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9-28 08:01:28

国家电网司关于做好

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

1、总则

1. 分布式电源对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节能减排、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积极支持分布式电源加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程规定,按照优化并网流程、简化并网手续、提高服务效率原则,制订本意见。

2、适用范围

2. 本意见所称分布式电源,是指位于用户附近,所发电能就地利用,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发电项目。包括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等类型。

3. 以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接入、或以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但需升压送出的发电项目,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常规电源相关管理规定。小水电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一般原则

4. 公司积极为分布式电源项目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为接入系统工程建设开辟绿色通道。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电源项目,其接入系统工程(含通讯专网)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公司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电源项目,其接入系统工程由项目业主投资建设,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公司投资建设(西部地区接入系统工程仍执行国家现行规定)。

5. 分布式电源项目工程设计和施工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网点的电能质量应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6. 建于用户内部场所的分布式电源项目,发电量可以全部上网、全部自用或自发自用剩余电量上网,由用户自行选择,用户不足电量由电网提供。上、下网电量分开结算,电价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公司免费提供关口计量表和发电量计量用电能表。

7. 分布式光伏发电、风电项目不收取系统备用容量费,其他分布式电源项目执行国家有关政策。

8. 公司为享受国家电价补助的分布式电源项目提供补助计量和结算服务,公司收到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后,及时支付项目业主。

4、并网服务程序

9. 公司地市或县级客户服务中心为分布式电源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申请受理服务,协助项目业主填写接入申请表,接收相关支持性文件。

10. 公司为分布式电源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和咨询服务。接入申请受理后40个工作日内(光伏发电项目25个工作日内),公司负责将10千伏接入项目的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接入电网意见函,或380伏接入项目的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告知项目业主。项目业主确认后,根据接入电网意见函开展项目核准和工程设计等工作。380伏接入项目,双方确认的接入系统方案等同于接入电网意见函。

11. 建于用户内部场所且以10千伏接入的分布式电源,项目业主在项目核准后、在接入系统工程施工前,将接入系统工程设计相关材料提交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收到材料后出具答复意见并告知项目业主,项目业主根据答复意见开展工程建设等后续工作。

12. 分布式电源项目主体工程和接入系统工程竣工后,客户服务中心受理项目业主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接收相关材料。

13. 公司在受理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服务,并与项目业主(或电力用户)签署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合同和协议内容执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相关规定。

14. 公司在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合同和协议签署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向项目业主提供验收意见,调试通过后直接转入并网运行。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验收不合格,公司向项目业主提出解决方案。

15. 公司在并网申请受理、接入系统方案制订、接入系统工程设计审查、计量装置安装、合同和协议签署、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政府补助计量和结算服务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由用户出资建设的分布式电源及其接入系统工程,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由用户自主选择。

5、咨询服务

16. 国家电网公司为分布式电源并网提供客户服务中心、95598服务热线、网上营业厅等多种咨询渠道,向项目业主提供并网办理流程说明、相关政策规定解释、并网工作进度查询等服务,接受项目业主投诉。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促进

分布式电源并网管理工作的意见

1、总则

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司“四个服务”要求,促进分布式电源加快发展,完善分布式电源并网管理,提高并网服务水平,制定本意见。

2. 本意见在《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基础上,明确分布式电源并网全过程管理的职责分工、流程衔接和工作要求。

3. 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相关单位应按照本意见开展相关工作。

2、适用范围

4. 本意见所称分布式电源,是指位于用户附近,所发电能就地利用,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个并网点(附件1)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发电项目。包括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等类型。

5. 以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接入、或以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但需升压送出的发电项目,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常规电源相关管理规定。小水电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接入申请受理

6. 地市或县级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受理接入申请,协助项目业主填写接入申请表(附件2),接收相关支持性文件。

7. 地市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将接入申请材料存档,报地市公司发展部,通知地市经研所(直辖市公司为经研院,下同)制订接入系统方案。工作时限为2个工作日。

4、接入系统方案确定

8. 地市经研所负责研究制订接入系统方案。接入系统研究内容深度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要求(附件3)执行,参考《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典型设计》。工作时限为30个工作日(光伏项目15个工作日)。

9. 地市公司发展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审定10千伏接入项目(对于多点并网项目,至少一个并网点为10千伏接入)接入系统方案,出具评审意见和接入电网意见函。工作时限为5个工作日。

