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体育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9-02-01 15:51:33

吉林体育学院教务处

教发[2018]9

关于印发《2019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19届毕业实习工作,学校制定了《2019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吉林体育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方案

2.2019届本科毕业实习材料归档目录

3.吉林体育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参考范例)

4.学生校外实习安全协议(参考范例)

教务处

2018426

附件1

吉林体育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方案

为使2019届本科学生毕业实习准备工作更加顺利地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吉林体育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实习目的、任务

通过实习和实践,加深学生对于社会、国情和专业背景的了解;通过考察和实践,拓宽学生的视野,获得实际知识和巩固所学技能,培养学生认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创新意识;通过接触社会,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树立劳动观念、合作精神及塑造独立工作能力,激励学生敬业、创业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人才培养质量。

通过毕业实习全面检验我校教育质量,在实习质量监控过程中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以便采取相应改进措施,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和水平。

二、实习形式

实习分为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

()集中实习

集中实习包括学校统一分配的校企合作基地实习和各学院统一组织的集中实习。集中实习基地应为与专业相关的实习基地,具体要求详见“三、优秀实习基地建设”。各学院需选派不低于毕业生总人数的10%,参与校企合作基地集中实习。因学生专业(专项)原因,不能单独完成一个实习基地工作任务的学院或专业,可以联合其他学院共同完成,或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协调整合资源。

(二)分散实习

分散实习是指由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需要自主选择到与专业相关的单位进行实习。各学院分散实习比例为:原则上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5%分散实习的学生在2018525日前将“学生分散实习审批表”上报至学院备案,经学院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分散实习,否则取消其实习资格。分散实习必须家长同意并在审批表上签字确认。留校实习同分散实习。

3、优秀实习基地建设

各学院在原有实习基地的基础上,建设至少2-3家为优秀实习基地,基本条件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学生实习与论文工作暂行补充规定》,必须具备条件为:

(1)双方正式合作协议。

(2)科学可行的实习基地建设方案。

(3)在行业领域中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

(4)具有实习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

(5)具有健全的实习组织管理体系。

(6)具有由校企(校)双方主要领导担任的实践基地负责人和指导教师。

(7)挂有“吉林体育学院实习基地”牌匾。

四、实习时间

(一)实习时间:11周(其中实习培训3周,正式实习8周),原则上正式实习安排在第七学期前8周,特殊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并报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二)实习培训时间: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时间进行实习培训。实习培训安排在第六学期末。

(三)集中实习时间:第七学期第一周至第八周。

体育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社会工作专业、休闲体育专业集中实习时间:第七学期第一周至第十六周

冰雪学院、体育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集中实习时间:第七学期第九周至第十六周。

五、实习前准备工作

(一)各学院在校实习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本单位实习工作指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主管实习工作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办公室主任任秘书,成员由学生办公室、辅导员、专业任课教师(校内指导教师)等组成。实习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制定实习大纲、实习工作方案(含培训方案)、实习计划,确定培训教师、指导教师名单,召开实习工作会议,落实工作任务,研究组织实施实习工作。

(二)各学院要认真制定实习培训方案,并将培训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要体现出具体组织安排的形式与内容。培训应与实习工作实际相结合,建议各学院在培训前做好实习单位(基地)调研工作,要确保培训内容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符、与实习单位(基地)需求相符。

(三)各学院于2018517日前联系并确定实习单位(基地),落实并安排实习工作日程,制定实习工作方案。

(四)各学院组织召开实习动员会与实习培训工作,做好参加实习全体师生的思想动员工作,结合实习工作实际安排相应的讲座、职业技能与基本功培训、教法强化培训等。

六、实习材料

实习必须有完整的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工作方案(含培训方案),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工作方案由各院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制定,各专业都应制定相应的《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和工作方案,并以学院为单位汇编成册,经主管实习工作的领导审批后,报教务处实习办备案。

(一)实习大纲

实习大纲是教学计划所设置的实习环节要求达到的教学目标及具体教学要求,是制定实习教学计划、组织学生实习和成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其内容包括:

