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发布时间:2015-05-08 13:30:53

西青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西青区概况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第一节定位与战略

第二节土地利用目标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第一节农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

第二节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

第三节未利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

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措施

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

第二节土地用途分区引导与管制措施

第六章农用地保护与利用

第一节耕地保护与利用

第二节基本农田保护

第三节其他农用地保护与合理利用

第七章建设用地调控

第一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八章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与改善

第一节土地生态环境保护

第二节土地生态环境建设与维护

第九章土地整治

第一节土地整治目标

第二节土地整治重点区域

第十章街镇级土地利用调控

第一节街镇级土地利用规划指标的确定

第二节街镇土地利用调控方向

第十一章近期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

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附表

前 言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市委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市级规划》),以“保护耕地、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原则,编制《天津市西青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加快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切实增强西青区可持续发展能力。

西青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全区行政辖区范围内对土地利用进行宏观调控的战略性规划,是全区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依据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实事求是,以下达给西青区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下限,以建设用地总量特别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上限,充分与《市级规划》相衔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协调社会经济发展,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用地,妥善处理保护耕地和保障建设的关系,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2、节约集约用地,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统筹城乡,推进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规划任务

落实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给西青区规划调控任务,强化西青区土地用途管制,引导乡镇级土地利用调控。

1、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定严格的管控措施;

2、划定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制定差异化管控措施,优化建设用地内部结构。通过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措施推进城乡统筹,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3、建设和保护土地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4、引导乡镇级土地利用调控,统筹安排近期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

4、《天津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5、《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7、《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8、《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

9、《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10、《天津市西青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1、《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2、《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13、《天津西青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14、《天津市西青区城乡总体规划(2008-2020年)》。

四、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西青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总面积56360.8公顷。

五、规划期限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西青区概况

一、区域位置

西青区位于天津市西南部,海河流域下游,地处北纬38°51'-39°11',东经116°53'-117°20'。南北长48公里,东西宽11公里,全区总面积563.6平方公里。西青区是天津市中心城区外围新四区之一,东与红桥、南开、河西、津南4区毗邻,东南与滨海新区相连,南靠独流减河与静海县隔河相望,西与武清区和河北省霸州市接壤,北依子牙河与北辰区交界。

西青区地处环渤海经济圈内,依属天津,北邻北京,交通便捷,受大都市经济辐射较强,是典型的城郊经济区。境内有天津市外环线、津同、津涞、津港、津淄、京福等11条公路干线,纵横交错,贯通全国各地。经外环线30公里可达中国北方最大的贸易港——天津港,距天津机场仅15公里,行经京津塘高速公路直达首都北京,京沪铁路穿越西青区23公里,陈塘庄支线、周芦铁路、李港铁路及南曹支线等地方性铁路贯穿区境南北。

二、自然资源概况

(一)地形地貌

西青区地处华北平原东北部,地势低平,西北部较高,海拔约5米;东南部略低,海拔约2.5米;中部最低处海拔仅1.5米。地面坡降很小,仅为1/6000-1/10000。地热地质条件良好,地下热水资源丰富,水质较好。

(二)气候

西青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型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气温回升快;夏季高温多雨;秋季天高气爽,温度下降快;冬季寒冷少雪。雨热同期,热量丰富,雨水充足。

全年无霜期211天,年均气温11.9℃,年均降水量542.6毫米,全年降水量的75%以上集中在夏季。日照总量2593.8小时。区内盛行风向随季节变化而发生明显转换,冬季盛行西北风、夏季盛行东南风、春秋季以西南风为主,多年平均风速为2.8米/秒。

(三)土壤

西青区土壤均属潮土类,下分普通潮土、湿潮土、盐化潮土、菜园土4个亚类,13个土属,35个土种。土壤分布随成土因素变化表现出一定的地域差异规律。由于地形、水文等条件的地域分异,土壤随着地势从西北向东南逐渐降低,土壤质地由砂到粘,土壤盐化程度由轻到重,土壤亚类在西北部主要是普通潮土,中部可见湿潮土,东南部多为盐化潮土。

(四)水文

西青区地处海河流域下游,境内自然河流与人工河流纵横交织,坑塘洼淀密布。全区有一级河道3条,即中亭河、子牙河、独流减河;二级河道10条,其中用水河5条,排水河4条,排污河l条。用水河道大多呈东西向,排水河道一般呈南北向。在津港运河东侧、大沽排污河南侧,有1座区内最大的蓄水拦洪水库——鸭淀水库,蓄水面积7平方公里,库容量3450万立方米,加上众多的灌排大渠,形成西青区河网稠密、纵横交错的北国水乡景观。

(五)土地资源

西青区绝大部分为可灌溉的水浇地、菜地和水田,按照“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扬长避短、突出特色”的原则,全区农业可以划分为4个区域:南运河两岸的菜田潮土区,以种植蔬菜为主;独流减河沿岸低洼盐碱地,以养鱼、种稻为主;北部高土地带,以果园、苗圃为主;中部潮土区,以旱作粮食为主。

三、社会经济概况

2005年,西青区辖李七庄、西营门2个街道办事处,杨柳青、张家窝、精武、大寺、中北、辛口、王稳庄7个镇,区政府驻地杨柳青镇,149个村民委员会及57个居民委员会。

