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个人实盘纸黄金白银买卖交易规程

发布时间:2016-12-21 16: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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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个人实盘纸黄金白银买卖交易规程

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一条  招商银行个人实盘纸黄金白银买卖业务,是指招商银行接受个人客户(以下简称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提供的交易渠道提交的委托交易指令,按照招商银行发布的交易价格买卖招商银行纸黄金、纸白银并完成资金交割的业务。纸黄金、纸白银是指记账式黄金、白银,投资者不能进行黄金、白银的实物交割。纸黄金、纸白银均以人民币或美元标价。

第二条 交易功能的开通。投资者在向招商银行申请开通个人实盘纸黄金白银买卖功能前,必须进行产品适合度测评和投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并且根据评估结果按照招商银行的要求签署《自愿办理超过个人投资风险承受能力纸黄金白银买卖的声明》或《超龄特别提示确认》,在与招商银行签署《招商银行个人实盘纸黄金白银买卖协议书》并成功开通个人实盘纸黄金白银买卖功能后,方可办理招商银行实盘纸黄金、纸白银买卖业务。

第三条 交易功能的关闭。投资者需要关闭纸黄金白银买卖功能时,必须先撤销所有未成交委托,卖出所有纸黄金、纸白银余额后,方可关闭该功能。

第四条 投资者进行实盘纸黄金、纸白银买卖委托时,须了解纸黄金、纸白银买卖业务的基本原理,熟知本交易规程,并严格按其操作,因操作失误等投资者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二章               风险提示

第五条 鉴于纸黄金、纸白银买卖存在风险,招商银行在此郑重提示投资者仔细阅读本章内容,以便正确全面地了解实盘纸黄金、纸白银买卖的风险。

第六条 如果投资者在招商银行申请开通个人实盘纸黄金白银买卖业务,则视为投资者已经完全知悉并了解纸黄金、纸白银买卖的风险,同意并能够承受纸黄金、纸白银买卖的风险,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第七条 纸黄金、纸白银投资者虽然有机会以有限的成本获取较大的收益,但也有可能蒙受较大的损失。投资者在参与纸黄金、纸白银买卖前应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充分考虑是否适宜参与此类交易,确保完全明白本投资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谨慎投资:(下述“投资”即指本规程“实盘纸黄金、纸白银交易”)

(一)本金及收益风险:本投资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所投入的资金容易受到黄金、白银市场价格波动和利率变动等影响,产生盈亏,在最不利的情况下,可导致全部的本金损失。

(二)政策风险:本项投资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投资的受理、交易等的正常进行,或导致投资收益降低及本金损失。

(三)汇率风险:因本业务以人民币或美元计价,投资者的投资涉及非本国货币美元时,存在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如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相对于期初时出现升值或贬值,而您因自身需求而进行实际意义上的货币兑换或按当时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进行账面的市值评估,则在人民币计价方式下本项投资的实际收益率将受到影响。

(四)价格确定风险:本投资由招商银行报价,报价中所涉及纸黄金、纸白银价格等均由招商银行确定,投资者应明确了解价格确定的风险,投资者在买卖招商银行纸黄金、纸白银,将视同于投资者接受和认可招商银行的报价。

(五)报价中断风险:受国际上各种政治、经济、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而造成市场波动、系统故障等因素影响,招商银行有权中断本投资的报价,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招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本投资的受理、交易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投资收益降低及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招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信息传递风险:本投资存续期内不提供账单,如出现相关规定的变更,招商银行将以发布信息公告。投资者应及时登录招商银行网站或致电招商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55)或到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并可能丧失提前退出及再投资的机会,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招商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招商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招商银行联系方式变更、或投资者本身的任何原因、或其他任何客观原因导致招商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风险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纸黄金、纸白银买卖的所有风险和可能影响纸黄金、纸白银价格的所有因素,投资者在参与纸黄金、纸白银买卖前,应认真阅读本交易规程,对其他可能影响纸黄金、纸白银买卖或纸黄金、纸白银价格的因素也必须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纸黄金、纸白银买卖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第三章               交易规则

第八条 招商银行纸黄金白银是指由招商银行定制的纸黄金白银产品,投资者可以通过招商银行提供的交易系统进行委托交易。投资者买入纸黄金或纸白银后,只能持有或适时卖出,而不能提取实物黄金和白银,且投资者不能卖空。交易价格为买卖一克或一盎司招商银行纸黄金白银的价格,报价方式为:左边为银行买入价,右边为银行卖出价,投资者买入纸黄金、纸白银使用银行卖出价,卖出纸黄金、纸白银使用银行买入价。

第九条  交易时间

招商银行纸黄金白银买卖业务的交易时间从北京时间星期一早晨08:00至星期六凌晨05:00。招商银行有权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对交易时间进行调整。

第十条   交易渠道

“一网通”大众版、专业版和财富账户专业版三种交易渠道。交易渠道的增加以招商银行公告为准。

第十一条 委托指令

招商银行个人实盘纸黄金白银买卖业务通过“一卡通”内的专户进行交易资金的管理和清算。客户开通买卖功能后,须将资金由“一卡通”活期账户转入专户后方可进行交易委托。财富账户不存在专户,无需转账,直接交易即可。招商银行纸黄金白银买卖交易系统目前提供种委托指令,即:

(一)即时委托。以即时价格完成交易的买卖指令,成交价格为招商银行交易系统当前的相应报价。

(二)挂盘委托。当招商银行的报价达到投资者指定价位时按投资者指定的价格完成交易的买卖指令。挂盘买入时,挂盘价格低于纸黄金、纸白银的当前银行卖出价时委托成功;挂盘卖出时,挂盘价格高于纸黄金、纸白银的当前银行买入价时委托成功。

(三)止损委托。当招商银行的报价达到并突破指定价位时按投资者指定价格完成交易的买卖指令。止损卖出纸黄金、纸白银时,止损价格低于当前银行买入价时委托成功

(四)撤单委托。即撤销委托的指令。只有对未成交的委托才可以下达撤单委托指令。

投资者卖出的纸黄金、纸白银只能是通过招商银行交易系统已经买入并成交的纸黄金、纸白银。

第十二条 委托有效期

委托指令成功下达后,将在委托成交、有效撤单和交易系统周末闭市时失效。

第四章               资金清算

第十三条 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交易系统买入纸黄金、纸白银,系统将根据投资者买入的纸黄金、纸白银数量和交易价格计算所需资金,并于成交时实时从投资者账户扣划相应款项。

第十四条 投资者卖出通过招商银行交易系统买入并持有的纸黄金、纸白银,系统将自动计算卖出所得,并于成交当日入投资者账。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五条 招商银行纸黄金白银买卖的报价以招商银行通过交易系统发布的价格为准。

第十六条 招商银行交易系统以外的任何报价仅供参考,不能作为对招商银行交易系统报价抗辩的理由。

第十七条 招商银行有权随时调整纸黄金、纸白银的报价,并保留暂停报价的权利,且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 所有投资者的委托指令下达成功与否、委托成交与否、成交时间、成交价格、交易种类、成交数量等均以招商银行交易系统中的记录为准。

第十九条 凡遇我国法定节假日和主要国际金融市场假日,招商银行有权停止纸黄金白银买卖业务。

第二十条  受国际上各种政治、经济、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或遭受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招商银行有权暂停报价甚至暂停交易且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 招商银行有权依法对本规程进行解释。当招商银行对本规程之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时,一经公布立即生效。公布方式为招商银行在网站公告或交易系统或招商银行所确定的其他适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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