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认证认可统计报表制度》试填试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2 02:30:05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认证认可统计报表制度》试填试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认证认可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认办法函[2016]76

【发布部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4.19

【实施日期】2016.04.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认证认可统计报表制度》试填试报工作的通知

(认办法函〔201676号)

有关认证机构:

2016年,我委决定将《认证认可统计报表制度》纳入国家统计报表制度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及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要求,我委拟选取部分认证机构(以下简称各机构,名单见附件)开展《认证认可统计报表制度》试填试报工作。为切实做好试填试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目标明确,认真对待

加强认证认可统计管理、将《认证认可统计报表制度》纳入国家统计报表制度体系,是贯彻落实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十三五规划、全面建设认证认可强国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二)高度重视,健全机制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认证认可统计报表制度》试填试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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