2005年,西青区常住人口46.45万人,户籍总人数32.5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4.18万人。境内有市属工农联盟、杨柳青、青泊洼、卫南洼4个农场。地区生产总值123.57亿元,比2004年增长24.3%,经济结构三次产业比5.7:61.9:32.4;完成三级财政收入33.54亿元,其中区级财政收入13.76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810.35元。

西青区农作物播种总面积32.60万亩,其中,粮食作物13.05万亩,经济作物19.55万亩。全区农村经济总收入195.54亿元,农业总产值14.39亿元。西青区城郊型农业特色显著,已形成淡水养殖、无公害设施化蔬菜生产、花卉生产等6个农业基地。 工业总产值达348.91亿元,占全区社会总产值的83.5%。区内已形成了化工、医药、汽车、机械、金属轧延、食品、纺织、印刷、金属制品等13个门类、32个行业。并形成了以运输业、批发零售业、餐饮业、房地产业为龙头,多层次、多形式、多门类的大服务发展格局。

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一、上轮规划实施成效

《天津市西青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指导了西青区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规划的纲领性作用加强,公众对规划的认知度得以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西青区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较为严格保护,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得以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土地用途管制得到强化,经济保持了速度与效益同步增长,西青区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上轮规划存在问题

(一)规划用地指标已不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由于上轮规划的前瞻性不足,忽视了社会经济发展中需要解决的特殊问题,未能准确预测出西青区社会经济迅猛发展所需求的建设用地规模,对于国家、市重点建设工程预留的用地规模不足,建设用地指标严重不足,难以适应当前各项建设快速发展的要求,极大削弱了规划的现实指导意义,致使频繁调整规划,使规划失去了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规划实施力度不足

上轮规划期内,实现1996年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基础上压缩1/4土地,由于受经济、社会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的同时农村建设用地不减反增,土地浪费严重与供需不足并存。

(三)缺乏有效的实施管理保障机制

社会各界对土地规划的认知、接受和重视的程度还较弱,导致其规划权威性和法律地位不高,在实施管理中随意性较大,未能得到各界充分的重视和配合,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控制作用的发挥。

 

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结构与规模

2005年,西青区土地总面积56360.8公顷(84.54万亩),各类用地情况如下:

农用地总面积3319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9%。其中,耕地为1565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8%。

建设用地总面积1865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1%。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1579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0%;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为286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 1%。

未利用地总面积451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

二、土地利用特点

(一)耕地后备资源匮乏,耕地保护压力大

西青区近几年耕地减少较快,且存在相当数量的盐渍化土壤。扣除难以开发利用的河流水面、滩涂、苇地等其他土地,耕地后备资源面积有135.5公顷,仅占土地总面积的0.2%,耕地后备资源匮乏,耕地保护压力大。

(二)集约利用水平区域差异大,用地结构有待整合

2005年,西青区建设用地地均GDP为6622.64万元/平方公里,同期天津地均GDP为11202.34万元/平方公里,整体土地产出效益偏低;而西青经术开发区建设用地地均GDP为23728万元/平方公里,集约利用水平区域差异大。处于城市与农村交错地带的西青区,工业企业用地与农业用地共存,现代公寓与农村住宅同在,用地空间结构有待整合。

(三)农村居民点人均规模大,内部功能混杂

2005年,西青区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206.97平方米,大大高于国家有关标准。部分村庄内部均有自己独立的工业聚集地,使得农村建设用地分布较为分散、零乱,内部用地类型交错混杂。

(四)生态资源丰富,生态环境有待改善

西青区自然河流与人工河道纵横交织,河网密度为0.42公里/平方公里,具有良好的生态资源利用条件。近年来,水面逐步减少,路面硬化逐渐增加,土地沙化严重,是近郊四区内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城区,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一、农用地保护压力大

 “十一五”规划期间,西青区处于跨越式发展的起步期,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趋势决定了建设用地增长趋势。为保障天津市城市空间向西南方向的拓展,发展城郊经济,加强城乡联系,实现“三步走”战略,西青区加大载体建设力度,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相应的配套道路工程为城郊经济发展提供了载体支持,全区的建设用地规模需求剧增。

1996-2005年间,全区耕地净减少5036.3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约为耕地减少总规模的85.0%。另外,现状耕地间沟渠密集,东南部大部分为盐化潮土,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压力加大,人地矛盾日益尖锐。

二、生态环境保护与改善压力显著

西青区生态用地基本为人工生态用地,主要有鸭淀水库周边的防护型生态用地,铁路、公路、河道及水面周边的景观绿化带,具有防护功能的基本农田、一般耕地等农田林网。全区大部分土地属于清污混灌区,污灌面积有10300.0公顷,加上化肥、农药大量施用,产生一系列农业生态环境污染。部分地区土地沙化现象日益严重,易于形成浮尘、扬沙天气。水面面积逐步减少,目前水面用地面积仅占土地总面积的6.1%,生态环境保护与改善的压力显著。