1.实习性质、目的、任务与要求;

2.实习的组织领导、人员安排;

3.实习内容、形式与时间安排;

4.实习考核及其方式;

5.实习纪律与注意事项;

6.其他;

(二)实习实施计划

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结合实习基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实习教学的具体执行程序。

实习计划的内容包括:实习单位、实习内容、实习时间与地点、实习生人数与分组指导教师配备、实习内容和日程安排、实习报告要求、实习纪律、实习考核和经费预算等。

(三)实习工作方案

各学院根据大纲要求制定实习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中包含实习培训工作方案内容,其内容包括:

1.实习工作目标与任务

2.组织机构(院实习工作指导小组)

3.实习形式与日程

4.具体实施方案

1)准备阶段(实习动员、实习单位的确定等)

2)培训阶段(培训人员安排与分配、形式与内容等)

3)实习阶段

4)总结阶段

5.实习纪律要求

6.实习安全教育

7.实习内容与考核

实习工作方案(含培训方案)各学院请于2018525日前报送校实践教学科备案。

(四)实习管理细则

实习管理细则应坚持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并重的原则,根据本单位各种实习教学特点,制订相应的教学组织管理文件,如:实习准备工作、实习指导书的编写、实习动员、指导教师职责(参照吉体院教字[2018]8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学生实习与论文工作暂行补充规定》第三条)、学生实习质与量的要求、实习安全教育等。

(五)实习评定材料

1.教案(不少于8次课的教案,其中含1-2次理论课教案或讲稿)(教育实习)

2.实习总结1-2(不得少于3000)(教育实习)

3.实习周记(不得少于8份,每周一份)(非教育实习)

4.实习报告或调研报告1-2(不得少于3000)(非教育实习)

5.学生分散实习审批表1份(分散实习)

6.实习成绩鉴定表1

(六)实习基地协议(集中实习)

2019届毕业生实习共建单位协议(扫描件)于2018518日下班前上交教务处实习办,到期未交协议的学院视为同意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统一分配,参与集中实习。

(七)信息统计表

各学院做好集中和分散实习学生的数据统计工作,统计内容主要包括实习情况汇总表、实习情况统计表、集中实习单位分配情况统计表、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统计表等。统计后请于2018910日之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冰雪学院、人文学院于20181110日前完成报送。实习数据统计表一经报送,不得擅自更改。

七、实习工作实施

(一)各学院按照教学计划的安排和专业培养方案,必须认真制定实习大纲、计划、工作方案,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各学院成立实习指导小组,按教学计划和培养目标的要求,监控实习全过程,及时解决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三)确定实习培训教师和指导教师名单;

(四)做好实习动员工作。组织实习师生学习有关规定,介绍实习基地情况,明确任务,加强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

(五)采用集中实习的学院组建实习队,设实习队长、副队长。实习期间实行实习队长负责制,及时向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反馈实习情况,通报信息。指导教师应严格履职,对实习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六)实习结束,实习学生应该认真撰写实习报告(总结),按规定提交各类实习文件。指导教师审核学生的实习文件,作为实习成绩考核的依据之一。各学院及时做好实习总结与评定、评优工作;

(七)实习结束后,实习队要组织交流,并写出书面总结,总结材料中应包括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质量分析、经验体会、存在问题、解决措施和建议等。

八、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

(一)考核时间与内容

考核时间、考核内容由各学院根据情况自行拟定后报实践教学科;

(二)评定办法

实习结束时,要根据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评定实习成绩。实习成绩评定包括工作和个人表现、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由实习指导教师、专家和实习单位(基地)教师以及学生所在学院进行综合评定。各项实习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记分。所有学生必须参加考核。

(三)评定程序

1.实习学校初评。实习生实习成绩由校外指导教师给实习生评定分数作为初评成绩,再由实习单位给予鉴定;

2.学院复评。实习结束后一周内,由各学院实习指导小组召集全体校内指导教师对实习生成绩进行复评,最后由各学院实习工作指导小组综合评定。复评后的实习总成绩作为学生的最终实习成绩,并由各学院实习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向实习生公布。

