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与会计制度

发布时间:2020-04-19 09:42:43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与会计制度

2010年3月23日

前 言

财务管理工作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对于保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社规范、健康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农民为主体,以服务成员为宗旨,对内开展服务,对外搞活经济,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全新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它与以公司为代表的企业法人一样,都是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因此,加强财务管理,搞好收支核算,完善分配制度,提高经济效益,始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和运行的重要任务,是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第一部分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是组织合作社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合作社作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搞好收支核算,如实反映合作社的财务状况,正确处理国家、合作社和成员之间以及非成员农户等的经济利益关系,保护合作社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一、合作社财务管理意义

合作社财务管理是围绕其资产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的。做好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关系到合作社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增值增效,关系到生产经营和服务业务正常开展,关系到生产要素的合理组合和利用,关系到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和凝聚力。因此,合作社要发展各业生产,开发各种经济资源,必须加强财务管理,管好用活合作社资产,开拓生产资金的来源渠道,有效地利用现有的生产要素

(一)加强财务管理是法律的要求

合作社法第五章财务管理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了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内容。合作社必须严格按照合作社法的要求,搞好内部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合作社财务依法规范运行。

(二)加强财务管理是经营管理的要求

合作社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财务管理。合作社的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分配都与财务管理有关,生产、服务、销售、分配的每一环节都离不开财务的反映和调控。财务管理是合作社内部管理的中枢,渗透到合作社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之中。合作社的最终经营成果,都通过财务得到反映。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能有效地筹集、运用资金,有效地控制经营管理成本,最大限度地获得合作社对外经营利润,确保合作社持续发展。

(三)加强财务管理是维护社员利益的要求

社员是合作社的所有者,合作社财务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为社员服务。只有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才能保证合作社规范运行,维护广大社员的利益;才能保证合作社持续发展,使社员在合作社的发展中不断增加收入,实现社员利益的最大化。

二、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对象、任务和原则

(一)对象

财务活动:资金筹集、资金投入与使用、资金的收入与分配。

财务关系:1、合作社与社员的关系、2、与非社员农户的关系、3、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4、与债权人的关系、5、与债务人的关系、6、与业务单位或个人的关系、7、与政府的关系、8、合作社内部各单位的关系。

(二)基本任务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积极筹集资金,管好用好资金和资产

制定财务计划、改善经营管理

搞好经济核算,降低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

做好盈余分配工作

通俗讲就是:聚财、生财、用财、护财

(三)基本原则

1、资金合理配置原则

2、收支平衡原则

3、成本效益原则

4、收益风险均衡原则

5、利益关系协调原则

三、合作社财务管理的目标及特点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是利用价值形式对合作社资金运动的一项综合性的管理,渗透和贯穿于合作社的一切经济活动之中。

(一)合作社财务管理的目标

合作社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实现合作社价值的最大化。这是由合作社的特殊性质决定的。合作社是劳动者的联合体,合作社对外追求利润,但它不以自身营利为目的,它追求的是社员利益最大化,合作社在经营中所获得的利润,大部分通过盈余分配将返还给社员,不断增加了社员的收入。合作社通过加强财务管理,使自身的经营、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吸引更多农民加入合作社,并对周边农民产生示范作用,带动周边农户发展生产,从而推动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实现社会价值最大化。

(二)合作社财务管理的特点

与企业相比,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有着以下特点:

1、股份相对均化。合作社一般由成员均衡持股,即使股份有差异,也应一定的有限制。而一般企业可以差别持股,也没有限制。合作社是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统一体,社员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合作社对单个社员的持有股金要有所限制,防止一股独大。目前我省合作社处于起步阶段,相当一部分是由企业或者是能人大户领办的,出资额也集中在少数几个人,农民出资很少。这种状况在初始阶段,对我省合作社的创立和发展起了非常积极作用。从法律的要求和规范发展来看,必须逐步规范,这也有利于培养农民的合作意识,有利于培养农民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意识。合作社法虽然未对个人的出资额进行限制,但对盈余分配作出了限制,对民主管理作出了规定。有的地方已出台了地方法律法规,限制个人的出资额比例,一般不超过20%。