三、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与集约利用程度不高并存

2005年,西青区现状城镇工矿建设用地1079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1%,人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232.31平方米,远高于国家标准上限指标120平方米/人。目前以镇为单位独立展开的城镇建设导致了区域发展整体性的缺失,使得建设用地分布较为分散、零乱。由于西青区紧靠中心市区,高速公路、快速路等大型基础设施以及大学城、西青经济开发区、华苑产业园区和汽车产业园区等区域建设,建设用地需求的压力明显增加,形成了规划指标不足的局面,与建设用地不节约不集约利用、分散零乱的现状并存,成为另一个突出矛盾。


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第一节 定位与战略

一、区域发展定位

西青区位于天津都市功能扩展区,是承接都市核心功能区向西、南拓展的重点区域,将逐步建成中国北方的电子信息、汽车与科教研发基地,历史文化与生态宜居城区。

二、土地利用战略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充分发挥耕地的生产、生态、景观和间隔功能;统筹城乡土地利用,集约高效用地,保障必要的基础设置用地和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建设项目用地;保护生态用地,改善生态环境,形成“一城一区两街三镇”组团发展、“两带两廊一水多片”生态环绕的土地利用空间战略格局,实现生态宜居、人地和谐的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第二节 土地利用目标

一、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规划至2010年,西青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79亿元;2020年,西青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400亿元。全区常住人口规模为80万人,其中城镇总人口为70万人,农业人口为1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87.0%以上。

二、土地利用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西青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要求,科学统筹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之间关系,努力实现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保护、城乡建设用地统筹集约、土地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调整的土地利用总体目标。

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一)基本农田、耕地保护保有量指标

规划至201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281.9公顷(27.42万亩);规划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146.6公顷(27.22万亩)。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790.0公顷(13.19万亩)。第二次土地调查确定的耕地数量,作为2009年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其后,经国务院或市政府批准用地中,异地补充耕地的,相应调整区县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二)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利用指标

提高园地利用效益,严格保护林地,推进其他农用地综合整治。规划至2010年,园地规模为1474.3公顷(2.21万亩),林地规模为736.9公顷(1.11万亩),其他农用地规模为10046.7公顷(15.07万亩);规划至2020年,园地规模为1478.0公顷(2.22万亩),林地达到829.1公顷(1.24万亩),其他农用地为8255.1公顷(12.38万亩)。

(三)建设用地指标

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保障经济平稳快速发展。规划至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1008.9公顷以内,其中城乡用地规模控制在17528.0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480.9公顷以内。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3935.3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8225.1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710.2公顷以内。

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规划至2010年,全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高于330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全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高于247.4平方米。

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的规模。规划至2010年,新增建设占耕地控制在1482.6公顷(2.22万亩)以内;加大土地整治力度,积极探索补充耕地的新途径,规划至2010年,通过土地整治完成补充耕地1482.6公顷(2.22万亩)。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结构与布局调整

(一)结构调整

2005年,全区耕地面积为1565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8%。规划至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为1814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2%,实现耕地面积净增加2488.8公顷。规划期内耕地减少4044.0公顷,其中建设占用减少耕地3951.9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92.1公顷;规划期内补充耕地6532.8公顷,其中,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970.3公顷,通过土地复垦补充耕地3988.1公顷,通过土地开发补充耕地715.5公顷。

规划至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790.0公顷,并为西青区经济建设预留出发展空间。

(二)布局优化

西青区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在中亭河以东,大沽排污河以南以及独流减河沿线一带。其中,辛口镇和杨柳青镇西北部、张家窝镇南部以及王稳庄镇东南部,集中布局全区80.0%以上的耕地。

对于农业基础设施完善、质量好、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重点保护和整治。辛口镇、王稳庄镇、杨柳青镇、精武镇、大寺镇、张家窝镇及西营门街是基本农田重点保护街镇,辛口镇和王稳庄镇集中布局了全区65.6%的基本农田。

二、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

(一)结构调整

适当扩大园地规模,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园地面积由2005年的1467.4公顷,分别增加至1474.3公顷和1478.0公顷。

稳步增加林业用地面积,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林地面积由2005年的717.6公顷,分别增加到736.9公顷和829.1公顷。

合理调整其他农用地,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15348.3公顷,规划为10046.7公顷和8255.1公顷。

(二)布局优化

西青区园地和林地主要布局在中亭河以东,津西防风固沙林一带的杨柳青镇和辛口镇,沿主要河流、交通用地两侧合理规划、布局。

西青区坑塘水面和养殖水面主要布局在大沽排污河一带。精武镇以东、大寺镇以西及王稳庄镇以西,汇集了近50%的坑塘水面和养殖水面。

第二节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

2005年,西青区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8658.0公顷。根据《市级规划》下达给西青区的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0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得突破21008.9公顷,2020年不得突破23935.3公顷。根据用地需求和发展方向,需对现有建设用地布局进行适当调整,在规划期内统筹城乡、集聚布局,合理安排、有时序、有步骤的增加建设用地面积。

一、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

(一)结构调整

按照点轴发展规律,形成“城镇紧凑发展、工业园区集中发展、农村居民点集聚发展”的土地利用格局。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西青区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15795.6公顷,分别增加至17528.0公顷和18225.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比例由2005年的28.0%上升至2020年的32.3%。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逐步加大城镇工矿用地在城乡用地中的比例。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西青区城镇工矿用地面积由2005年用地面积10790.3公顷分别增加至13091.8公顷和16806.2公顷,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74.7%和92.2%。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西青区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由2005年用地面积5005.3公顷分别减少至4436.2公顷和1418.9公顷,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25.3%和7.8%。

