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新编

发布时间:2019-11-30 05:37:43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总则 2

第一条 目的 2

第二条 原则 2

第三条 依据 2

第四条 适用范围 2

第二章 薪酬体系 3

第五条 职系设计 3

第三章 薪酬结构 3

第六条 薪酬结构 3

第七条 固定工资 3

第八条 浮动工资 4

第九条 附加工资 4

第四章 岗位绩效工资制 6

第十条 适用范围 6

第十一条 工资结构 6

第十二条 年度奖金 6

第五章 提成工资制 7

第十三条 适用范围 7

第十四条 收入结构 7

第十五条 核算办法 7

第六章 薪酬组织与发放 7

第十六条 薪酬组织 7

第十七条 发放 7

第七章 薪酬调整 8

第十八条 整体调整 8

第十九条 特殊调整 8

第八章 调整结果的申诉 8

第二十条 薪酬调整申诉 8

第九章 其他 9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工资标准 9

第二十二条 待岗员工工资标准 9

第十章 附则 9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的合理性、有效性、实现效益最大化,完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员工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目的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薪酬的作用,对员工为公司付出的劳动和做出的业绩给予合理的回报和激励。即:

1. 使薪酬与岗位价值紧密结合;

2. 使薪酬与员工业绩紧密结合;

3. 使薪酬与公司的发展有效结合起来

第二条 原则

薪酬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 在承认历史贡献基础上实行同工同酬原则;

3. 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原则;

4. 贡献与回报对等原则;

5. 鼓励员工创造、发展原则;

第三条 依据

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是岗位价值、个人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并参考成都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和行业平均水平、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生活费用与物价水平

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成都微迪数字技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薪酬体系

第五条 职系设计

公司员工分4个职系,分别为管理职系、技术职系、生产职系、营销职系〔细分为营销A职系(营销员类)、营销B职系(营销后勤类)〕。针对这四个职系,薪酬体系分别采取种不同类别:与年度绩效、季度绩效、月度绩效相关的岗位绩效工资制;与销售业绩相关的提成工资制。

1. 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员工是公司内从事例行工作且非销售业务的员工,包括管理职系中的总经理、各副总、经理、主管、助理和技术职系、生产职系、营销B职系的员工。

2. 实行提成工资制的员工是公司内营销A职系(营销员类)中的员工。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六条 薪酬结构

公司员工收入总体上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并根据不同岗位作业方式、工作特点、技术含量高低等进行不同的组合。

1. 固定工资,基本工资;

2. 浮动工资岗位工资、龄工资绩效工资、年底奖金、销售提成、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汽车补贴、午餐补贴、独生子女补贴

第七条 固定工资

固定工资=基本工资

1. 基本工资:根据职位不同,略有区别,是为了保证每一位员工基本生活要求而设立的保底工资,不低于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工资标准。

第八条 浮动工资

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年底奖金、项目奖金、销售提成几种形式。

1. 岗位工资:根据岗位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等评价要素确定的支付工资报酬标准,岗位工资多少以岗位为转移,岗位工资实行同岗同薪,不因员工资历、技能高低等不同而有区别;详见《岗位工资序列

2. 司龄工资:体现了员工的工作经验和服务年限对于企业的贡献,司龄工资为20/,超过十年将不再累加;司龄自员工正式入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起开始计算。

3. 绩效工资与每月、每季度的考核结果挂钩,体现员工在当前岗位和现有技能水平上通过自身努力为公司实现的价值。

4. 年底奖金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挂钩,是在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基础上对员工的一种激励。年底奖金下年初支付。12

5. 销售提成只限与销售工作直接相关的人员,体现销售人员的业绩与能力,具体数额按照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来确定,具体的考核与计算办法参见《销售人员激励方案

6. 项目奖金只限技术研发部门直接相关人员,根据项目重要级别制定总体奖金额度,并按参与人员的贡献程度进行分配,具体的考核与计算办法参见《研发项目激励方案》

第九条 附加工资

附加工资=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汽车补贴+午餐补贴+独生子女+特别福利+节假日福利+国家强制性福利

附加工资是公司正式在册员工所能享受到一种福利待遇,当前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汽车补贴不可同时享受,每位员工只可享受其中补贴最高的一项。

1. 交通补贴:公司给予员工上下班交通费用的补贴,主要内容如下:

1) 员工免费在公司规定的站点乘坐公司的交通车上下班。该部分员工,如果居住地距离就近班车乘车点不足五公里的,不享受公司的交通补贴;超过五公里的,可享受60//月的交通补贴。

2) 因员工个人原因,既不能到办公室所在地租赁房屋,又不乘坐公司交通车的员工,其上下班的交通问题,自行解决,公司给予100//月的交通补贴。

3) 公司员工使用自己的汽车上下班的情形,不适用交通补贴,对这部分员工,公司根据其在公司的岗位级别,分别给予汽车补贴。

2. 住房补贴:指公司员工因解决上班问题而在办公室附近解决居住问题而给予的补贴。

1) 公司正式员工到新办公所在地(以办公室为中心,方圆2公里内)租赁自住房屋的,公司给予100//月的住房补贴;

