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0-04-17 16:38:06

省舞蹈家协会

2016年全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舞蹈)

工作简章

各市(州)舞协、青少年宫、文化馆、社会力量办舞蹈培训学校、艺术中心工作室: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是经国务院412号令批准的行政可项目,是国、外有法律效力的社会艺术水平测试活动。

省舞蹈家协会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舞蹈)考级工作是经省文化厅初审,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论证,报文化部审核同意,省文化厅川文办发[2007]49号文件批复准予的文化行政可行为。

省舞蹈家协会格遵照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文化部第31号部长令),在省文联的工作领导下,在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指导下,依法,照章、按规开展全省围社会艺术水平(舞蹈)考级工作。

省舞蹈家协会社会艺术水平(舞蹈)考级围绕推动社会文化艺术事业的健康发展,普及社会文化艺术素质教育;鼓励广大青少年、学生努力学习,旨在不断提高国民综合文化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诸面的全面发展。

经省舞蹈家协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研究,现特将省舞蹈家协会2016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简章备案报告作如下:

第一章

省舞蹈家协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机构设置:

1、考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2、考级组织工作办公室

3、考级考务工作办公室

4、考级专家指导委员会

5、考级对外工作办公室

6、考级财务工作办公室

7、考级宣传工作办公室

8、考级总务工作办公室

9、考级“成果延伸”工作办公室——即省少儿舞蹈直通车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章

考级机构人事安排:

1.考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名誉主任:玉兰

主 任:琚渝安

副 主 任:向东、炜、哲他

2.考级组织工作办公室

主 任: 凡

副 主 任:任俊英、天翔、 翔、 红、赖一兵、

瑞、房 博、静寒、德明、剑林、正兰

春香

3.考级考务工作办公室

主 任: 翔、振福

副 主 任:田园秀、德明、林晓蓉、舒通玉、唐 瑞、符春堰

松琳、春香、阎紫燕、勇攀

4.考级专家指导委员会

顾 问:冷茂泓、 琪、黄 、 波

主 任:玉兰

副 主 任:琚渝安、向东、 源、 炜、哲 他、庚寅、

平、 川、夺 科、林 海、洛绒益西

技术技能专委: 源、任 芳

民族民间舞专委:兆平、玉德

古典舞专委:高 宾、浦天亮、 燕

芭蕾舞专委: 鸣、哲民、 薇

国际标准舞专委:振福、勇攀、松琳、邹明惠、小刚

艺术素质专委: 琪、庚寅、 平、高小军、柳万麟、

洛绒益西

5.考级对外联络办公室

主 任:付修林、名威

主 任:勇攀、松琳

6.考级财务工作办公室

主 任:任俊英

副 主 任:天翔、冷翠翠

7.考级宣传工作办公室

主 任:唐瑞、萍

副 主 任: 伟、赖一兵、剑林

8.考级总务工作办公室

主 任:天翔

副 主 任:任俊英、璩 志、鲍万振、夏晶馨、雪梅、诗怡

9.考级“成果延伸”工作办公室

任:琚渝安

任: 翔、田园秀、 萍、房 博、 红、符春堰、静

寒、正兰、林晓蓉、春香、 惠、学科、娟

学军、述清、青潮、鲜红、远棣

第三章

工作职责

1. 考级委员会

按照31号部长令(《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全省社会艺术水平(舞蹈)考级工作,负责各项考级工作任务和管理宣传、财务等工作。

2. 参考组织工作办公室

在考级委员会的工作领导下,负责全省各社会舞蹈培训学校参加考级的组织、联络和指导其参考需了解完成的各项组织工作程序。

3. 考级考务办公室

在考级委员会的工作领导下,负责完成考级考试制定的各项工作。主要有以下七项:①报名收费;②数据录入;③备考排考;④成绩统计;⑤出证发证;⑥后勤安保;⑦整理资料。

4. 考级专家指导委员会

在考级委员会的工作领导下,按照考评工作规则,负责指导完成考生参考的考评工作。

第四章

考级办法

为便考生,服务于基层——省舞蹈家协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以在全省各参考市(州)及县(市)区等分别设点开展考级工作。

1、地区

为充分体现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服务广大考生的组织宗旨,以尽可能的避免批量组织学生前往一个考点参加考级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省舞蹈家协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将以考生的安全防患和便利服务为考点设置原则,依法履行组织设点执考。

2、其他市州

由各市(州)分别组织,与符合考级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法机构、舞蹈培训学校等共同开展,视工作具体情况安排考务、设置考点开展考级。

第五章

报考条件:

凡需申报参加社会艺术水平(舞蹈)考级的学生,必须是经省舞协统一培训取得省社会艺术水平(舞蹈)考级任课教师资质的教师,按考级规定教材培训的学生可报考。

第六章

考点设置

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于市区及全省各市(州)、县(市)、区设置考场。

第七章

报名办法

1. 考生由所属培训学校统一报名(注:报名表要求统一使用打印格式)。

2. 首次报考须持考生户口或户口复印件,晋级报考须持现有级别证书或证书复印件可办理。

3. 报名时间:2016年5月20日起

4. 报名地址:红星路二段85号省舞蹈家协会西三楼

办公室

5. 地区、各市州考点、考试时间由考级组织办公室会同各市州舞协和各申报考点单位据实商定后由考级组织办公室统一安排,考级时间:6月至12月(另发文)。

6. 报名要求:报位必须持有任课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证明(复印件上须有任课教师亲名签名),和考生2寸免冠蓝底照片1,并在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和报考级别。办理报名手续时将填写报名登记表、交纳报名费、考级费(按省物价核定标准收费)。

7. 报名程序:

①验报名规定的相关证明;

②填写报名表;

③缴纳报名费、考试费;

④输入电脑数据库;

⑤领取准考证

第八章

考级围

1. 2016年将进行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叁个舞种考级;

中国舞1~11级;

芭蕾舞1~5级;

国际标准舞1~11级

2. 2016年对各级别初次参考的学生最低年龄限制为:

二级不低于4岁;三级不低于5岁;四级不低于6岁;

五级不低于7岁;六级不低于8岁;七级不低于9岁;

八级不低于10岁;九级不低于11岁;十级不低于12岁;

十一级不低于13岁;

初次报考的学生,如有特殊情况的,可根据年龄自5级(含5级)开始,逐级报考,但需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考级单位审批通过后可参加考级。

3. 原参加过考级的考生

原参加过考级并取得了省舞协考级资格证书的学生在今年报考时不受年龄限制,但必须按去年所获级别逐级报考,不得越级参考,否则经查证后将取消2016年的参考资格。

备注:为满足舞蹈培训学校办学发展需求,提高更多热爱舞蹈学生学习舞蹈的兴趣,今年特增设启蒙级,年龄3岁起。

第九章

考试办法

1. 2016年考级将以报考学校为单元,在指定考场按序统一组织考试(中国舞1~11级,表演级1~3级,芭蕾舞1~5级,国际标准舞1~11级);

2. 考试必须在规定时间按顺序进行,不得擅自提前或延后;

3. 2016年的考题(省舞蹈家协会发文)

4. 考试成绩分别以:优、良、合格三个层次和不合格评定(公榜时不合格不予公布)。

第十章

着装要求

原则以:女生,紧身体操服、舞蹈练功鞋;

男生,背心短裤、舞蹈练功鞋。

省舞蹈家协会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

二○一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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