(二)布局优化

1、城镇工矿用地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西青区城镇工矿用地分布基本形成“1个新城—6个工业园区—2个街—1个中心镇—2个一般镇”的空间分布格局。

——1个新城

即西青新城,规划人口规模为50万人。它是中心城区拓展的主要区域,是京津城市发展主轴和天津西部城镇发展带交点上的重要新城。西青新城布局在外环线附近,涉及中北镇、杨柳青镇、张家窝镇、辛口镇、精武镇、西营门街和李七庄街,还包含中北工业园区和环外华苑产业园区,涉及占用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为7532.7公顷。

——6个工业园区

包括经国务院批准的3个省级开发区——西青经济开发区、华苑产业园区和中北工业园区;经天津市政府批准的3个示范工业园区——汽车工业园、学府工业园、高端金属制品工业园。

西青经济开发区位于大寺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527.0公顷,规划期内打造成环渤海地区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

华苑产业园区布局在西青新城内,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为1043.4公顷,规划期内形成集产业发展和科学研究、成果孵化、技术贸易、科技服务、人才交流、信息集散于一体的综合性区域。

中北工业园区布局在西青新城内,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为272.5公顷,产业方向主要为汽配、花卉以及物流商贸等。

汽车工业园区布局在西青新城内,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为1323.1公顷,集中发展汽车及零部件产业。

学府工业园起步区布局在西青新城内,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为713.9公顷,规划期内形成天津市西南部的高等教育区,打造成天津市知识经济发展的主要源头和重要基地。

高端金属制品工业园区布局在王稳庄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为835.1公顷,规划期内成为先进制造业的主要区域。

——2个街

包括李七庄街和西营门街,均位于外环线以内。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分别为1692.2公顷和1083.2公顷。

——1个中心镇

即辛口镇,发展成为以高科技农业为基础,现代制造业为主导产业,打造具有田园风光的宜居旅游城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459.8公顷,规划城镇人口5.7万人。

——2个一般镇

即精武镇和王稳庄镇。

精武镇是以研发、轻工、旅游为主的文化、生态型城郊一般镇。重点发展高新轻工产业、水产养殖业、休闲旅游业等。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为1963.8公顷,规划城镇人口4万人。

王稳庄镇是以高科技农业为基础,旅游、加工工业为主导,重点发展加工制造业、水产养殖业、畜牧养殖业、休闲旅游业等,规划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为1136.3公顷,规划城镇人口4万人。

2、农村建设用地

一是将纳入城镇规划建设区内的现状农村居民点用地直接转化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二是通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循序渐进推进农村居民点迁并整合,控制自然村落的无序扩张,使分散的农村居民点逐步向新城、中心镇、一般镇集中。规划期内新增农村建设用地主要为村庄基础设施建设预留。

二、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

(一)结构调整

稳步提高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规模,满足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求,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西青区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由2005年用地面积2862.5公顷分别增加至3480.9公顷和5710.2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6.2%和10.1%。

(二)布局优化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要求,优化各类交通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严格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大力推广节地技术,形成和完善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对于难以确定位置和范围的交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和其他关系民生的零星建设用地,可预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规划期内西青区公路用地将形成以中心城区为中心的扇形放射状骨架路网,即1条高速环状路(京沪高速公路-津晋高速公路-蓟汕高速)、10条放射公路(西青道-津同公路、新津杨快速路-津静公路、津沧高速公路-津静高速公路、京福公路、津文公路、团泊快速路、津汕快速路-津汕高速公路、津港快速路、津港高速公路、津淄公路)。9条国家Ⅰ级铁路(京沪高速铁路、津保高速铁路、津浦铁路、南曹铁路、李港铁路、汊周铁路、周芦铁路、陈塘庄支线和黄万铁路)和2条专用铁路线(第一煤气铁路线和环渤海城际铁路线)以及11条轨道交通。

规划期内,西青区水工建筑用地主要布局在子牙河、独流减河及中亭河两侧、鸭淀水库周边和国家重点工程南水北调工程。水库水面布局在鸭淀水库。

第三节 未利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

规划期内,本着保护和开发并重的原则,加强河流水面、滩涂、苇地等生态脆弱地区的保护,适度开发未利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将适宜开垦为耕地的未利用地调整为耕地,纳入耕地后备资源;将位于城乡规划建设区内的未利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其他零星分布的未利用地,根据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分别调整为其他用地。

随着后备资源的不断开发,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西青区未利用地由2005年用地面积4511.7公顷分别缩减至4145.9公顷和3716.7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7.4%和6.6%。


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措施

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

按照土地主导用途和土地保护、限制、管理措施的相对一致性,结合西青区土地资源特征的相似性和差异性,将具有相似土地利用方向的划入同一分区,并制定各区域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将西青区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和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等5个用途分区。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为对耕地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是西青区重要的粮食和蔬菜生产基地。

西青区划定65片基本农田保护区,区域总面积为13088.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面积为8790.0公顷,集中分布在辛口镇和王稳庄镇。

二、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是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西青区规划一般农地区土地面积9801.0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7.4%,主要分布在精武镇的南部、张家窝镇和大寺镇西部。

