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进行安全检测...

发布时间:2023-10-02 01:25:54



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境外员工行为守则


审批人:审核人:编制人:本:A/01期:2020705

一、目的
为了预防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员工个人涉外人身安全,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涉外形象,特制定《员工行为守则》
二、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xx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xx项目部所有人员。
三、涉外安全
1.禁止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大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对擅自外出者一经发现,第一次处罚人民币1000元;第二次停工学习一周(期间工资、奖金、外补取消);第三次遣返回国,遣返回国费用由本人承担。
2.员工外出应持公务审批单,否则按私自外出处理。返回驻地应及时报告公务审批人,违反规定者处罚人民币200元。
3.员工因公外出期间,由项目安保申请人负责管理,遇事应及时向项目主管领导汇报。
4.员工因公外出期间,不得擅变更目的地及外联业务事项,如购物、旅游、擅自离队,违反规定者处罚人民币500元。
5.员工因公外出期间,应自觉维护国家形象,遵守当地法律法规、风俗、信仰,不得进行与外联事项无关的一切活动,不滋事并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当发生治安及其它侵害时应立即向当地警察机构报警,同时向部门负责人、安全部报告并开展自保和互救,因自身原因造成涉外事件者,责任自负。
四、生活安全
1.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被盗。
2.宿舍、建筑物内禁止吸烟,包括宿舍、走廊、洗漱间、厕所等区域。违反规定者处罚人民币100元。宿舍内发现烟头而无责任人时,处罚本宿舍全体人员人民币50/人次。
3.宿舍内禁止私接电源和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电热毯、电炉、热得快、电暖气等,宿舍无人留守时应关闭灯具、用电设备,防止发生火灾,违反规定者处罚人民币200元。造成后果的,一切责任自负,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当地警察局处理。

正在进行安全检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