2、运作民主公开。一人一票制是合作社办社的基本原则,成员是以平等的身份参与决策与经营,体现了合作社管理的民主性。而一般企业实行一股一票制,大股东可以通过购买股票掌握企业股份控制额,从而左右企业的经营决策,股东之间是不平等的。

合作社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等都对合作社民主理财作出了规定。社员既是合作社产品生产者,又是合作社的股东,因此每个社员都享有对合作社财务运行的知情权。合作社要对内透明运作,定期公开财务运行情况,保证每个社员的知情权。

3、结构层次分明。合作社是建立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是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完善。合作社存在着两个经营层次,一是社员单家独户经营,另是合作社统一经营。在财务管理上同样也存在着这两个层次。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一般只反映合作社统一经营的经济活动,社员的生产经营活动由社员自己管理,合作社很少对社员具体经济活动进行实质性管理。社员和合作社是两个独立核算主体。社员生产产品的成本一般不在合作社账上反映,合作社的账上反映社员惠顾合作社的情况及合作社为社员服务的情况。

4、分配制度特殊。一般的股份制企业,年终利润在交纳企业所得税、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后,按股进行分红。而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绝大部分(60%以上)必须按社员的交易量(额)进行分配,剩余部分才可按股或其他形式分配。

5、积累量化到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章程规定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

四、 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关键环节

(一)抓好基础环节——健全财务管理机构,配备财务管理人员。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设置财务管理机构和配备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是确保合作社高效运行和搞好财务管理的基础所在。

1、健全财务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责任。合作社设立登记后,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不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本着民主、自愿的原则,委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或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

财务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是核算经济业务的发生、记录和反映生产经营活动;

三是编制会计报表,正确反映合作社经营成果;

四是严格财经纪律,抵制侵犯、平调、挪用合作社财产行为,保障合作社财产安全、完整。

财务管理机构应当制定规范的财务管理流程,实行岗位分工,严格按照章程和程序办事,并建立责任追究和监督制度,确保各项职能的发挥和执行。

2、加强财务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合作社配备的财务管理人员不仅应具有专业知识,还要熟悉合作社的有关法规制度,同时要熟悉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模式,掌握不同类型的合作社在财务处理中的特殊要求,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具体应抓好四个方面:

一是配齐财务管理人员,做到账、钱、物分管,实行理、监事长双笔联签和监事会民主监督制度;

二是合作社理、监事会成员的亲属不得在社内担任会计、出纳等工作;

三是理事会在聘任财务管理人员的时候要严格把关,挑选思想素质高、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人来担任;

四是抓好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水平,做到持证上岗。

(二)抓好管理环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会计核算水平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会计核算和管理水平,是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在具体工作中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合作社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货币资金收支等各项业务,应当按照合作社的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加以制约和监督。主要包括:

⑴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管理制度;

⑵货币资金、有价证券管理制度;

⑶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⑷经费开支审批制度;

⑸盈余和盈余分配制度;

⑹成本核算制度;

⑺财务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⑻财务档案保管和交接制度;

⑼财务审计制度。

2、健全会计账簿,搞好会计核算

根据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和管理需要,合作社一般都要设置以下账簿:

总账

现金日记账

银行存款日记账

收入支出明细账

内部往来明细账

应收应付款明细账

固定资产和农业资产明细账

成员帐户

3、搞好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

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是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的核心。

一是合作社的理事长或理事会,应当在每年财务年度终了之前,负责制作相关财务报表,包括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等,并应当在成员大会召开之前的15天以前,放置于合作社的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

二是应当将编制的财务报告提交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三是社员参与民主理财。合作社应当在章程中明确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间等,并严格按照执行,以便接受社员的监督,确保实现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

4、加强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根据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的财务审计应当由设立的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负责内部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成员大会报告。也可以由该合作社成员大会委托审计机构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审计。乡镇农经站可以根据农业部新修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审计纳入审计范畴,积极做好合作社的财务审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帮助解决。