三、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是为林业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西青区规划林业用地区土地面积1787.9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3.2%,主要分布在杨柳青镇西北部、外环线500米的绿化控制带以及高等级公路周边的绿化隔离带。

四、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指为城镇、工矿(城市、建制镇和独立工矿,含各类开发区和功能区,下同)和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下同)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西青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包括环内、1个新城(西青新城)、3个省级开发区(西青经济开发区、华苑产业区和中北工业园区)、3个市属功能区(大学城、华苑产业区和西青微电子工业区)、1个组团(大寺组团)、1个中心镇(辛口镇)、2个街镇(李七庄街、西营门街)、2个一般镇(王稳庄镇、精武镇)、3个示范工业园区(汽车工业区、学府工业区和高端金属制品工业区)和农村建设发展用地。该区是全区人口和建设用地最集中、城镇空间集中拓展的区域,总面积18225.1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32.3%。

五、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指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主要包括二级和区域内主要河道及河道两侧滩涂,总面积为3144.4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5.6%。

第二节土地用途分区引导与管制措施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1、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2、鼓励区内开展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的建设。

3、保护区内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按照规划保留现状用途的其他零星用地,不得再扩大面积。

4、严格控制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转变用途,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一般耕地在未被建设占用之前,应遵循基本农田保护区管制规则进行管护。

二、一般农地区

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2、鼓励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整理、复垦或调整为一般农地,规划期间确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鼓励对区内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整理,逐步整治空心村和闲置土地,增加区内耕地面积。

4、控制区内的耕地转变用途;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三、林业用地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2、鼓励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以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4、加强对有林地的管理,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挖沙、采石、取土等活动。

四、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市、建制镇和村庄建设。

2、区内城市、建制镇和村庄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确需扩大的,应当首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

3、区内土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废弃撂荒土地,能耕种的必须及时恢复耕种。

五、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1、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用途。

2、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第六章农用地保护与利用

全面落实《市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坚持优先安排耕地的原则,局部调整上轮规划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不合理的地方,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及加快开发整理复垦工作,保证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要提高。

第一节 耕地保护与利用

一、严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用供给引导需求,合理、有序增加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各项非农建设应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对于建设占用耕地的,要严格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在实施耕地“占一补一”的同时,加强补充耕地的质量考核,改变以往重数量、轻质量的做法,杜绝占多补少、占优补劣现象的发生,做到建设占用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国家级、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占用耕地可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占补平衡;区级重点项目建设占用耕地在区内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3951.9公顷以内。

二、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增加耕地面积

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加大对撤并农村居民点和废弃工矿的整理复垦力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宜农未利用地,具备条件的优先开垦为耕地。

三、积极培育,提高耕地质量

开展耕地质量的全面调查,摸清不同区域耕地地力状况;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工程、土地整理工程,改造土壤,培肥地力,全面提高耕地质量;鼓励对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进行剥离,用于新开垦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

第二节 基本农田保护

一、建立基本农田养护机制,加强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基本国策,建立基本农田养护机制,重点加强西青区20万亩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逐步推进标准化基本农田建设,不断提高基本农田的质量和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生产功能与生态功能并重。

二、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强化基本农田保护

按照“依法依规、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的要求,结合土地整治工程,在西青区划定65片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集中建设,确保将所有基本农田地块纳入保护区实行特殊保护。对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基本农田甚至各类农用地,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严格控制各类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三、积极探索基本农田整备区建设,提升基本农田保护水平

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加大土地整治的资金投入,引导保护区内建设用地等其他土地逐步退出,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按基本农田保护要求实行保护,促进零星分散的基本农田集中布局,形成连片、高标准的粮棉油生产基地。

四、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保护责任

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西青区各街镇政府对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公示、基本农田保护地块的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和设立保护标志等工作,将基本农田保护落实到户,强化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和责任。

第三节 其他农用地保护与合理利用

一、加强林地保护

加大低效林改造力度,加快受损林地的恢复和重建,加强城镇村绿地和河流沿岸、主要道路两侧防护林、绿化带建设,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禁止毁林开垦,尽量避免各类防护林、绿化带等生态建设占用耕地。合理扩大有林地面积,最大发挥生态效应。

二、合理安排设施农业用地

在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优化配置土地资源,适度安排设施农业用地。加大畜牧业、优质水产养殖业、花卉等附加值高的设施农业和加工农业,发展以非食用性农产品为主的种植业,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引导都市型现代农业有序发展。


第七章建设用地调控

第一节 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一、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要求,确定城镇工矿用地理性增长,有序推进农村居民点撤并,优化全区城乡用地结构,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近期重点在张家窝镇、王稳庄镇整理农村建设用地,促进建设用地向城镇集中。规划至2020年,西青区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整理农村建设用地规模858.3公顷。

二、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

按照“一城一区二街三镇”的城市空间结构,重点保障西青新城、西青经济开发区、辛口中心镇、王稳庄镇、精武镇以及汽车工业区、学府工业区、高端金属制品工业区等集中建设用地区,合理制定产业用地政策,引导农民向新城、城镇集中、工业向产业区集中,适应人口与经济增长的需求。优化城镇工矿用地空间布局,促进城镇工矿用地集约高效利用和产业升级。