10. 地市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审定380伏接入项目接入系统方案,出具评审意见。工作时限为5个工作日。

11. 地市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将380伏接入项目的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附件4),或10千伏接入项目的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接入电网意见函(附件5)告知项目业主,工作时限为3个工作日。负责受理并安排接入系统方案咨询。

12. 10千伏接入项目,项目业主确认接入系统方案后,地市公司发展部负责将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接入电网意见函,及时抄送地市公司运检部、营销部、调控中心、信通公司,并报省公司发展部备案。项目业主根据接入电网意见函开展项目核准和工程设计等工作。

13. 380伏接入项目,项目业主确认接入系统方案后,营销部负责将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及时抄送地市公司发展部、运检部。项目业主根据确认的接入系统方案开展项目核准和工程建设等工作。

5、接入系统工程建设

14. 地市公司负责公共电网改造和接入公共电网的接入系统工程(含通讯专网)建设。

15. 公司为公共电网改造和接入公共电网的接入系统工程建设开辟绿色通道(附件6)。

16. 建于用户内部场所且以10千伏接入的分布式电源,项目业主在项目核准后、在接入系统工程施工前,将接入系统工程设计相关材料(附件7)提交地市或县级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地市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将接入系统工程设计相关材料存档,组织发展部、运检部、调控中心等部门(单位)审查接入系统工程设计,出具答复意见(附件8)并告知项目业主。项目业主根据答复意见开展接入系统工程建设等后续工作。若审查不通过,提出修改方案。

6、并网验收与调试

17. 地市或县级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受理项目业主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协助项目业主填写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表(附件9),接收相关材料(附件10)。

18. 地市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资料存档,并报地市公司调控中心、运检部。工作时限为2个工作日。

19. 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受理后,地市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安装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工作时限为8个工作日。

20. 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受理后,10千伏接入项目,地市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办理与项目业主(或电力用户)关于购售电和供用电方面的合同签订工作,报省公司交易中心备案;地市公司调控中心负责办理与项目业主(或电力用户)关于调度协议方面的签订工作。380伏接入项目,地市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办理与项目业主(或电力用户)关于购售电、供用电和调度方面的合同签订工作,报省公司交易中心备案,抄送地市公司调控中心。工作时限为8个工作日。

21. 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合同与协议签订完毕后,10千伏接入项目,地市公司调控中心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项目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出具并网验收意见(附件11),调试通过后并网运行。380伏接入项目,地市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项目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出具并网验收意见(附件11),安排并网运行。若验收或调试不合格,提出整改方案。工作时限为10个工作日。

22. 分布式电源涉网设备,应按照并网调度协议约定,纳入地市公司调控中心调度管理。分布式电源并网点开关(属用户资产)的倒闸操作,须经地市公司和项目方人员共同确认后,由地市公司相关部门许可。其中,10千伏接入项目,由地市公司调控中心确认和许可;380千伏接入项目,由地市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和许可。

7、国家补贴资金管理

23. 分布式电源项目列入国家补助目录后,地市或县级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在每季度第三个月5日前,将属地下季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2)报省公司财务部门,省公司财务部门汇总后于每季度第三个月10日前报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

24. 省公司在收到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后,及时将资金拨付给地市或县级公司。地市或县级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在收到补助资金后及时向项目业主(或电力用户)支付补助资金。

8、并网信息管理

25. 发展部(公司新能源和分布式电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分布式电源并网信息归口管理(附件13)。

9、并网咨询服务

26. 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分布式电源并网咨询服务(附件14)归口管理,提供并网咨询服务包括95598服务热线、网上营业厅、地市和县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


附件1

接入系统相关定义

并网点,对于有升压站的分布式电源,并网点为分布式电源升压站高压侧母线或节点;对于无升压站的分布式电源,并网点为分布式电源的输出汇总点。如图所示,A1、B1、C1点分别为分布式电源A、B、C的并网点。

接入点,是指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的连接处,该电网既可能是公共电网,也可能是用户电网。如图所示,A2、B2、C2点分别为分布式电源A、B、C的接入点。

公共连接点,是指用户系统(发电或用电)接入公用电网的连接处。如图所示,C2、D点均为公共连接点。C2点既是分布式电源接入点,又是公共连接点,A2、B2点不是公共连接点。

