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层工会扶贫助困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10-08 00:01:43

公司基层工会扶贫助困工作制度

  第一条 实施送温暖工程,切实为困难职工解决困难是工会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工会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

第二条 各级工会组织的工会主席为困难职工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救助人,要及时发现并解决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条 各级工会干部与困难职工建立联系制度,健全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工作做到“四清”即所在单位清,家庭成员清,困难原因清,家庭住址电话号码清,将困难职工列于有效管理范围。

第四条 对困难职工实行动态管理。对救助对象的生活、工作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走访调查,登记在册。

第五条 完善公司温暖工程基金的管理工作。对临时困难职工实施及时救济,对特困职工要拿出救助方案,向党政领导汇报。做到日常的困难补助与节日困难补助相结合,一般性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相结合。

第六条 各级工会组织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明确帮扶对象,帮扶责任,制定帮扶措施使工会真正成为困难职工的家。

第七条 节日期间做好走访慰问工作。做好慰问金、慰问品的采购发放工作,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分两个层次进行,即公司慰问活动在公司党政领导带领下,负责对公司部分特困职工、劳动模范、技术骨干进行慰问;各基层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特困职工、伤病职工、生产骨干进行走访慰问。

第八条 依据温暖工程基金管理规定,对困难职工子女入学实施助学救助。

公司基层工会扶贫助困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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