2006-2020年,西青区外环线以内、新城、经济开发区、汽车工业区、学府工业区、高端金属制品工业区以及辛口镇、王稳庄镇和精武镇等共安排城镇工矿用地15491.7公顷。

三、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复垦

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西青区城市建设为主导,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的无序扩张。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打破现有城乡二元结构,引导农村人口向新城、城镇和中心村聚集,循序渐进、合理有序撤并自然村落,改变分散零乱的自然村落现状。

四、优先保障基础设施用地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行业发展规划与用地定额标准,统筹规划基础设施用地,优化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尽量减少占用耕地规模,避让基本农田和生态屏障用地,大力推广节地技术,为形成以中心城区为中心的扇形放射状综合交通运输网提供用地保障。对于难以确定线位的交通、水利等线型工程,在不突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前提下予以预留规模。着眼区域长远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保护现有环卫(含生活垃圾处理等)设施、园林设施,优先保障和支持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进一步改善环境,改善民生。

规划期内,重点保障京沪高速、津沧高速、津同公路、津晋高速、津汕高速、唐津高速、蓟汕高速、京福公路等对外交通用地;1条环状高速和10条放射公路等用地;津保高速铁路和京沪高速铁路用地,李港铁路、周芦铁路等9条国家Ⅰ级铁路,以及煤气铁路专用线、环渤海城际客运专线2条铁路专用线用地;地铁2号线、3号线等11条轨道用地。2006-2020年,西青区共安排交通用地3777.4公顷。

大力支持南水北调国家级水利建设工程,重点维护鸭淀水库等现有水库水面,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统筹解决西青区水利设施不足问题。2006-2020年,西青区共安排水利设施用地1460.5公顷。

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一、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与允许建设区

(一)允许建设区的范围

允许建设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

西青区允许建设区涵盖了规划期内将保留的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和规划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总面积18225.1公顷,主要分布在西青新城、西青经济开发区、汽车工业区起步区、学府工业区起步区、高端金属制品工业区起步区、辛口镇区、精武镇区、重点独立建设项目的现状和新增城乡建设用地。

(二)允许建设区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与有条件建设区

(一)有条件建设区的范围

有条件建设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

西青区有条件建设区有西青新城的绿心、西青经济开发区周边、张家窝镇周边、辛口镇区周边、精武镇东侧、王稳庄镇区周边区域以及汽车工业园区、学府工业园、高端金属制品工业园的远期规划区等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区域,总面积为4773.9公顷,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

(二)有条件建设区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用地规模;

2、在特定条件下,区内土地可划为本行政辖区范围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的新增建设用地,具体用地审批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双重约束,并与拆旧区整理复垦建设用地相挂钩;

3、规划期间建设用地的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审批。

三、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与禁止建设区

(一)禁止建设区的范围

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是为保护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价值等特殊需要,规划期内需要禁止各项建设的空间范围边界。西青区禁止建设区主要包括卫津河、外环河、子牙河、南运河、独流减河、中亭河等河湖水系,总面积为3146.6公顷。

(二)禁止建设区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四、限制建设区

(一)限制建设区的范围

限制建设区指西青区辖区范围内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区域。西青区限制建设区主要有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大面积的坑塘水面和养殖水面、村镇建设控制区、鸭淀水库生态湿地旅游区、京沪、津保高速铁路,京沪、津晋、津汕高速公路两侧50米防护绿化带以及高压走廊地带,京津防风固沙林,东淀滞洪区、总面积为30580.5公顷。

(二)限制建设区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第八章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与改善

第一节 土地生态环境保护

根据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总体要求,西青区土地生态环境保护总体目标为:协调城市建设用地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的关系,形成以主要河流、道路沿线绿色通道、环城绿化带、楔形绿带、生态农业区、城市中心绿地为脉络的多层次、城乡一体的生态用地格局,全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宜居城区。

规划至2020年,西青区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保护面积为12167.5公顷,形成西部辛口镇和杨柳青镇农用地(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区和东部王稳庄镇耕地(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区。

规划至2020年,西青区水面面积包括坑塘养殖水面(8454.5公顷)、水库水面(908.0公顷)和河流水面(3411.2公顷),总面积为12773.7公顷。主要分布在西青区中部的坑塘、养殖水面保护区、东部的鸭淀水库湿地保护区和13条河流水系。

第二节 土地生态环境建设与维护

一、建设与保护城市风景区生态用地

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原则,重点建设与保护外环线附近的侯台风景区和梅江风景区的生态用地,形成西青区与中心城区的绿色纽带;杨柳青森林公园、鸭淀风景区的生态绿地和城市中心绿地应以保护为主,可配套适量服务设施,以完善全区的旅游服务功能。

二、维系河流水系的自然形态

维护和恢复河流的自然形态,保留水系、蓄水、泄洪等通道;修复水系,重点绿化保护子牙河、中亭河、南运河、自来水河、丰产河、大沽排污河、津港运河等河流,实现“生物通道”的功用;适当对河岸周边进行整治,使其成为辖区内流动的绿色廊道。沿3条一级河道规划蓝线外侧绿带宽度原则上不少于50米,沿10条二级河道规划蓝线外侧绿带宽度原则上不小于20米。

