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方案]莲湖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8-20 17:29:54

【城管方案】莲湖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莲湖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

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根据《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莲政办发〔xxxx〕17号)、《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莲政办发〔xxxx〕18号)、《西安市莲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莲编办发〔xxxx〕6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城管执法权责

(一)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全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

(二)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具体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执法中队履行日常执法工作。承担一般程序案件的立案、审理、重大案件执行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和效能监察。具体负责查处违法建筑和建筑工地管理、户外广告设置等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组织跨区域联合执法。

(三)各街道执法中队和西大街执法中队负责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简易程序案件的办理和一般程序案件的检查、调查和执行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负责查处沿街无证商贩摆摊设点、非法占道和出店经营行为;

2.负责查处噪声污染、城市饮食服务业超标排污排烟、烧烤摊点未使用清洁燃料行为,制止焚烧垃圾(落叶)行为;

3.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巡查、监管以及纠违工作,配合区城管执法大队开展拆违工作;

4.负责蔬菜早市、便民夜市、食品摊贩经营区域等便民服务区(点)的拟定与日常监管服务工作;

5.负责查处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行为;

6.负责沿街门头牌匾规范设置和对违法设置行为的查处工作;

7.负责查处门店清运装修垃圾污染的行为;

[城管方案]莲湖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