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老师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17-03-28 15:59:44
发布时间:2017-03-28 15:59:44
呼市第二十七中学首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方案
二、领导组织小组
组长:郭岩钧
副组长:李木子 郭利平
成员: 盛婕 鲁淸宇 张翔 金云梅 李建宾 亢秀丽
弓瑞芳 张淑芳
三、 评选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参与性、民主性,体现学生意愿。
2、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教师,一经查出,将取消评选资格。
四、评选范围
全体任课教师
五、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忠诚于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敷衍塞责。
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六 、评选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9月13日-9月19日
1.领导小组对此活动方案进行布置和动员,宣传,发放活动方案。
2.班主任负责向全校各班级学生宣传此次活动,确保每一位学生都积极参与。
(二)首轮投票:9月19日—9月30日
1、由班主任向全班说明评选条件和活动目的,向学生介绍本班各科教师及其全名,让学生有充足的时间进行酝酿。
2、在统一时间内,各班班长和团支书(中队长)组织学生进行无记名投票。要求每班所有学生应参加班级投票,每位学生限投2位任课教师的票,并在投票上写出喜爱原因。
3、得票最多的2位教师为本班级的“我最喜爱的老师 ”.
4、由班委在2位得票最多的任课教师的选票上分别填写班级人数、得票数、推荐词(不少于60字,不多于100字),并连同所有任课老师的得票情况一起上报年级组。
5、年级组根据各班上报的得票情况,计算出每位任课教师的得票率,计算公式为:得票率=所得总票数÷所任教班级的总人数。
6、按得票率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出本年级前5名教师。各年级组把本年级得票率最高的5名老师个人简介,年级学生喜爱原因报送到评审领导小组。
(三)复评:10月8日——10月20日
1、 15名候选人的名单以及简单事迹在学校新思路校报上公布,然后全校学生再进行一轮投票产生10名“我最喜爱的教师”。
2、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15名“我最喜爱的教师”。再结合学生复评票数,研究确定我校10名“学生最喜爱的老师”人选。其他5名老师为提名奖。
(四)公示确定受表彰对象:10月20日-11月3日
将考核领导小组评议确定的名单公示在校园公示栏,受群众监督。公示期内无异议确认表彰,在校报公布10名“学生最喜爱的教师”的照片及事迹简介,艺术节闭幕式颁发荣誉证书,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