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发布时间:2017-04-06 15:27:11

上海添檀医管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2012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试行)

一、绩效分类 3

二、绩效工资调整说明 3

(一)绩效工资构成 3

(二)其他费用 3

三、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控制 3

四、绩效工资的发放 3

五、津补贴分配方法 3

六、可分配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4

(一)业务核算单元(科室)可分配绩效工资的分配 4

(二)个体核算单元(科室)绩效工资分配 4

(三)科主任绩效工资分配 5

(四)护士长绩效工资分配 6

(五)院党政领导及行政后勤管理岗位绩效工资分配 6

(六)行政后勤服务科室员工绩效工资分配 7

(七)非核算业务科室员工绩效工资分配规定 9

七、其他绩效工资分配规定 9

附件1:核算科室绩效比例控制表 11


一、绩效分类

绩效工资体系分类设置:业务核算单元、个体核算单元、科主任、护士长、院党政领导及行政后勤管理岗位、行政后勤服务科室员工、非核算业务科室员工七个系列。

二、绩效工资调整说明

(一)绩效工资构成

由原应发奖金(收支结余提成比例部分)、其他补贴二大部分构成。其他补贴包括加班费、夜班费、误餐费。

(二)其他费用

节日费(含年终奖励)、高温补贴、法定节日加班费、特殊补贴(放射补贴等)不属于医院绩效工资范畴,所发生的费用由医院支付,其中法定节日加班费:医、技由医务科审核,护士由护理部审核,行政后勤及其他由办公室审核汇总,报财务科核算。

三、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控制

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2012年人员开支控制(减除政府补贴部分)占医院总业务收入26%以内。

四、绩效工资的发放

科室实发绩效工资采用月度考核、月度发放。

五、可分配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一)业务核算单元(科室)可分配绩效工资的分配

业务核算单元(科室)绩效工资总额不包括科室主任和护士长的绩效工资,科主任和护士长的绩效工资由医院发放。

1、科室绩效工资计算方法(除急诊科)

业务核算科室实发绩效工资总额=业务核算单元实际业务收入×科室绩效工资分配比例×科室绩效考核得分/100±医院奖罚金

说明:业务核算单元实际业务收入按照医院《2012年医院成本经济核算管理方案》的规定执行。

2、科室绩效工资分配比例标准的制定

按新核算方案测算2011年上半年的科室绩效工资占科室业务收入比例,根据科室人均绩效占人均创利的比例对科室绩效工资分配比例进行合理的调整。

3、科室绩效分配比例与其业务成本比例之和不能超过100%,超出部分从科室绩效分配比例的扣除。

4、急诊科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急诊科在业务收入增长比例不低于内、外科的平均业务增长率的前提下,人均绩效工资等于内科、外科的人均绩效工资,否则按照急诊科业务增长比例与内科、外科业务增长比例的比值拿取,封顶为1.2倍。

急诊医生每收治一例病人(住院超过48小时)给予收治病人奖励10分。收治率为2.5%,未完成收治率每人次扣50分。

(二)个体核算单元(科室)绩效工资分配

固定出门诊医生按工作量奖分配绩效工资直接计入医生个人收入,无专科住院病区的绩效工资=收治病人入院奖+诊疗人次奖+医疗核算收入奖,有专科住院病区(内科、外科、儿科)的绩效工资=收治病人入院奖+诊疗人次奖。

门诊医生每收治一例病人(住院超过48小时)给予收治病人奖励10分。收治率为2%,未完成收治率每人次扣50分。

门诊医生诊疗人次收入为主治以下每人次为1分,主治1.3分,副高以上为1.5分。

无住院部的专科门诊医疗核算收入奖按照各门诊科室医疗核算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

(三)科主任绩效工资分配

业务科室科主任的绩效工资与科室实发绩效工资总额及科室人均绩效工资相关,科主任个人工作量、加班值班等补贴,不计入个人,直接计入科室进行分配,科主任的绩效工资由医院支付。

1、临床及医技科主任实发绩效工资

科主任实发绩效工资=(科室人均实发绩效工资*绩效倍数+科室实发绩效工资总额*提取比例)*绩效考核得分/100±医院奖罚金

绩效倍数:临床业务科室主任为1.4,医技科室主任为1.3

提取比例:3%

科主任实发绩效工资不超过科室人均实发绩效工资的2.5倍。

医技科室主任的工作量达到科室人均工作量按照方案发放,如果低于科室人均工作量的按照对应比例拿取。

科主任绩效工资总额的90%每月发放,绩效工资总额的10%留到年底由医院进行年度考核后发放。

2、急诊科主任实发绩效工资

急诊科在业务增长不低于内科、外科业务增长的前提下,急诊科主任实发绩效工资等于内、外科室主任的人均绩效工资,否则按照急诊科业务增长比例与内科、外科业务增长比例的比值拿取,封顶为1.2倍。

备注:科室人数少于5人(含5人)的科室主任,主任需要以医生身份在科室内参与科室的二次分配,主任分配所得绩效工资归由医院。

3、门诊部主任按照行政后勤管理岗位绩效进行分配。

4、科室副主任参与科室二次分配,在科室分配总额中提取科室人均的15%作为副主任管理津贴。

(四)护士长绩效工资分配

护士长的绩效工资月总额=核算科室人均绩效工资×1.1+科室绩效工资总额的1%

护士长的科室平均绩效工资×1.1绩效工资的分配权在护理部,70%绩效工资与科室人均绩效相关,30%绩效工资汇总后由护理部进行考核分配,护理部统一制定详细的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方案。