(三)抓好分配环节——搞好利益分配和

盈余返还,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发展后劲

搞好合作社的利益分配特别是盈余返还,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是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归宿和目的,也是取信于民,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发展后劲。反之,会失信于民,造成合作社生存困难。

合作社的利益分配,合作社法和财务会计制度都作了明确规定,合作社章程还应作出更加具体规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机构要依照法律和章程规定,准确无误地做好利益分配工作。

除了抓好以上三个关键环节外,其他如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等其他环节也不容忽视,只有这样,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才能真正步入依法规范健康发展的轨道。

第二部分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

一、总则

二、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三、会计科目

四、会计报表

五、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档案

一、总

1、为什么制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1)贯彻合作社法和会计法。合作社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作为独特的会计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财务会计制度,并按照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2)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工作,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3)有利于维护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其他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有序市场竞争机制。

4)处理好各项财务关系,有利于明晰产权关系,加强内部管理。

2、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社。

3、设置会计账簿,配备会计人员和委托代理

合作社应根据本制度规定和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账簿,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不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本着民主、自愿的原则,委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或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

(1)合作社一般要设置以下账簿:

①总账

②现金日记账

③银行存款日记账

④收入支出明细账

⑤内部往来明细账

⑥应收应付款明细账

⑦固定资产和农业资产明细账

⑧成员帐户

(2)合作社应配备的会计人员

①明确会计主管人员

②专、兼职主办会计

③专、兼职出纳

4、设置和使用科目,登记账簿,编制报表的要求

合作社应按本制度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金额单位,以下填至

5、会计核算和记账方法

合作社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相对应。

权责发生制即应收应付制,是以应收和应付作为标准来确立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凡属于本期的收益和费用,不论是否已经收入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而不属于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即使已经实际收入或付出,都不能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

6、会计年度

合作社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一个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会计信息公开

合作社会计信息应定期、及时向本合作社成员公开,接受成员的监督。对于成员提出的问题,会计及管理人员应及时解答,确实存在错误的要立即纠正。

8、部门职责

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职责,对合作社的会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规政策等,对合作社会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9、施行日期 本制度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这部分主要讲述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负债、收入、支出、成本、盈余及盈余分配和所有者权益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

三、会计科目

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了37个会计科目,并详尽叙述了使用方法。

1、资产类17

2、负债类7

3、所有者权益类6

4、成本类1

5、损益类6

另外还规定:合作社可根据需要增设其他货币资金包装物其他农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4个科目。

1、资产类17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成员往来产品物资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购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对外投资牲畜(禽)资产林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

资产类会计科目核算内容

1库存现金:合作社按照国家规定对现金业务进行记账登记核算,并按照规定做到日清月结,超过国家规定部分资金应及时缴存银行。

2银行存款:核算合作社存入银行或信用社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3应收款:核算合作社与非成员之间发生的各种应收以及暂付款,包括因销售产品物资,提供劳务应收取的款项以及各种应收的赔款、罚款和利息等。

4成员往来:核算合作社与成员的各种经济往来。

5产品物资:核算合作社库存的各种产品物资。

6委托加工物资:核算合作社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和实际成本。

7委托代销商品:核算合作社委托外单位销售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

8受托代购商品:核算合作社接受委托代为草狗商品的实际成本。

9受托代销商品:核算合作社接受委托代销商品的实际成本。

10对外投资:核算合作社持有的各种对外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合作社兴办企业投资等。

11牲畜资产:核算合作社购入或培育的牲畜的成本。牲畜资产分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两类。

12林木资产:核算合作社购入或营造的林木成本。林木资产分经济林木和非经济林木两类。

13固定资产:本科目核算合作社固定资产的原值。

14累计折旧:核算合作社拥有的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

15在建工程:核算合作社进行工程建设、设备安装、农业基础设施营造等发生的实际支出,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16固定资产清理:核算合作社因出售、捐赠、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

17无形资产:核算合作社持有的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科技等无形资产的价值。

2、负债类7

短期借款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盈余返还应付剩余盈余长期借款专项应付款

负债类科目核算内容

1短期借款:核算合作社从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外部单位和个人介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的(含1年)各种借款。

