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纪律部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5-01-11 09:43:10

生活纪律部规章制度及积分细则

一、就寝

1、晚上熄灯后,不准在宿舍内吹拉弹唱、听收音机、录音机、打扑克、点蜡、下棋等一切与休息无关的活动,否则,敲一次门视为违寝扣5分,敲二次门为严违扣10分,三次或三次以上者通报批评,并没收其物品,给予通报批评,扣其班级积分20分。

2、晚上熄灯后不准在楼道内走动、洗刷、大声喧哗等一切影响休息的活动,否则每人扣其本班积分5分,对于态度蛮横、拒不报姓名,视其情节严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并扣其该班积分15分。

3、熄灯后,一律关门休息,关门时不能影响别人休息,否则扣该班3分,门未关者视为违寝,扣其该班5分,经劝阻后者,不听根据情节上交学生科。

4、熄灯后,不得随便接打电话。若有特殊情况必须接打电话者,须尽量放低声音,不能影响就寝秩序。如果声音过大或引起宿舍内集体起哄,一律按违寝处理,并视其情节轻重扣除该班积分5—15分。

5、对于一周内某宿舍违寝达三次之多的,以每总结为通报批评,扣其积分20分。

对于在我部查寝过程中,一周内表现特好的宿舍加5分,连续三周内无出现违寝,表现优秀的宿舍加20分,并予以例会表扬。

二、水电

1、升旗:课间操及晚上熄灯后禁止在教室和宿舍内有长明灯现象,否则每支扣其该班5分。

2、教室及宿舍内做到人走灯灭。否则视为长明灯,每支扣该班积分5

3、晚上熄灯后严禁在教室内看电视、打游戏机。否则每次扣该班积分10分。

三、会场纪律

在我校举行的各类大型活动中,班长、生活委员须在班级后面,会场保持安静,严禁出现喝倒彩、鼓倒掌、吹口哨、乱走动等一系列扰乱会场纪律的活动,否则每人扣其该班5分,对集体起哄者, 责令其班长查出前3名,并给予通报批评扣该班20分。

四、好人好事

全体学生应该树立学雷峰、树新风、拾金不昧的精神,对拾到的东西一律上交生活部,视情节酌情给该班加5—10分,并以表扬。

五、宿舍卫生:

打扫范围包括地面、门窗、床铺、墙壁、生活用品等,具体要求如下:

1、门窗:要求擦干净,做到无灰尘、脚印、字迹等。若有一项不合格扣该班3分。

2、地面:洒水均匀,地面干净整洁,否则扣该班5分。

3、床铺:被子叠成方块形、有棱有角、放在床铺中间,枕头、床单、被罩应干净整洁,枕头全部放对称,床铺上只能有被子枕头,不得有衣服书籍等物品。床下打扫干净,不得有纸屑等废物。若不合格扣该班5分。

4、桌子:靠近窗户横放,桌斗朝外,桌面干净干净。若摆放不合格扣该班3分。

5、用具:牙具全部放在桌面上,排成一字形,茶瓶统一放在桌下横档处,紧靠墙成一字形,脸盆统一放在靠门的床腿下,毛巾统一挂在靠窗一侧。若摆放不合格扣该班3分。

6、鞋子:统一放在床下,鞋跟朝外,整齐划一。摆放不整齐扣该班3分。

7、墙壁:保持墙壁干净整洁,无乱涂乱画乱贴及乱挂衣物现象。

8、帐子:挂的帐子要美观,检查时要打开,且不能遮住名单,否则按无名单处理。

9、床位卡:每个床铺必须有床位卡,并和挂在枕头一头的位置,门后贴值日生名单(混合宿舍注明班级)。无床位卡一人扣5分,无值日生名单扣5分。

10、检查时间:早上为710—730分,下午为450—530分。

11、宿舍三项或三项以上不合格按未整理处理,并扣该班15分。一周累计三次锁门、三次未整理、拒检者给予通报批评扣该班20分,并取消标兵文明宿舍评选资格。

我部在检查宿舍卫生时,班级宿舍积极配合我部工作,并根据宿舍内部整理情况,对该宿舍所在班级划分优、良等级,优者+5分,良者+3分,并予以周日例会表扬。

六、劳动卫生:

1、任何人不得向楼道内或窗户外乱扔垃圾、乱泼污水,若发现对当事人通报批评,并扣15分,门口有垃圾、污水者,扣该班积分5分,并取消该宿舍本学期评先选优资格,一月内达五次者,上报学生科,并给予纪律处分。

