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认证认可统计报表制度》试填试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2 02:30:05
发布时间:2019-05-22 02:30:05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认证认可统计报表制度》试填试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认证认可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认办法函[2016]76号
【发布部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4.19
【实施日期】2016.04.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认证认可统计报表制度》试填试报工作的通知
(认办法函〔2016〕76号)
有关认证机构:
2016年,我委决定将《认证认可统计报表制度》纳入国家统计报表制度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及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要求,我委拟选取部分认证机构(以下简称“各机构”,名单见附件)开展《认证认可统计报表制度》试填试报工作。为切实做好试填试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目标明确,认真对待
加强认证认可统计管理、将《认证认可统计报表制度》纳入国家统计报表制度体系,是贯彻落实“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十三五规划”、全面建设认证认可强国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二)高度重视,健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