接入系统工程,如图所示,A1—A2、B1—B2、C1—C2输变电工程以及相应电网改造工程分别为分布式电源A、B、C接入系统工程,其中,A1—A2、B1—B2输变电工程由用户投资,C1—C2输变电工程由电网企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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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线接入,是指分布式电源接入点处设置分布式电源专用的开关设备(间隔),如分布式电源直接接入变电站、开闭站、配电室母线,或环网柜等方式。

T接是指分布式电源接入点处未设置专用的开关设备(间隔),如分布式电源直接接入架空或电缆线路方式。


附件2

分布式电源项目接入申请表


附件3

分布式电源项目接入系统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接入系统方案的内容

1. 接入系统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分布式电源项目建设规模(本期、终期)、开工时间、投产时间、系统一次和二次方案及设备选型、产权分界点设置、计量关口点设置、关口电能计量方案等

2. 系统一次包括:并网点和并网电压等级(对于多个并网点项目,若其中有并网点为10千伏,则视项目为10千伏接入)、接入容量和接入方式、电气主接线图、防雷接地、无功配置、互联接口设备的选型等;系统二次包括:保护、自动化配置要求以及监控、通信系统要求。

二、接入系统一般原则

3. 分布式电源与电力用户在同一场所,发电量“全部自用、自发自用剩余电量上网”,接入用户侧。分布式电源与电力用户不在同一场所情况,接入公共电网。

4. 分布式电源并网电压等级可根据装机容量进行初步选择,参考标准如下:8千瓦及以下可接入220伏;8千瓦~400千瓦可接入380伏;400千瓦~6000千瓦可接入10千伏。最终并网电压等级应根据电网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选论证确定。若高低两级电压均具备接入条件,优先采用低电压等级接入。

5. 接入公共电网的接入工程产权分界点为电源项目与电网明显断开点处开关设备的电网侧关口计量点设置在产权分界点处。关口电能计量方案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接入系统技术要求

6. 分布式电源项目可以专线或T接方式接入系统。

7. 10千伏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风电、海洋能发电项目,380伏接入的分布式电源项目,可采用无线公网通信方式,但应采取信息安全防护措施;送出线路的继电保护不要求双重配置,可不配置光纤纵差保护。

8. 分布式电源项目并网点的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9. 分布式电源项目调度自动化信息接入原则:10千伏接入的分布式电源项目,上传并网设备状态、并网点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和发电量等实时运行信息。380伏接入的分布式电源项目,暂只需上传发电量信息,条件具备时,预留上传并网点开关状态能力。

10. 分布式电源应在并网点设置易操作、可闭锁、且具有明显断开点的并网开断设备。

11. 接入用户侧电源项目,不要求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

12. 分布式电源所采用的逆变器、旋转电机应通过国家认可资质机构的检测或认证。

附件4

分布式电源项目

接入系统方案项目业主(用户)确认单

××公司(项目业主):

你公司(项目业主)××项目接入系统申请已受理,接入系统方案已制订完成,现将接入系统方案、接入电网意见函(适用于10千伏接入项目)告知你处,请确认后将本单返还客户服务中心。若有异议,请持本单到客户服务中心咨询。

附件:××项目接入系统方案


附件5

关于××项目接入电网意见的函

××公司(项目业主):

你公司(项目业主)××项目接入系统方案已制定并经你方确认。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接入电网,具体意见如下:

一、项目本期规模为××千瓦,规划规模为××千瓦。经双方商定,本项目电量结算原则为:(全部自用/全部上网/自发自用剩余电量上网)。

二、该项目本期接入系统方案(详见附件)为:(按并网点逐个描述接入系统方案)。

三、请按此方案开展项目相关设计、施工等后续工作。

四、项目主体工程和接入系统工程完工后,请前往××客户服务中心申请并网验收和调试服务。

五、本意见函可作为项目核准支持性文件之一,文件有效期1年。

××电力公司(公章)

年 月


附件6

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公司积极支持分布式电源发展,为接入系统工程建设提供便利条件,简化工作程序,保证物资供应、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确保分布式电源发电项目安全、可靠、及时接入电网。

一、优先安排项目计划

按照正常工作流程,编制年度综合计划和预算时,各省级公司将已经明确的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工程作为基建项目纳入综合计划建议和预算建议并上报总部,总部优先安排计划和预算。

各省级公司根据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工程项目计划安排,充分预留调整裕度,提出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工程项目物资需求,纳入配电网物资年度需求计划,按照公司年度采购安排上报总部,总部统一组织协议库存采购。