(四)评定要求

1.实习生请假天数达实习总时间的三分之一或无故离开实习岗位占实习时间的四分之一者,不予评定实习成绩;严重违纪者,或被实习单位退回的学生,除实习成绩不及格外,还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实习工作不合格其成绩一律以不及格计;

2.参加集中实习的学生,实习单位与专业培养方案相符的学生有资格参加学院优秀实习生的评选;

3.参加分散实习的学生,实习单位与专业培养方案相符的学生实习成绩不能高于79分,实习单位与专业培养方案不相符的学生,实习成绩不能高于69分;

4.分散实习的学生在学院组织人员检查时如未在实习单位,按未参加实习处理,成绩记为零分;

5.实习不及格者,或因特殊原因经批准未参加实习者,学习期满达到相应要求的可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延长休学年限期间可以申请实习;工作一年内(半年以上)根据所在工作单位鉴定,合格者换发毕业证书。

九、实习经费及待遇

(一)实习经费

实习经费(包括交通费、指导费)按照学校有关财务规定执行。实习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的使用原则,并按照专业、实习生人数、工作实际由各学院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批,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学生实习与论文工作暂行补充规定》(吉体院教字[2018]87号),经费经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核后由各学院负责管理和发放

报送时间:指导费于2018117日之前、交通费于2018121日之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实习指导工作量

实习指导教师按128师生比例报送校内指导教师工作量,具体见《吉林体育学院教学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吉体院教字[2014]116号)。分散实习的学生原则上由辅导员统一管理,该指导教师不认定实习指导工作量;留校实习学生,由用人单位(部门)指定实习指导教师,该指导教师不认定实习指导工作量。被评为校级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增补奖励5学时。

报送时间:各学院有关实习培训(含实习培训总结)、实习指导等工作量统计结果请于20181028日之前报送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批,冰雪学院、人文学院于20181230日前完成报送。逾期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将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报送。

(三)实习培训工作量

各学院实习培训总学时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学院实习培训总学时=30×专业数+学院毕业生总人数×0.15

注:1.单招专业(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按一个专业计算。

2.辅导员实习培训与实习指导按有关规定计入学时工作量统计;其他人员参与实习培训各学院以公式计算出的总学时,按实际发生分配学时工作量。

十、材料报送要求

以学院为单位于20181115日前将毕业实习成绩、不及格名单、本科毕业实习工作总结、优秀实习生(集中实习人数的10%)名单、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名单报学校实习办公室,冰雪学院、人文学院于20181228日前完成报送。

十一、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8424



附件2

2019届本科毕业实习材料归档目录

一、院级归档材料

(一)学院(中心)归档材料

1、实习基地协议(凡涉及接收我校学生集中实习的单位,学院必须与之签订实习基地协议,并由学院统一归档留存,否则一律不予派遣实习生赴该单位进行实习。对未签订实习协议的单位,但经学院统一派遣学生进行集中实习,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出现一切问题均由学院主管实习工作领导负全部责任。)

2、实习工作方案

3、实习培训工作方案

4、实习培训考核材料

5、毕业实习培训工作量统计报表(含辅导员、培训教师)

6、实习培训工作总结

7、实习情况统计表

8、学生分散实习审批表

9、学生校外实习安全协议

10、实习巡(抽)查情况记录表

11、毕业实习指导费支出报表

12、毕业实习交通费支出报表

13、集中实习指导工作量统计报表

14、优秀实习生表彰决定

15、优秀指导教师表彰决定

16、毕业实习成绩一览表

17、毕业实习不及格情况统计表

18、吉林体育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实习材料归档目录

19、指导教师工作总结

20、实习工作总结

21、实习单位满意度调查表

(二)学生归档材料(每生装订成册)

1、封皮与目录

1)封皮(本科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评定手册)

2)目录(目录:宋体二号加粗,内容:宋体四号)

2、教育实习

1)教案(不少于8次课的教案,其中含1-2次理论课教案或讲稿,如实习单位不予提供,可采用我校教案格式。)