2) 员工在公司所在地附近拥有自有产权房屋的,公司给予100//月的住房补贴。

1. (三)汽车补贴:因解决上下班交通问题,员工个人购买的汽车,公司按不同标准给予相应的补贴,具体如下:

1. 按职位级别给予的标准:

2. 主管级及以上车补带有私车公用性质,原则上主管级及以上员工因公办事用车,不得再使用公司车辆;若因特殊情况需使用公司车辆,需经过申请批准

3. 汽车补贴采用每月允许报销补贴额度的汽车费用予以体现。

(四)午餐补贴:午餐补贴是公司为每一位员工发放的一种就餐补贴。对于营销人员的餐补,按销售合同规定执行,并在报销时体现;本部员工每月按实际上班天数计算,每天6,计入当月工资;本部员工出差餐补,参照业务员相关标准执行。

(五)独生子女:是指子女为一个,并且领取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员工,每人每月给予100元的补贴。夫妻双方在公司的,独生子女补贴只能由一人享受。独生子女领取的截止年龄为子女年满十二周岁。

{1987年首部《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至2002年《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条例中都明确规定了对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进行奖励和优待:1、根据当地或者单位的经济条件,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和为5元至10,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子女18周岁止。2、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可多划一人宅基地。3、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加发5%的退休金(但加发后的比例不得超过100%);企业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根据有关规定增发养老金。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六)节假日福利:指员工在各个传统重大节日期间获得的公司为其发放的非现金实物类补贴(主指:春节、端午节、中秋节以及三八妇女节,约80/人左右的实物,三八妇女节仅限女员工

(七)特别福利:是指因员工个人的特别事例,公司给予的特别补贴,如:员工生日金50/人)、商业保险100/.年)等。

(八)国家强制性福利:主要是指国家规定要交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公司缴纳部分。个人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四章 岗位绩效工资制

第一十条 适用范围

岗位绩效工资适用于除提成工资制以外的其他职能部门员工。

第一十一条 工资结构

收入整体构成=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年度奖金+各种福利补贴

固定工资与绩效工资的比率为82

绩效工资与员工的工作努力程度、工作结果相关,反映了员工在当前岗位水平上的绩效产出。绩效工资按绩效考核得分进行计算,具体的考核与计算办法参见员工绩效考核制度》

研发技术人员的绩效工资管理细则将另行规定

第一十二条 年度奖金

1. 发放标准:原则上按相当于员工一个月工资额度进行发放。

2. 具体细则:

1) 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累计病假不超过个月或事假不超过20天的员工,年度奖金按标准发放;

2) 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累计病假超过个月或事假超过20天的员工,年度奖金减半发放;

3) 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者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或事假超过一个月的员工,年度奖金不予发放;

4) 当年新入职的员工,按实际工作月数进行核发。(实发奖金=月工资总额/12个月*实际出勤月数

第五章 提成工资制

第一十三条 适用范围

提成工资制适用于公司内营销A职系(营销员类)中的员工

第一十四条 收入结构

收入整体构成=固定工资+销售提成+年度奖金+各种福利

第一十五条 核算办法

具体的考核与计算办法参见《销售人员管理办法》

第六章 薪酬组织与发放

第一十六条 薪酬组织

核算员工工资,财务复核,总经理审批

第一十七条 发放

(一) 实行月薪制,工资计算时间从上月26日起至本月25日止,工资支付日为下月5日,若为休假日,则提前发放。工资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支付;

(二) 月工作日数以21.75天为准,并以此计算日薪;

(三) 下列规定的扣除额,须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1. 个人收入调节税

2. 缺勤扣除额

3. 社保个人负担部分

4. 其它法令规定的事项;

即:月实发工资=(固定工资+浮动工资+附加工资)-(缺勤扣薪、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个人所得税)

(四) 加班工资核算方法:

1. 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1.75×300%;

2. 休息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1.75×200%

第七章 薪酬调整

第一十八条 整体调整

企业根据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企业发展战略变化以及企业整体效益情况而对整体薪酬体系进行相应的调整后公布执行。

第一十九条 特殊调整

主要指工资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第八章 调整结果的申诉

第二十条 薪酬调整申诉

在员工薪酬调整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或对调薪结果有异议,有权在知道调整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诉,人事行政部负责向所在部门调查取证,如员工对所在部门领导的修正结果仍不满意,人事行政部负责报送总经理裁决。

员工就调薪问题提出申诉时需要提交员工调薪申诉表》人事行政部

人事行政部负责统一受理员工申诉,登记员工申诉记录并备案。

人事行政部负责将员工申诉意见传递到员工所在部门领导(或考核者),并听取相关情况,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和分管领导进行沟通,提出相应的对策以防止薪酬调整时不公正现象的发生。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工资标准

(一) 试用期的工资总额为转正后工资的80%。试用期第一个月的工资按实际出勤日计算。

(二) 试用期间,附加工资中,除交通补贴、午餐补贴以外,其他补贴均不享受;试用期间的个人所得税按相关法律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二十二条 待岗员工工资标准

待岗员工只发放固定工资中的基本工资与工龄工资部分。

第一十章 附则

本方案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定、修改、解释经理审批后发布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规定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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