二、简化项目管理流程

对于已纳入公司年度综合计划的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工程,执行公司现行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

对于公司年度综合计划下达后新增的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工程,按照下述项目管理流程执行。

(一)地市公司层面

1. 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工程列为基建项目。项目业主确认接入系统方案后,发展部20个工作日内负责完成接入系统工程项目可研,安排投资计划,并将可研报告和投资计划报省公司发展部备案。运检部按照公司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先行组织工程实施。

2. 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电源,因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工程列为技改项目。项目业主确认接入系统方案后,运检部20个工作日内负责完成公共电网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提出投资计划建议并送发展部,发展部安排投资计划并报省公司发展部备案。运检部按照公司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先行组织工程实施。

3. 财务部将新增项目纳入预算管理,安排落实预算资金,并报省公司财务部备案

4. 物资部门配合省公司物资部开展新增的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工程项目现场物资供应服务。

(二)省公司层面

5. 发展部每月对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工程备案项目进行审核,按季度汇总后报总部发展部备案、抄送总部运检部,每年10月,优先纳入计划调整建议。

6. 财务部核算新增分布式电源接入项目资金需求,每年10月,优先纳入预算调整建议。

7. 物资部执行配电网物资协议库存采购结果,组织新增的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工程项目的物资供应;对当年实际增加/调整的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工程项目的物资耗用情况进行跟踪分析,调整优化下年度年度需求计划。

(三)总部层面

8. 总部根据项目备案情况,每年10月,优先将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工程按照项目性质,分别列入基建计划建议和技改计划建议,纳入综合计划和预算调整。


附件7

10千伏接入的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工程

设计审查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附件8

10千伏接入的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工程

设计审查结果通知单


附件9

分布式电源项目并网验收和调试申请表


附件10

分布式电源项目并网验收及

调试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附件11

分布式电源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单


附件12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资金季度申报表

填表单位签字、盖章:


附件13

分布式电源项目并网信息管理规范

为规范分布式电源并网信息管理工作,全面及时掌握公司分布式电源并网进展情况,保证公司系统口径唯一性和权威性,避免数出多门,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成立公司新能源和分布式电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家电网发展〔2013〕169号)要求,公司新能源和分布式电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部)负责公司分布式电源并网信息归口管理工作,承担公司分布式电源并网信息归集整理工作,建立公司分布式电源并网信息月报工作机制,负责公司分布式电源并网信息发布。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分布式电源并网信息包括接入前期、接入工程建设、合同及协议签署、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等分布式电源项目并网各阶段的相关信息,以及公司分布式电源并网业务咨询及受理情况信息。

(二)地市公司发展部门负责统计属地分布式电源并网信息,收集分布式电源发展相关重要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按月填报相关数据,每月5日前将月报材料(模版另行发送各省公司专责)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省公司发展部。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发展部负责汇总所属地市公司报送的月报材料,每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能源院。

(四)中国电科院、经研院填写专业动态相关说明材料,每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能源院。

(五)能源院负责分布式电源并网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汇总各单位提交的月报材料,总结分布式电源项目建设、并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意见和建议,密切跟踪国内外分布式电源发展动态,形成《国家电网公司分布式电源发展月报》初稿,每月15日前报送总部发展部。

(六)公司新能源和分布式电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部)负责审核发展月报初稿,每月25日前组织召开会商会,就各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会商,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将重大事项及时报送公司分布式电源工作领导小组决策,并适时安排分布式电源并网信息发布。

(七)各单位应重视分布式电源并网信息月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协调力度,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月报材料报出前,地市公司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须经发展部主管领导审核。


附件14

分布式电源项目并网咨询服务规范

并网咨询服务内容包括分布式电源相关的政策法规、并网服务流程、接入系统方案制定、工程建设、合同签订、费用收取、并网验收、并网运行等。95598服务热线、网上营业厅、地市和县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均应提供并网咨询服务。

省供电服务中心负责收集、整理分布式电源项目并网涉及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信息,建立并及时更新分布式电源项目并网知识库。

95598坐席代表负责答复有关分布式电源并网的电话或网络咨询,对于坐席代表无法准确答复的咨询问题,建议项目业主(电力用户)前往指定的地市(县)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与客户经理当面咨询,并通知客户服务中心予以接待。