2)实习总结1-2(不得少于3000)

3、非教育实习

1)实习周记(不得少于8份,每周一份,表格样式参考2016版实习工作手册)

2)实习报告或调研报告1-2(不得少于3000字,表格样式参考2016版实习工作手册)

4、学生分散实习审批表1

5、实习成绩鉴定表1

二、校级归档材料(装订成册上交)

(一)实习工作方案

(二)实习培训工作方案

(三)毕业实习培训工作量统计报表(含辅导员、培训教师)

(四)实习培训工作总结

(五)实习情况统计表

(六)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统计表

(七)毕业实习指导费支出表

(八)毕业实习交通费支出表

(九)集中实习指导工作量统计表

(十)优秀实习生表彰决定

(十一)优秀指导教师表彰决定

(十二)毕业实习成绩一览表

(十三)毕业实习不及格情况统计报表

(十四)以专业为单位汇总实习单位满意度调查情况

(十五)实习工作总结



附件:3

吉林体育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

甲方:吉林体育学院(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下简称乙方)

根据高等院校学生培养目标及要求,吉林体育学院与 ,本着互惠互利、互相支持、相互协作的原则,经过协商,就加强协作和校外实习基地建设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利用体育院校的优势,为乙方提供身体健康、品学兼优的学生到乙方实习。

2.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基地相关法规及条例,不得从事与实习无关的活动。

3.实习时间:每学年开学初前八周(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

4.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交学生的实习计划(如学生人数、专业、实习内容等)。

5.实习期间派相关人员检查实习情况,并与乙方及时沟通。

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协助甲方完成实习任务。

2.为甲方学生提供实习场地,并将实习安排情况(要求)尽快反馈甲方。

3.乙方指派人员负责实习学生的管理及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

4.乙方在条件许可下,尽力为甲方提供方便。

3、其它

1.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如果单方面欲终止该协议,必须于学年正式实习前3个月以上向另一方提出申请。

甲方:吉林体育学院(公章) 乙方: (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注:该协议仅供各学院参考使用,根据专业培养需要自行修改。



附件:4

吉林体育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协议

甲方:吉林体育学院XXXXXXXX 学院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学生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家长 身份证号码:

为确保校企合作单位实习的顺利进行,共同做好学生校外实习工作,就加强校外实习学生安全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在参加实习前,对乙方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财产安全等教育。

2.甲方在实习期不定期派指导教师了解学生实习情况,与实习单位进行协调沟通。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认真履行实习期间的各项安全要求,严格遵守学校和用人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安全工作规程,一切在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的指导之下工作,严禁盲目擅动,严禁违规操作,确保安全。

2.乙方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外出游玩,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确保自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发生;严禁一切危险、违法活动;严禁进网吧、歌厅、迪厅等与学生身份不符场所;严禁酗酒、严禁与陌生人交往,严禁为贪图便宜跟流窜商贩做生意,以防上当受骗。

3.凡是申请实习培训、实习期间不在校住宿的学生,需要乙方(家长)同意,并书面告知甲方。在此期间出现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实习结束之后,乙方继续在实习单位工作,未与实习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因未签订合同产生相关用工纠纷,甲方无需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5.乙方(学生)实习培训、实习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甲方将协助学生共同向有关方面追究责任,但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6.如果乙方(学生)因违反本协议以及学校、用人单位的其它一切安全制度、安全条例、操作规程,由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学生)实习期间,确需中途离开单位或终止工作,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学院同意批准,并跟实习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其它约定

1.学生实习培训、实习期指:第6学期141516周,第7学期1—8周。

2.学生应在“校外实习安全协议”发出之日起,10日内将协议由本人签字,家长签字,用书信形式将签字原件发给辅导员。

3.以上未尽事宜,视情双方协商处理。

本协议一式三份,教务办、学生辅导员和学生各留一份,签字后生效。

吉林体育学院XXXXXXXX 学院 (盖章)        年 

学生签字: 本人电话:

家长签字: 家长电话: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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