2、何人不得向洗手间的水池内乱扔塑料袋、乱倒剩饭剩菜等杂物。(否则每次扣除其班级积分10分)。

3、各宿舍之间应相互监督,发现违纪现象,应立即上报我部,楼道内积水、垃圾,找不到当事人,就按较近的宿舍处理,并扣该班5分。

七、内务整理责任划分:

1、每位同学须保持个人床铺、墙壁、被子,符合检查标准,个人用品要按规定摆放。

2、值日生的任务是保持室内、地面、桌面、门窗洁净,牙刷、毛巾、横档上下物品摆放整齐。

八、其它

1、对于我部召开的各类会议要准时到场,迟到者或早退者扣其5分/次,旷会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并扣该班15分,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2、对于我部要交的各类名单,准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迟交或不交者扣其积分3分、5分,视情节严重;三次不交者,通报批评并扣该班15分,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3、对于违纪期间没收的物品,由个人写深刻检查一份上交我部,根据情况归还本人,若在一周内不交检查者,物品丢失,我部不负责任。

4、对于一周内违寝达三次或一月内违寝达10次者,责令其宿舍长查出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并扣该班20分,查不出当事人,宿舍长或生活委员写深刻检查一份给予班通报批评。

5、对于违纪特别严重者,我部将上报学生科,给予适当的校纪处分。

6、干公务劳动的班级酌情加35分,予以奖励。

7、凡工作期间,拒不配合我部工作的、阻碍我部工作的正常开展,视情节给予以严肃处理。

8、凡生活纪律部所出的通报批评。一律扣20分。

9. 对于一周内通报三次或三次以上的班级,该班本周成绩无条件降为最后一名。

安全保卫方面

一、任何同学不得无故晚归,若晚归需要戴胸卡,严格登记,并扣该班积分每次10分,对于晚归不戴胸卡且态度蛮横者每人扣所在班级积分15分,并记胸卡未戴一次,写出书面检查按时上交我部,拖交一天,加倍扣分。

二、外宿:对无故外宿者,不能说明理由,每人次扣15分,外宿且造成不良影响者,扣20分每人次,且上交学生科。

三、布告及板报看管:凡撕毁布告者和私擦学生会板报者,除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外,分别扣该班积分20分, 写检查一份上交我部,并上报学生科处理。

四、门卫方面:对于在宿舍楼内做生意者罚款520元,没收其物品,若有举报经查属实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对于外界人员进入宿舍楼内而未登记者罚款10元,来客而不登记者扣其当事同学所在班级10分,上课期间宿舍内无人而未锁门者扣班级积分10分,并罚款10元,上课期间宿舍内不得有无故停留人员,如有特殊情况要停留者必须持学生科证明,否则扣10分。

五、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源和以各种方式做饭,用煤气炉取暖;若有发现,没收其用具,扣该班20分,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对于在校园内打架、斗殴、敲诈、勒索、恐吓等现象,一律上交学生科严肃处理。

七、熄灯后在校园内走动,扣其所在班级积分10分,并上交学生科处理。

八、自行车要及时推进车棚,不允许放在宿舍、教室、教学区,否则上交人保科,并扣该班积分20分。

九、若发现有吸烟、喝酒、谈恋爱等,扣其所在班级积分20分,吸烟、喝酒者每人罚款20元,谈恋爱者上报学生科处理。

十、在我部执行公务时,不能配合我部工作与我部干部发生顶撞者,给予通报批评,并扣该班20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十一、向宿舍外拿东西,须经门卫同意,否则给予相应罚款。

十二、严禁留宿外界人员,除学生父母来访,只允许停留一晚上,持人保科、学生科证明,并到我部备案,若不按规定扣10分。

十三、周末不在校住宿者,由各班班长或生活委员统一登记,在周六中午之前上交我部,否则按外宿处理;若不交者给于班长、生活委员通报批评,扣该班积分10分。

十四、放假期间各班留校人员名单应认真、详尽填写。

十五、对于翻越大门、院墙、栅栏的上交学生科、保卫科处理,并扣该班积分20分。

十六、熄灯后在教室、宿舍内看录像、聚众赌博者,扣班级积分20分,没收其用具,上报学生科、人保科处理。

十七、凡请假晚上不能在校住宿者,班长或生活委员须持假条到我部备案,否则扣5(周六除外)

十八、白天上课期间,未经批准在宿舍逗留给予通报批评,并扣15分,宿舍门未落锁者扣其班级积分10分。

十九、因病需到宿舍休息者,必须凭请假条到学生科开据进宿舍证明方可进入。

通报批评在原有扣分基础上再扣20

生活纪律部规章制度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