三、完善线性防护绿化带体系

维护生态网络的连续性与完整性,形成基本生态屏障。优先保证环外500米绿化带,构建中心城区和西青区的生态屏障;完善高速铁路以及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规划相应宽度道路绿化带,形成道路绿化网络,完善全区线性绿化体系。沿津晋高速公路、京沪高速公路、津沧高速公路、津汕高速公路、蓟汕高速联络线和唐津高速公路以及京沪高铁、津保高铁规划红线外两侧绿化带的宽度不小于50米;沿津沪铁路、周芦铁路、李港铁路等普通铁路规划红线外两侧绿化带宽度不小于32米;沿津文公路、津同公路等一级公路规划红线外两侧绿化带的宽度不小于30米。

四、提升农用地生态隔离功能

充分发挥农用地的生态、景观和间隔功能,将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等农用地作为“绿心、绿肺”,与建设用地穿插布局,使生态建设与农用地生产有机统一。

子牙河以东的西青区固沙防护生态带,是天津市西北防风固沙林生态功能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该区域农用地的保护,调节城区气候、改善生态环境;新城与大寺组团间保留的大面积坑塘水面和养殖水面形成人工湿地培育区,充分发挥水面等农用地的生态隔离作用,隔离新城与外围组团,防止城区“摊大饼”式扩张;利用河流、交通沿线的生态廊道削弱产业区对周边的负外部性。


第九章 土地整治

第一节 土地整治目标

一、农用地整理

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重点加强西青区20万亩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建设,增加有效耕地面积。通过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沟、渠、路综合整治,规划期内农用地整理面积4136.4公顷,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970.3公顷。

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

遵循依据法律、严格规划、尊重农民意愿、循序渐进的原则,有序安排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和农村废弃地复垦,大力推进迁村并点。规划期内,整理面积为3531.7公顷,通过对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补充增加耕地面积3178.5公顷。

三、废弃地复垦

加快对取土废弃地、挖损压占土地、废弃砖瓦窑用地等废弃工矿用地的复垦。规划期内,废弃地复垦面积为899.5公顷,可整理复垦为耕地的面积为809.6公顷。

四、未利用地开发

在维护土地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适度推进宜农未利用地开发。规划期末,安排开发宜农未利用地795.0公顷,可增加耕地715.5公顷。

第二节 土地整治重点区域

根据西青区土地资源特点及分布现状,结合不同区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方向和生态环境建设要求,规划在全区形成若干土地开发整理区、土地复垦区和未利用地开发区。

一、东部土地综合整治区

主要包括王稳庄镇,该区域以综合实施农用地整理、农村居民点整理和未利用地开发为主要任务。一方面通过整治耕地及田间道路、沟渠、田坎等零星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等,实现有效耕地面积的增加,提高耕地质量;另一方面,结合王稳庄小城镇和高端金属制品示范工业园区建设,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促使自然村落向王稳庄镇区、中心村集中,工业企业向示范工业园区集中,增加耕地面积。

二、中部土地开发整理区

主要包括精武镇和大寺镇。该区域是坑塘水面、养殖水面集中连片区域。结合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以及西青经济开发区建设,实施农用地整理,引导周边农村居民点向镇区、中心村集中,工业企业向西青经济开发区集中,促使散落农村居民点时序迁并,推进撤并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整治的土地优先复垦为耕地,其次用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营造东西建设群落的生态隔离区。

三、西部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区

主要包括张家窝镇、辛口镇和杨柳青镇。该区域是津西北防风固沙林带,以实施农用地整理为重点,整理基本农田保护区和一般农地区内沟渠、田坎,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并配合西青新城和中心镇区建设,加强对废弃地的整理复垦工作,构建西青区的天然屏障。


第十章 街镇级土地利用调控

第一节 街镇级土地利用规划指标的确定

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趋势、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等因素,确定土地利用方向的基础上,分别确定各街镇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指标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以及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园地面积、林地面积等预期性指标,强化镇政府的土地利用调控责任。

第二节 街镇土地利用调控方向

一、两街优化调整

西青区外环线以内的西营门街和李七庄街,是中心城区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功能集中的区域。规划期内应以优化调整城市功能布局与产业结构为主,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合理开发和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二、一城一区重点拓展

新城规划区(即“一城”)范围的中北镇、杨柳青镇、张家窝镇以及经济开发区(即“一区”)的大寺镇,是未来西青区经济发展的重心,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应重点倾斜,并预留一定的新城扩展空间,确保一城一区适度扩展的基础上集约发展。充分发挥京津城市发展主轴与天津西部城镇发展带交点上的优势,通过推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将新城周边的自然村迁入新城,确保新城核心功能的提升、开发区产业的升级。

三、中心镇协调发展

西青区辛口中心镇是天津市西南部地区的都市农业名镇,应以发展高科技农业为主。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近期产业用地,镇区南部预留一定的扩展空间。规划镇区的东部和西部是农业发展区,应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力度,积极推进土地整治、适度开展农业结构调整,鼓励开展基本农田建设,提高耕地生产能力。

四、一般镇合理调控

西青区精武和王稳庄一般镇,应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成田成方、树成行、渠相连、路相通的高标准农田;充分发挥农用地的生态功能,构建全区土地生态屏障;适度发展第三产业,带动第一产业全面发展,控制非农建设用地无序蔓延。


