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就业或随军随调安置工作和转业干部家属随军随调随迁安置

发布时间:2012-04-26 18:08:55

安置就业或随军随调安置工作”和“转业干部家属随军随调随迁安置.txt花前月下,不如花钱“日”下。叶子的离开,是因为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干掉熊猫,我就是国宝!别和我谈理想,戒了! 区别“随军家属安置就业或随军随调安置工作”和“转业干部家属随军随调随迁安置工作” 有很多同志容易把“随军家属安置就业或随军随调安置工作”和“转业干部家属随军随调随迁安置工作”混为一谈。从表面上看,都是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安置工作嘛,好象没什么两样,其实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不同。 “随军家属安置就业或随军随调安置工作”,是大家都比较熟悉的,就是随军家属安置工作或就业,这需要部队出面或个人和驻地单位联系,真所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这是军地共建的结果,是军队干部没有转业的情况下,安置随军家属的。这样安置工作,随军家属,原来可能没有工作,或有工作在老家,不在驻地。反正是在驻地安置工作,并不要求随军家属必须有正式工作单位。这项规定,对已确定转业并到地方单位报到的军转干部家属不适用,它只适用于现役军队干部家属的工作安置。 “转业干部随军随调随迁家属安置工作”,却是军队干部已确定转业的情况下,安置接收地军转办随同军队转业干部一起必须安置工作,这是一种政治任务,是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文件保障的。它要求,随调随迁家属原来必须有正式工作,而且还必须是地方的工作单位,假如是部队自办工厂或服务中心什么的,地方接收单位不承认其是正式工作单位。也就不会为这样转业干部家属安置工作。它对已到地方报到的军转干部家属来说仍然适用。 “转业干部随军随调随迁家属安置工作”,所需要的条件前面我已有交待,这里不再多谈。并不是说转业干部就很难安置工作啦,何况是随调随迁家属,这种认识是很不对的,要知道这是军转办必须安置工作的,是一种政治任务,若接收单位没有按政策办事,这时转业干部可以不去报到,责任不在转业干部本人,而是地方接收部门,地方军转部门因为随调随迁家属的工作没安排好,而造成军转干部没有去报到这个责任是由地方军转办来负责任的。 “转业干部随军随调随迁家属安置工作”,安置工作是这样的,随调家属原为国家公务员的,原则上安置到公务员的岗位上,但也可安置到事业单位;原为事业单位的军转办安置工作时,安置工作单位也必须是对应事业单位;原为企业单位的,由军转办协同劳动局安置到企业单位工作。 在军转干部填写安置定向表时,符合随调随迁条件的随军家属,是和转业干部一起填写定向安置表的,并经军转安置程序列入当年的安置计划,其档案和军转干部的档案捆绑在一起,转业干部到什么单位,随调随迁家属也跟着到那个单位,地方单位接收一个军转干部的档案必须接收随调随迁家属档案,这是政策规定的,并不是军转办想接就接不想接就不接的,不需要花钱求人,但具体安置什么岗位上,想找个比较理想的工作单位,倒是需要求人花钱的。这就象接收军转干部一样,地方必须接收,但想找个比较理想的具体工作位置需要花钱一样的道理,这就另当别论啦。

安置就业或随军随调安置工作和转业干部家属随军随调随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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