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

发布时间:2020-05-02 11:33:00

市Xx中学“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规范学校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学校的“三重一大”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关事项决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学校决定重大事项,实行校长负责制,采用集体议事,并以校务会决定形式体现集体意志。第四条学校决定的重大事项需要校务会审议的,按照校务会的议事规则执行。第二章重大事项的范围第五条学校决定的重大事项是指:一、重大决策:(一)学校三年主动发展规划的确定和调整;(二)年度工作计划的确定和调整;(三)重要专项工作方案的确定和调整;(四)重要评比方案的确定和调整;(五)重要活动方案的确定和调整;(六)重要改革措施的确定和调整;(七)年度财政预算的确定和调整;(八)教职员工工资福利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中学“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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