地市(县)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营业窗口负责受理分布式电源并网咨询,安排客户经理为项目业主(电力用户)提供当面咨询。

省供电服务中心负责管辖范围内分布式电源并网咨询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统计和分析工作。

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相关技术规范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分布式电源又好又快发展,满足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需求,有效防范安全风险,依据国家、行业和公司相关制度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明确了分布式电源接入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应遵循的技术原则和配电网设备运维检修要求。

第三条本规范将分布式电源按接入电网形式分为逆变器和旋转电机两类(附件1)。逆变器类型分布式电源经逆变器接入电网,主要包括光伏、全功率逆变器并网风机等;旋转电机类型分布式电源分为同步电机和感应电机两类,同步电机类型分布式电源主要包括天然气三联供、生物质发电等,感应电机类型分布式电源主要包括直接并网的感应式风机等。

二、一般技术原则

第四条布式电源并网电压等级可根据装机容量进行初步选择,参考标准如下:8千瓦及以下可接入220伏;8千瓦~400千瓦可接入380伏;400千瓦~6000千瓦可接入10千伏。最终并网电压等级应根据电网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选论证确定。若高低两级电压均具备接入条件,优先采用低电压等级接入。

第五条接有分布式电源的10千伏配电台区,不得与其他台区建立低压联络(配电室、箱式变低压母线间联络除外)。

第六条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方案应明确用户进线开关、并网点位置,并对接入分布式电源的配电线路载流量、变压器容量进行校核。

第七条分布式电源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配置应符合相关继电保护技术规程、运行规程和反事故措施的规定,装置定值应与电网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配合整定,防止发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误动、拒动,确保人身、设备和电网安全。

第八条配电自动化系统故障自动隔离功能应适应分布式电源接入,确保故障定位准确,隔离策略正确。

第九条分布式电源并网运行信息采集及传输应满足《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等相关制度标准要求。接入10千伏电压等级的分布式电源应能够实时采集并网运行信息,主要包括并网点开关状态、并网点电压和电流、分布式电源输送有功、无功功率、发电量等,并上传至相关电网调度部门;配置遥控装置的分布式电源,应能接收、执行调度端远方控制解/并列、启停和发电功率的指令。接入220/380伏电压等级的分布式电源,应能够上传发电量信息,条件具备时,预留上传并网点开关状态能力。

第一十条分布式电源接入后,其与公共电网连接(如用户进线开关)处的电压偏差、电压波动和闪变、谐波、三相电压不平衡、间谐波等电能质量指标应满足GB/T 12325、GB/T 12326、GB/T 14549、GB/T 15543、GB/T 24337等电能质量国家标准要求。

三、逆变器类型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技术要求

第一十一条逆变器类型分布式电源接入10千伏配电网技术要求

1. 并网点应安装易操作、可闭锁、具有明显开断点、带接地功能、可开断故障电流的开断设备。

2. 逆变器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具备低电压闭锁、检有压自动并网功能(推荐采用低于20%UN、0.2秒闭锁发电,检有压85%UN自动并网控制参数。)。

3. 分布式电源专线方式接入时,专线线路可不设或停用重合闸。

4. 公共电网线路投入自动重合闸时,应校核重合闸时间是否与分布式电源并、离网控制时间配合(重合闸时间宜整定为1秒)。

第一十二条逆变器类型分布式电源接入220/380伏配电网技术要求

1. 并网点应安装易操作,具有明显开断指示、具备开断故障电流能力的低压并网专用开关,专用开关应具备失压跳闸及检有压合闸功能,失压跳闸定值宜整定为20%UN、10秒,检有压定值宜整定为大于85%UN

2. 逆变器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具备低电压闭锁、检有压自动并网功能(推荐采用低于20%UN、0.2秒闭锁发电,检有压85%UN自动并网控制参数)。

3. 分布式电源接入容量超过本台区配变额定容量25%时,配变低压侧刀熔总开关应改造为低压总开关,并在配变低压母线处装设反孤岛装置;低压总开关应与反孤岛装置间具备操作闭锁功能,母线间有联络时,联络开关也应与反孤岛装置间具备操作闭锁功能。

4. 分布式电源接入380伏配电网时宜采用三相逆变器;分布式电源接入220伏配电网前,应校核同一台区单相接入总容量,防止三相功率不平衡情况。

5. 分布式电源并网验收时,应检测并网点谐波。

四、旋转电机类型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技术要求

第一十三条旋转电机类型分布式电源接入10千伏配电网技术要求

1. 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前,应对系统侧母线、线路、开关等进行短路电流、热稳定校核。

