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任职证明

发布时间:2020-05-12 03:38:16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人任职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 同志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经正式任命(选举、选聘)拟在 担任 职务,是该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按照规定代表医疗机构行使职权。该同志不属(属)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干部或离退休干部兼职。

兼任其他职务情况:

特此证明

人事主管部门(章) 上级主管部门(章)

年 月 日

注:另附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原任职务的免职文件。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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