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分封制与西欧分封制的比较

发布时间:2018-09-08 13:39:35

西周分封制与西欧分封制的比较

作者:张欢

来源:《智富时代》2015年第03

        【摘 要】任何一种制度的产生都有孕育它们的背景,例如分封制。分封制是中国西周和中世纪西欧都曾出现过的一种政治经济制度,但两者在推行的背景、内容以及对后世的影响方面有很多同的所在,也有不少异的特色。

        【关键词】分封制;西周;西欧;比较

        分封制作为一种社会经济政治制度,曾在中国古代西周和中世纪欧洲存在过。分封制是领主封建制等级结构赖以生存建立的形式,西周分封制与西欧分封制实行的背景、目的、特点及具体表现等方面大有不同,但对于任何事物不能用绝对的观点去看待,两者在某些方面又有其相同的地方。

        一、双方实行分封制的背景、目的、特点及具体表现

        西周灭殷,武王采取使其各居其居,田其田;无变旧新,唯仁是亲”[1]109)的政策而始行分封,以确立周人天下共主的政治地位。

        分封制是西周重要的政治制度。西周疆域广大,周王派遣子弟姻亲和异姓贵族,在各地建立西周的属国,叫做封建亲戚,以藩屏周”[2]66),诸侯对王室有按期纳贡朝见、出兵助王征伐等义务,其内政基本是独立的。周王分封主要对象有四类:一是同姓贵族。二是异姓亲戚。三是元老重臣。四是古代圣王后裔。封神农之后于焦......帝尧之后于蓟,帝舜之后于陈,大禹之后于杞。”[3]24

        提到分封制就不得不提及宗法制。宗法制是处理宗族内部成员间的亲疏、等级和世袭权利的制度。在宗法制度下,实行的是嫡长子继承制。宗法制制定出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平民等不同的等级,它和分封制相结合,形成了一套等级名分制度,构成贵族等级制度。宗法制只适应于同姓贵族之间;与异姓贵族之间的关系,则以婚姻为纽带联结起来。

        西欧分封制在西欧封建制形成的过程中产生。西欧封建等级制度指西欧封建主之间依据土地占有和人身依附关系而形成的等级关系。[4]由于我们从社会形态的角度来理解封建制度,其上限和下限与中世纪大致相同,所以其又被称为中世纪等级制度。等级的划分及其之间的关系首先以人身的依附关系为依托,在西欧典型地表现为封君封臣的关系。

西周分封制与西欧分封制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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