2应付款:核算合作社与非成员之间发生的各种应付及暂收款项,包括购置产品物资和接受劳务,服务等应付的款项、赔款、利息等。

3应付工资:核算合作社支付给管理人员及固定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在工资中的各种奖金、津贴、补助等。不论是否在当月支付,都应通过本科目核算。

4应付盈余返还:核算合作社成员与本社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的盈余,返还给成员的盈余不得地域可分配盈余的60%

5应付剩余盈余:核算合作社以成员账户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其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本社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的剩余可分配盈余。

6长期借款:核算合作社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外单位和个人介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借款。

7专项应付款:核算合作社接受国家直接补助的资金。

3、所有者权益类6

股金专项基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盈余盈余分配

所有者权益类和成本科目核算内容

1股金核算合作社通过成员入社出资、投资入股、公积金转增等形成的股金。

2专项基金:核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专项基金。

3资本公积:核算形成的资本公积

4盈余公积:核算合作社从盈余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5本年盈余:本科目核算合作社本年度实现的盈余。

6盈余分配;核算当年盈余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理念分配后的结存余额。

4、成本类1

生产成本 核算合作社直接组织生产或提供劳务服务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和劳务成本。

5、损益类6

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经营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

损益类科目核算内容

1经营收入:核算合作社销售产品、提供劳务以及为成员代购代销,向成员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等活动取得的收入。

2其他收入:核算除经营收入以外取得的收入。

3投资收益:合作社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

4经营支出:核算合作社销售产品、提供劳务以及为成员代购代销,向成员提供技术、信息服务德不孤发生的支出。

5管理费用:合作社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业务招待、无形资产摊销等

6其他支出:除经营支出、管理费用以外的支出。

四、会计报表

1、会计报表的编制、报送的要求

2、会计报表的种类

3、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会计报表试算平衡等式
1科目余额表试算等式

资产类科目+支出类科目=负债类及所有者权益科目+收入类科目

2本期收益计算公式

本期收益=本期收入合计-本期支出合计

本期收入合计=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投资收益

本期支出合计=经营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

3盈余及盈余分配表计算关系

经营收入=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经营支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本年盈余=经营收益+其他收入-其他支出

年末未分配收益=本年盈余=年初未分配盈余+其他转入-可分配盈余

五、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档案

1、会计凭证的要求

2、会计账簿 的使用及登记要求

3、会计档案的内容、管理要求及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的要求

1)会计凭证是记载经济业务发生、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文件,是记账的依据。合作社每发生一项经济业务,都要取得原始凭证,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各种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记账凭证必须具备:填制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等,并须由填制和审核人员签名盖章。

(2)所有会计凭证都要按规定手续和时间送会计人员审核处理。填制有误和不符合要求的会计凭证,应要求修正和重填。无效、不合法和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不能作为收付款项、办理财务手续和记账的依据。会计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账簿。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原始凭证单独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一定时期终了,应将已经登记过账簿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分类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2、会计账簿 的使用及登记要求

1)会计账簿是记录经济业务的簿籍,是编制会计报表的依据。合作社应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总分类账和各种必要的明细分类账。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应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有关经济业务完成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律采用订本账。总分类账按照总账科目设置,对全部经济业务进行总括分类登记;明细分类账按明细科目设置,对有关经济业务进行明细分类登记。总分类账可用订本账或活页账;明细分类账可用活页账或卡片账。

对于不能在日记账和分类账中记录的,而又需要查考的经济事项,合作社必须另设备查账簿进行账外登记。

(2)合作社所使用的各种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等规定。

(3)账簿登记要做到数字正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各种账簿的记录,应定期核对,做到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款相符、账账相符和账表相符。

(4)启用新账,必须填写账簿启用表,并编制目录。旧账结清后,要及时整理,装订成册,归档保管。

3、会计档案的内容、管理要求及保管期限

1)合作社的会计档案包括经济合同或协议,各项财务计划及盈余分配方案,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会计人员交接清单、会计档案销毁清单等。

2)合作社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的规定,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建立会计档案室(柜),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3)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与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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