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妇女”生存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3 15:27:04

留守妇女生存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男劳动力大规模的外移,在我国农村社会出现了一大批留守妇女群体。这个庞大的特殊群体在北湖区达1万余人,她们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农村留守妇女不断增多,她们由于丈夫在家庭生产生活中缺位,面临多重生存发展困境,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关爱农村留守妇女,破解她们面对的难题,正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一个日益凸出的现实问题。

  一、农村留守妇女现状

  (一)农村留守妇女基本情况

  留守妇女的丈夫在外务工,有的在省外,有的在本省其他城市,有的在本市城区务工,而她们却留守家中,肩负起家庭几乎全部的生产劳动和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的责任,成为家庭中的顶梁柱,家中的粗活、重活、忙活、累活几乎都压在她们肩上。据统计,北湖区留守妇女中农村留守妇女90%以上,中青年留守妇女85%。留守妇女中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占48%左右,其余则在农闲时外出打工或郴州市范围内打工以增加家庭收入。以北湖区华塘镇油山村为例,对农村留守妇女生存发展状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共发放调查问卷100份,入户走访留守妇女家庭10户,以期了解掌握全区农村留守妇女现状、生存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与迫切需求,最大限度地发挥她们建设新农村的积极作用,逐步解决她们面临的诸多问题。她们的整体生存发展状况如下:1留守妇女年龄结构,以3040岁中年居多,占45%2留守妇女文化程度,大部分是初中,占52%,小学占41%,高中及以上占7%3留守妇女家庭人口情况,3口人的占41%4口人的占43%4留守妇女丈夫外出打工年限,以2—3年居多;5留守妇女家庭年收入情况,以年收入2—3万的居多;6 “留守妇女丈夫多长时间返家一次,半年之内占25%,半年至一年占67%,一年以上的占87、丈夫外出打工,留守妇女最担心丈夫耐不住寂寞或者不承担养家义务。

  (二)农村留守妇女生存状况

  农村留守妇女生存发展情况呈现以下特点:1留守妇女年龄分布中年居多。2留守妇女文化教育程度偏低。3留守妇女从事家务和农业身心俱疲。4留守妇女担心感情出现危机。5留守妇女文化生活枯燥单一。大多数农村留守妇女由于平时忙于农活和家务活等,没有时间参加娱乐活动,加上生活范围较小等因素,造成了农村留守妇女精神压力大,不能从参加文体活动中让自己减压。

  二、农村留守妇女的困境

  留守妇女拥有完整的家庭,却常年过着牛郎织女般的生活;她们收起女性的矜持娇贵,而顶风沐雨干着本该是男人干的重活。她们柔嫩的肩头撑起的,是饱含酸甜苦辣的家园……

  (一)拖老带小,披星戴月,生活艰辛。在丈夫外出务工期间,妻子成为家庭生产生活的绝对主力,家中所有粗活、重活几乎都压在了留守妇女肩上,尤其是农忙季节,劳动量更大。同时,男人外出务工,赡养老人,养育孩子,洗衣做饭,喂养鸡鸭猪牛等繁琐的家务事也全落在了留守妇女的身上。劳动强度很大,严重损害身体健康。

  (二)独守空房,精神贫乏,生活孤单。由于丈夫长期不在身边,留守妇女们忍着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负担。调查发现,89%的留守妇女觉得丈夫的忠诚成了她们最大的心理负担。有许多留守妇女想把承包的土地转包给别人种,自己跟随丈夫一起出去打工,但赡养老人、照顾子女的责任又使她们难以走出家门。

  (三)生性胆小,安全缺乏保障。由于男性劳动力外出,农村只剩下了老人、儿童和妇女,致使农村治安防范力量减弱,违法犯罪几率增加。在这种情况下,胆小的农村留守妇女普遍感到缺少人身安全感,同时还要注意与男性的避嫌。由于留守妇女处于弱势地位,她们的合法权益相对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容易成为农村性侵害案的主要侵犯对象,其家庭财产也成为作案分子的目标。