 

第十一章 近期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

规划至2010年,全面推进西青区土地高效集约利用和建设用地理性增长,保障新城和开发区等重点地区和重点工程用地需求,促进生态宜居城区建设和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格局构建,为西青区率先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汽车产业基地、科教研发基地、生态宜居地区、天津西南部客运交通枢纽”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一、优先支持基础设施用地

(一)交通运输工程

2006-2010年,加快津同公路,津静公路,津涞公路,津港公路、津淄公路5条道路改造工程,道路改造总长度65公里,积极推进赛达大道新建项目,近期共安排公路用地919.0公顷。加快京沪高铁、津保高铁等铁路建设,引入地铁2、3、5、6号线,共安排铁路用地609.8公顷,近期逐步完善交通系统,为西青区协调有序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水利设施工程

2006-2010年,加快南运河、津港运河、东西大排干渠、丰产河、纪庄子排污河5条河道的清淤改造,重点支持国家级项目南水北调工程的建设,保障全区乃至全市的生活、生产、农业和生态等用水需求。

(三)电力工程

2006-2010年,新建和改造220kV变电站,即陈台子、邢庄子,大寺,华苑,小孙庄、杨柳青电厂,拟安排30.0公顷独立工矿用地;新建110kV变电站,即第六埠、高村、潘楼、大侯庄,拟安排3.0公顷独立工矿用地,以适应规划近期经济迅猛发展的要求。

二、大力支持新城重点建设用地

2006-2010年,加快西青新城汽车产业基地、科教研发基地、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的建设,努力打造适宜创业的宜居新城。

结合南运河改造工程,加快杨柳青和中北组团建设;配套新城产业升级,启动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和高教区建设;结合京沪高铁的建设,适当建设张家窝组团。同时,以提高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水平为重点,切实改善新城居民生活条件,扎实推进新城重点区域建设。

三、积极支持旅游服务产业用地

2006-2010年,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整合旅游、文化资源,通过对南运河、杨柳青古镇、鸭淀水库等的开发保护利用,积极支持杨柳青民俗风情产业、中北休闲文化产业、辛口自然生态产业、鸭淀水库旅游产业、霍元甲精武文化产业用地。

四、保障设施农业和土地整治项目用地

2006-2010年,提升西青区都市型现代农业,重点发展东淀都市型现代农业区,保障六个重点区域的设施农业用地,即辛口镇第六埠脱毒马铃薯基地、杨柳青镇鑫三农田庄、中北镇雷庄花卉基地、张家窝蝴蝶兰基地、精武镇观赏鱼养殖繁育基地和大寺镇食用菌生产基地的设施农业用地,实施王稳庄镇1.3万亩和张家窝镇1.2万亩的土地整治。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行政手段

1、探索建立规划许可制度。依据规划调控土地利用规模、结构、空间布局,切实解决脱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立项问题。

2、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加强和改进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论证,强化建设项目批准前的土地规划原则许可;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3、强化规划实施的年度控制。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等相关要求,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和考核,切实维护土地利用计划的严肃性。

4、完善专项规划编制。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完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严格审定各专项规划的用地布局与规模。各部门规划、专项规划的土地利用必须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指标和总体布局。

5、建立规划实施监督评价调整机制、健全规划管理责任制。

二、经济手段

1、加强耕地保护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财政补贴机制,在全区范围内实行保护责任与财政补贴相挂钩,充分调动基层政府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2、形成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税费调节机制。建立有利于耕地保护,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土地税收政策;逐步加大闲置和低效用地的税费和调节力度以及建设用地保有环节税收调节力度,提高用地效益,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加强土地资产管理,抓好土地使用税费的征收管理。全面推进土地的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土地的有偿、有期限、有流动的使用制度,建立节约用地、优化用地结构的自我约束机制,培育完善地产市场、保护耕地、集约利用土地,不断提高土地资源的综合效益。用经济手段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调整土地利用方向,逐步将城市建设用地、乡镇企业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纳入有偿使用轨道,引进市场机制,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节约、有效利用。

三、技术手段

1、建立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土地利用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土地调查和土地统计制度,利用“3S”技术及时掌握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为规划实施和监督提供有力依据和保障。

2、建立一套符合西青区实际的规划实施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参照原定规划进行科学系统地分析,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状况做出准确的判断,以便采取相应而有效的措施,确保土地资源利用的科学合理性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性。

3、建立统一的基本农田信息网络系统,构建信息化管理体系。收集、整理每一宗基本农田保护地块相关的保护责任信息、土地承包经营信息和质量信息,建立基本农田保护信息表、册。按照《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要求,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将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的内容纳入数据库统一管理,以便基本农田相关信息实时更新。

四、公众参与和监督

1、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法定的程序使公众能够参与和监督规划的实施过程。

2、加强规划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定期公布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定期召开规划实施听证会,供公众参与和监督,提高全社会依法用地意识,增强对科学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资源重要性的认识。

 

附表:

表1 西青区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表2 西青区2006-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表3 西青区各街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表4 西青区2020年各街镇主要控制指标表
  表5 西青区2006-2020年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表6 西青区2006-2020年交通建设项目用地需求表
  表7 西青区2006-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关于西青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西青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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