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突破体制机制障碍 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发布时间:2018-09-07 19:07:35

山东省:突破体制机制障碍 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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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14年第18

        近年来,经过认真调研,结合当地实际,山东坚持把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作为四化同步发展的重要节点和有力支撑,作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环节和有效突破口,作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进行整体设计,协同推进,连续出台45个配套文件,建立28项制度,全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以改革考试招生制度为突破口,建立上下衔接贯通的职业教育人才成长路径。开展中职与本科“3+4”、高职与本科“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建立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春季招生考试制度。

        二是以提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为重点,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本科学校转型发展,遴选200个本科专业点进行重点建设。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6000多万元,建立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相衔接的课程体系。实行双证书制度,将双证互通试点扩大到所有合格中职学校。

        三是以实现产学良性互动为出发点,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出台9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深度合作、互利共赢。将学生实习实训补贴和投保经费纳入公用经费补助范围。

        四是以优化结构和提高素质为核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允许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总额的20%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由学校自主聘用教师。允许没有教师资格证的专业人才参加招聘,待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再转为正式教师。将教学实绩、技能水平、技术研发成果等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

        五是以加大和整合财政投入为抓手,完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把中职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免除中职在校生学费。出台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对第三学年全额拨付公用经费。

        六是以深化职业教育办学制度改革为着力点,推进多元办学、教育家办学。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开展教师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社会保障待遇试点。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按照教育家、企业家标准培养配备职业院校校长。

山东省:突破体制机制障碍 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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