  (四)常年的温饱观念和勤俭节约传统导致健康意识不强。大部分农村妇女缺乏保健意识,一个主要原因是生活困难,能节约一点是一点,女性用品在家庭开支中所占比例不大。有些农村留守妇女,为了节约钱,有病不医只自己拿点药了事,有时干脆一拖再拖,以致于小病拖成大病,她们的健康状况令人担忧。与此同时,在饮食方面,也不讲究合理搭配,以解决温饱为原则,基本不会调剂改善生活,也不会每餐都有肉食和水果。

  (五)亲情缺失,子女家庭教育环境不优。留守妇女子女在家庭教育方面,由于缺少父爱和团聚,母亲要外出做事,小孩平时多跟老人在一起,老人多只管他们的温饱,有的妇女文化偏低,对子女教育力不从心,往往是物质上的满足大于知识的教育,出现了重养轻教现象,而且陪伴小孩的时间少,亲情的部分缺失也影响了孩子健全性格的形成。

  三、关爱帮助农村留守妇女的对策与建议

  农村留守妇女已经成为农村一个新的特殊群体,是农村劳动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同时涉及到留守家庭的幸福和稳定。不解决好这一群体的各种问题,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产生不利影响。社会各界要普遍关注留守妇女问题,把它放到影响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妥善解决这一特殊群体的特殊问题,为留守妇女撑起一片蓝天,同时也为当地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增添一抹亮色。

  (一)制定政策措施,重视留守妇女的现实需求。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要重视并关注农村留守妇女这一特殊社会群体,要把留守妇女问题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和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使留守妇女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要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充分考虑农村留守妇女的利益需求,制定出台有利于留守妇女创业就业的政策。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的调查研究,掌握农村留守妇女的现状,如,姓名、年龄、人数、分布、每天的劳动时间等,制定关爱留守妇女的政策和措施。

  (二)强化科技培训,提高留守妇女的致富能力。各级组织要着力提高留守妇女综合素质,提高留守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能力。要积极引导留守妇女摒弃男主外、女主内封建传统的束缚,组织留守妇女树立四自精神,用自已的行动积极支持丈夫外出打工,提高农村妇女的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她们的自身发展,是解决留守妇女各种问题的重要途径。要举办各类知识、技术、技能培训,提高她们的科技致富能力和科学教子水平。要广泛发动农村留守妇女增强学习新知识、提高自身发展能力的紧迫感,克服依赖心理,主动提高自我发展和应对各种困难的能力。

  (三)整合社会资源,解决留守妇女的实际困难。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为留守妇女提供相关的服务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如涉农部门努力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减轻留守妇女的农业生产劳动强度;举办留守妇女技术培训班,提高留守妇女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文化等部门在留守妇女比较集中的地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业余文化生活等。司法部门为留守妇女提供各种法律服务,维护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医疗卫生部门建立对留守妇女的健康支持系统,关爱留守妇女的身心健康,减轻留守妇女心理压力等。群众团体发挥各自优势,为留守妇女提供服务和帮助。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使这一特殊群体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得到健康发展。

  (四)维护家庭稳定,加大留守妇女保护力度。针对目前农村留守妇女遇到的各种问题,社会各界要积极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加大《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通过法律知识宣传、培训等方式,教育妇女提高自我维权意识。要加大社会治安管理力度,在村庄建立治安巡逻队,保障社会治安,减轻留守妇女””安全方面的心理压力。要加大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力度,把劳动技能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家庭教育知识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他们自觉履行家庭责任和义务,遵守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维护家庭稳定。

  (五)丰富文化生活,体现留守妇女人文关怀。健康的文化活动是减轻精神压力的良方。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培养乡土文化队伍,挖掘地方传统娱乐资源,弘扬文明新风,利用农闲时节或三八妇女节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精神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使广大农村家庭特别是留守妇女家庭成员充满活力,家庭关系更加和睦美满,邻里关系更加融洽,村庄环境更加和谐稳定。要开展亲情之旅鹊桥会等亲情互动活动,组织留守妇女与打工丈夫零距离相会,对留守妇女进行人文关怀。

“留守妇女”生存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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