本动力,但是它要通过人民群众的活动来体现,因此社会历史发展是根本动力与主体动力的统一。

(1)人民群众:从质上来说是一切对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的人们从量上来说是社会人口的绝大多数;不同历史时期,可能包含不同的阶级、阶层和集团;但是最稳定的主体部分是从事物质资料的劳动群众(工人、农民)以及知识分子。

(2)人民群众决定历史发展的基本趋势,是历史的主体和历史的创造者。

人民群众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 人民群众是历史变革的决定力量;人民群众的历史创造作用受社会经济、政治、精神等条件的制约。

(3)个人对社会历史发展的影响作用:历史人物对历史发展的具体过程有一定作用,甚至可以对历史事件的进程和结局起决定性作用,但不能决定历史发展基本趋势。

方法论:(1)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

(2)运用历史分析法和阶级分析法科学评价历史人物和无产阶级领袖

3、人类社会变化发展的直接动力:阶级斗争

(1)革命:历史的火车头

(2)改革:不等于改良。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客观要求,是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根本手段,改良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改革是一种制度创新用新“体制”代替“旧体制”,改革也是一场革命。

4、人类社会变化发展的重要动力:科学技术

1个基本问题: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

(一)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

1、社会存在是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是社会实践和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包括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人口因素和地理环境。其中,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核心,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总和。

2、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意识根据不同角度可以划分为个人意识和群体意识、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上层建筑的意识形式和非上层建筑的意识形式等。所以其与上层建筑是交集关系,二者都包含社会意识形态这部分内容(观念上层建筑)。

3、联系: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社会意识相对于社会存在具有一定独立性。

①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发展有不平衡性;

②社会意识内部各种形式之间存在影响和历史继承性;

③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这是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里最突出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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