2. 并网且上网的同步电机类型分布式电源,应优先采用专线方式接入。

3. 分布式电源并网点应安装易操作、可闭锁、具有明显开断点、带接地功能、可开断故障电流的断路器。

4. 同步电机类型分布式电源,并网点开关应配置低周、电压保护装置,具备故障解列及检同期合闸功能,低周保护定值宜整定为49.75Hz、0.2秒,低压保护定值宜整定为80%UN、0.2秒,过电压保护定值宜整定为130%UN、0.2秒。

5. 感应电机类型分布式电源,并网点开关应配置低压保护装置,具备失压跳闸及检有压合闸功能,失压跳闸定值宜整定为20%UN、0.2秒,检有压定值宜整定为85%UN

6. 感应电机类型分布式电源与公共电网连接处(如用户进线开关)功率因数应在1~滞后0.95之间。

7. 相邻线路故障可能引起同步电机类型分布式电源并网点开关误动时,并网点开关应加装电流方向保护。

8. 分布式电源专线方式接入时,专线线路可不设或停用重合闸。

9. 公共电网线路投入自动重合闸时,应校核重合闸时间,重合闸时间宜整定为1秒;接有同步电机类型分布式电源的公共电网线路,条件允许时宜增加重合闸检无压功能。

第一十四条旋转电机类型分布式电源接入220/380伏配电网技术要求

1. 分布式电源接入前,应对接入的母线、线路、开关等进行短路电流、热稳定校核。

2. 并网且上网的分布式电源,宜采用专线方式接入配变低压母线。

3. 并网点应安装易操作,具有明显开断指示、具备开断故障电流能力的断路器。

4. 分布式电源接入容量超过本台区配变额定容量25%时,配变低压侧刀熔总开关应改造为低压总开关,并在配变低压母线处装设反孤岛装置;低压总开关应与反孤岛装置间具备操作闭锁功能,母线间有联络时,联络开关也应与反孤岛装置间具备操作闭锁功能。

5. 同步电机类型分布式电源,并网点开关应配置低周、低压保护装置,具备故障解列及检同期合闸功能,低周保护定值宜整定为49.75Hz、0.2秒,低压保护定值宜整定为80%UN、0.2秒,过电压保护定值宜整定为130%UN、0.2秒。

6. 感应电机类型分布式电源,并网点开关应配置低压保护装置,具备失压跳闸及检有压合闸功能,失压跳闸定值宜整定为20%UN、0.2秒,检有压定值宜整定为85%UN

7. 感应电机类型分布式电源与公共电网连接处(如用户进线开关)功率因数应在1~滞后0.95之间。

五、运行维护规范

第一十五条接入10千伏配电网的分布式电源

1.调度运行管理按照电源性质实行。

2.系统侧设备消缺、检修优先采用不停电作业方式。

3.系统侧设备停电检修工作结束后,分布式电源用户应按次序逐一并网。

第一十六条接入220/380伏配电网的分布式电源

1. 系统侧设备消缺、检修优先采用不停电作业方式。

2. 系统侧设备停电消缺、检修,应按照供电服务相关规定,提前通知分布式电源用户。

第一十七条接有分布式电源的配电网电气设备倒闸操作和运维检修,应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要求

第一十八条系统侧设备运行巡视、消缺维护、技术监督、资料管理等工作,按照《配电网运维检修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国家电网运检〔2012〕770号)执行。


附件1

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形式一览表


附件2

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典型接线方式

1. 分布式电源专线接入10千伏配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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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分布式电源专线接入10千伏配电网

2. 分布式电源T接接入10千伏配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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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分布式电源T接接入10千伏配电网


3. 分布式电源接入用户内部电网后专线接入10千伏配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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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分布式电源接入用户内部电网后专线接入10千伏配电网

4. 分布式电源接入用户内部电网后T接接入10千伏配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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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分布式电源接入用户内部电网后T接接入10千伏配电网

5. 分布式电源专线接入380伏配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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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分布式电源专线接入380伏配电网

6. 分布式电源T接接入380伏配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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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分布式电源T接接入380伏配电网


7. 分布式电源接入220/380伏配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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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分布式电源接入220/380伏配电网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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