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的论文

发布时间:2012-04-21 10:53:04

大自然是万物赖以生存的基础,人的生命活动一时一刻也离不开它,它们构成矛盾的统一体,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发展,由此构成千变万化、丰富多彩的人类社会。正如马克思所说: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生态环境则是大自然的有机整体,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

生态文明以一种全新的视角来审视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由之路。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深刻认识到了人与自然和谐对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意义。

生态问题是一个全球问题。进入六十年代以来,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继之而来的是粮食、人口、自然资源和环境污染的压力,直接冲击社会的经济发展和人类的生存。生态破坏主要体现于物种灭绝、植物破坏、土地退化等自然破坏。由生态城市的理论与实践,归根结底实际反映人与自然可持续和谐发展的要求。

一、生态文明中人与自然的基本关系

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是:肯定人是自然界的相对主体,人类的社会经济必须继续向前发展。同时,要清醒认识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和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努力做到在与自然和谐共处中,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这就是人类社会的新的文明——生态文明。

二、生态环境建设是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必然

人类发展史表明:政治是人为的短期行为,在历史的长河中只能是短短的一瞬间,而人类生态的需要却是子孙万代永恒的需要。全球生态环境现实说明,发展中国正经受来自的贫穷和生态恶化的双重压力,贫穷导致生态恶化,生态恶化又加剧了贫军。我国的国情是:城市人口多,人口增长速度快,人均城市建设用地资源水平和人增绿地水平都大低于欧美发达国家的水平,国民经济还欠发达,现代城市园林起步晚,起点低,投入有限,总体的质量、数量和水平低于发达国家。这就迫切需要树立一种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新发现。同时,生态园林的发展已经成为经济对外开放、持继续发展的需要。

植树种草就强国路正成为人们共识。为了使生态环境建设适应人与自然可持续发民要求,国内有专家明确提出:以山水资源为环境基础,以山水文化为民族特征,以整体观为思维方式,以山水景观作为城市构图要素的中国园林城市或山水城市,是中国城市化运动发展的方向,21世纪的社会主义中国城市构筑的模式;是《中国21世纪议程》是人类住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是中外文化的有机结合,也是科学社会主义与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有机结合。

未来的城市应当充分体现,生物圈与技术圈的协调以及人与环境和谐相处才行。融生态、文化、科学、艺术为一体的园林建议,符合人与环境的关系中人对环境综合需求的准则。生态城市建设是实现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凝练。建设生态城市,实质上是调控城市生态系统,使城市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传递与转化持续不断地进行,其目标是遵循城市社会功能整体性——和谐生态——平衡发展规律,对自然由无序蔓延变为合理分布,变恶性掠夺为最大值利用,建设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同步协调的资源配置机制和合理布局,最终的发展目标是达到以人为本改造自然,优化环境,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推动人类社会的文明和发展。

三、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伦理

1、转变传统观念,树立科学的自然观与社会发展观

首先,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是一种真正的平等、和谐的统一,即提倡把人类的利益和自然的利益统一起来的自然观。人类中心主义倡导一切以人为中心,一切以人为尺度,一切从人的利益出发。在工业文明中,长期居主导地位的传统价值观认为,自然财富是无限的,人的物质需求也是无止境的,人类只要不断地征服自然、扩大消费,就能促进经济发展,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需要。在这种旧的价值观支配下,人们片面追求经济数量上的增长,提倡无节制的消费和肆意开发自然资源。正是这种扭曲的价值观导致了生态危机和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发达工业社会的一个显著表征,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处于异化状态。自然不是被当作与人亲和、协调的对象,而是被当作征服、统治的对象。人借助现代技术手段,并以功利主义、不计后果的态度掠夺自然,加剧了人与自然的冲突。一方面是人控制自然能力的增强,人化自然的扩大;另一方面则是自然界对人的报复,人的生存环境的恶化和缩小。这样,不仅人有自然的关系异化了,而且人本身也异化了。

实践已充分表明,过去那种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是典型的吃祖宗饭,断子孙路的不负责任的愚蠢行为,教训极其惨痛,代价极其昂贵。在今天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道路上,我们不能在再走过去的老路,要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一,在综合发展的基础上,搞好胜生态经济建设,努力实现生态文明。

2、全民动员,培养人们的生态文明意识

生态文明是在工业文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同时又是对工业文明的超越。伴随着工业文明的向前发展,生态文明将会成为未来社会的主要文明形态。那么,如何来培养人们的生态文明意识呢?我们认为,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关注。

其一,加强生态文明观念的教育。生态文明观念的核心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重塑,即必须认识到:人既是自然的主人,又是自然的存在物;人既利用自然,又必须尊重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当前最重要的是转变环境教育观念。要从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高度树立正确的自然观、环境价值观。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利用各种媒体和舆论工具,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和环境法规,提高公民环保意识,大幅度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可持续发展的力度。同时环境教育要求人们依据环境法则,逐步树立起一个地球的意识,树立起人与自然平等、国际间和代际间公平的思想。因此,提高生态意识,进行环境教育应当成为全体公民的共同任务。

其二,加强生态道德教育。生态道德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大力培育全民族的生态道德意识,使人们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转化为自觉的行动,才能解决生态保护的根本问题,才能为生态文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面对生态环境的渐趋恶化,需要把生态道德教育提上议事日程。通过这种教育,增强人们对于生态环境的道德意识,使之认识到,生态道德是人类道德的重要方面,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所应履行的道德义务与责任。生态道德既包括人对自然的道德,也包括人对人的道德。从人是自然的观念出发,人对人的道德亦是人对自然的道德的表现。合理调节与控制人类自身的生产与再生产,不断改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全人类真正和平相处,这是维护生态平衡的基本要求。

其三,加强生态法制教育。保护自然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不仅需要人类的道德自觉,同时更需要社会法制的保障。目前,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人类开始制订了世界性的环境保护公约。如联合国于1993年成立了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21世纪议程》在全球的执行情况,目前有80多个国家向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交了执行《21世纪议程》的国家报告。与此同时,不同国家也根据各自的自然环境和社会发展状况,制订了各种独具特色的环境保护纲要和法规。目前环境法学已成为人们研究的一个新视域。生态法制教育的根本宗旨是,让人们了解各种保护自然、保护环境的法规与条例,从而能更加自觉地遵循自然生态法则。

3、尊重自然,按照自然规律谋发展

建立生态文明,就必须在发展经济过程中尊重自然,按照自然规律来办事,改变生活方式,倡导绿色消费,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可持续消费之路;就必须在全社会培养环境伦理和道德,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制度,形成善待自然,爱护自然,保护自然的社会风尚。只有人与自然相和谐,才能给人类带来福祉,否则,就只能给人类带来灾难与贫穷。我们要把生态文明观贯穿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中,推进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民用工业道路。

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是一种崇高的社会理想,实现这种理想需要我们在生产方式、生活习惯、思想观念等方面进行变革、创新,这是一项艰巨、持久的挑战性工作。在新世纪,我们要把这种理想作为指引经济社会发展的灯塔,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推陈出新,实现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新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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