科室绩效工资总额的1%直接发放给护士长。

护士长实发绩效工资不超过全院护士人均实发绩效工资的2.5倍,保底为全院护士人均绩效(由护理部二次分配自行调节)。

产房护士长和妇产科护士长共分1%的绩效总额。

护士长绩效工资由医院支付,护士长不能参与科室二次分配,不能以任何名目分配科室绩效工资。

科室副护士长参与科室二次分配,在科室分配总额中提取科室人均的10%作为管理津贴。

(五)院党政领导及行政后勤管理岗位绩效工资分配

1、院领导绩效工资标准

以核算临床科室主任人均绩效工资为标准,院长绩效工资为130%,书记绩效工资为130%,副院长、副书记、工会主席绩效工资为120%

设置总值班费:30/班,按照个人实际上总值次数核计。

2、行政后勤管理岗位绩效标准

以业务核算科室人均绩效工资为标准,分别乘以对应的系数,系数详细如下:(管理岗位不再拿取医疗业务工作的报酬)

绩效系数

部门名称

1.2

1.1

1.0

0.9

0.8

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医务科

主任

副主任

护理部

主任

副主任

院感办

科长

副科长

体检科

主任

副主任

财务科

科长

副科长

考核办

科长

被服站

护士长(0.6

信息科

科长

副主任

器械科

主任

后勤科

主任

药剂科

主任

副主任

副主任

120

主任(加0.5


3、副主任主持工作的加0.05分,兼职主任的加0.05,各管理岗位每月发放绩效工资90%,留10%到年底进行考核发放。

(六)行政后勤服务科室员工绩效工资分配

1、行政后勤服务人员及非核算业务科室按“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执行。根据不同岗位设置绩效系数和绩效总额,由院办公会确定行政后勤岗位绩效基数,按岗位系数发放,根据不同的岗位制定其绩效系数标准。

科室名称

 绩效工资系数

1

0.9

0.8

办公室

收发员、秘书、人事管理员、统计员

司机

医务科

干事

病案统计员、办事员

院感科

干事

财务科

收费员、收入会计

收费处

门诊收费员

住院收费员

信息办

计算机维护员

护理部

干事

农医办

办事员

考核办

核算员

器械科

仓库管理员

后勤科

仓库管理员

水工、木工、电工、杂工、消杀员、库管员

2、医院按照岗位绩效系数以绩效工资总量的方式发放到科组,科组负责人必须制定二次分配方案,根据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因素进行二次分配。

3、岗位人员没有达到岗位任职标准的,按照所在岗位绩效工资系数的90%拿取。

4、休探亲假、年休假、产假期间的行政后勤科室人员的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占月工作总天数的比例发放。

5、行政科室一般人员兼职业务科室工作的按照实际业务绩效在核算科室进行分配。业务科室一般人员兼任行政工作的医院给予一定的补贴。

(七)非核算业务科室员工绩效工资分配规定

1、供应室护士长绩效工资为核算科室护士长平均绩效工资的70%,供应室护士绩效工资为核算科室护士平均绩效工资的55%,供应室技术工人绩效工资为核算科室护士平均绩效工资的50%,工勤人员绩效工资为核算科室护士平均绩效工资的40%

2、门诊导诊护士长绩效工资为核算科室护士长平均绩效工资的60%,导诊护士绩效工资为临床核算科室护士平均绩效工资的50%

3、药剂科主任、副主任绩效工资按照行政后勤管理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执行,临床药师为临床核算科室护士平均绩效工资的90%、西药药剂员、药库管理员绩效工资为临床核算科室护士平均绩效工资的65%,中药药剂员绩效工资为核算科室护士平均绩效工资的50%

4、各科室的绩效工资总量发放到科室,科室负责人再根据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因素进行二次分配,将分配结果提交考核办审核后交财务科发放。

七、其他绩效工资分配规定

1、方案实施后,业务科室新调入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能独立完成任本职工作,从参加独立轮值班起按本科室同类人员绩效工资发放。新参加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第一年和第二年无证0.4,第三年无证无绩效工资。

2201112月前在院的医疗、护理人员在末取得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定级)之前系数为0.4,从新方案实施后两年内不能够获取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再享受绩效工资,40岁以上人员按照0.6的职称系数进行绩效分配。2011年前在医院工作的医技人员由科室负责人根据个人能力确定绩效分配系数,原则上低于科室初级人员职称系数,方案实施后进入医院的无证医技人员按照医院规定执行。

3、轮科人员绩效:前三个月不拿取绩效工资,三个月后在轮科期间,绩效工资按照行政后勤人员人均绩效工资,由医院发放。

4、外出进修:三个月内由科室参照医院标准发放,三个月以上的绩效工资由医院按照行政后勤人员人均绩效工资发放,核算在科室总人数中,医护二次分配中也核计人数。

5、行政后勤部门新调入人员前三个月不实行绩效工资,之后能独立完成本职工作按同类人员100%发放绩效工资;新招聘行政后勤部门人员(不含引进人才和行政指令性调动人员),三个月内不享受绩效工资,三个月后到1年内享受同等级绩效工资的70%,第二年享受同等级绩效工资的100%

6、因公工伤人员的绩效工资按行政普通人员均值发放。

7、非核算科室人员和科主任护士长在病假和休假时的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占月工作总天数的比例发放,扣除的绩效工资,科室有进行二次分配的计入二次分配总额,没有二次分配的归医院。

8、院内科室相互借用人员在借用期间的考核由借用科室负责考核,绩效工资按照借用科室当月的各类人员绩效工资标准由借用科室发放。

9、医院公务外派人员的绩效工资按行政人员同等级标准发放,由医院承担。

10、根据医院有关奖惩规定属个人性质的奖罚,科室必须兑现到个人。

11、科室在接到绩效考核办发放绩效工资的通知后,应由科主任在5个工作日内对绩效工资进行二次分配,并将二次分配表报考核办审核,由财务科复核后发放税后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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