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论语学而第一心得

发布时间:2019-09-06 15:46:18

礼之用,和为贵

 

记得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曾经这样赞扬儒家,说它“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诸子百家中还没有谁能够替代。不过说到“礼”,过去也有很多人非常讨厌那么多的繁文缛节,觉得麻烦,于是五四之后我们就取消了很多礼仪。比如现代人就不盛行三跪九叩的礼了,更简单一点,有朋友在路上偶遇,也没有多少人拱手了,彼此点个头,意思一下就行。这样好不好呢?《论语》里并没有明确回答。

“礼之用,和为贵”是孔子的学生有子说的。许多人都把这句话解释为:礼的作用,以遇事都做到恰如其分为可贵。言罢颇有点儿中庸之道的味道在里面。

我倒并不认为这样解释就一定错。但我总觉得,将“和”解释为恰当,在意思上有点狭义化了。字典里,“和”最通俗、也是最普遍化的解释是协调、和睦,而我们知道,“礼”是一种行为规范。所以,我的意思是,将全句解释为:“礼的使用,以得到彼此之间的和睦为贵”可能更妥当。

有的朋友可能认为这是废话,讲礼貌还有导致不和的吗?您别说,还真有。在《百家讲坛》里,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金正昆讲礼仪,其中就举了一个打电话的例子。比如有的人打电话,总觉得对方先挂才叫礼貌,于是人大的学生和清华的学生通话,都等着对方挂,结果是——两边都不挂,死扛!我们日常生活中也经常能遇到这种情况,比如有人请客吃饭,这才刚进屋呢,大家就开始争来争去,谁也不肯上座,主客之间又是摆事实,又是讲道理,不准还闹得互相之间吹鼻子瞪眼的,唇枪舌剑好半天,就为讲礼貌。其实,这就是不和了。

礼这个东西,我们过去曾经把它拔得很高。四书五经中就有《礼记》一书,司马迁写的《史记》,《礼书》被排在八书里的第一篇。宋代的司马光写《资治通鉴》,一开始写周天子命魏、赵、韩为诸侯,接着就大发议论,头一句话就是“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直指维护“礼”是天子的首要职责,足见其重要了。

正因为它重要,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礼也就越规定越多。在《仪礼》一书中,有关礼仪就分了士冠礼、士昏(通“婚”)礼、士相见礼、乡饮酒礼、乡射礼、燕(通“宴”)礼、大射仪、聘礼、公食大夫礼、觐礼、丧服、士丧礼、既夕礼、士虞礼、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有司,共十七种之多,先怎么做,后怎么做,每一条都有详细规定,搞得人人都像木偶一样。这还不够惊人。在《宋史》中,单《礼志》就有二十八卷之多,从吉礼、嘉礼到宾礼、军礼、凶礼,样样都有详尽的规定,还介绍其缘由,操作起来繁杂得很,看着头就大。

其实真要论起来,礼仪多、繁杂可能还不算什么,比礼仪规定更加令人头大的是,在有些情况下,一些人硬要强迫别人必须怎么样做,你不这样做还要逼着你这样做。比如十八世纪英国使团到中国来,中国官员要求他们在皇帝面前必须双膝下跪,结果就闹得很不愉快。虽然说入乡随俗,但如果有些人一定不愿意随这个俗,其他人是否就有权强迫对方这样做呢?这个题目太大,可能一时半会儿还辩不清楚,我且在这里举个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例子。相信许多人都有过在酒桌上被人灌酒的经历。主人绝对是好心,是讲礼,想劝客人把酒喝好、喝足,客人要是想个不醉不归也还罢了,完全可以像小说《天龙八部》里的萧峰那样,吆五喝六,来者不拒,逢酒便干。若不是,又没有那么大的酒量,恐怕就没有几个人不会对强逼着劝酒一事感到难堪。喝吧,自己确实喝不下了,不喝吧,又失礼,面子上下不来。结果好好的一顿酒,闹不好弄得个不欢而散。所以这个礼,有时候还真的不是越多就越好,礼多人就不怪的。

我们知道,孔子是最讲究礼仪的,对上面的这种情况,他会怎样评价呢?他的学生有子此刻站出来,算是代孔子回答了。有子告诉大家:儒家所讲的礼,其核心并不是那一整套繁杂的程序本身,而是希望通过礼来达到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的效果,这就是所谓的“和为贵”。

为什么“礼”要讲“和”呢?因为我们人是群居的动物。既然是群居,就免不了要与别人打交道。人与人打交道的方式大体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用拳头说话,不按我说的做,大家就到外面练练。单挑也好,群殴也罢,小的砖头、木棍、西瓜刀都可派上用场,要是没有称手的工具,又不怕丢人的,牙咬也成,大的机枪、大炮都可以扛出来,有飞机、坦克当然更好,反正胜者为王,他说了算。还有一种是大家定一种共同的规则,都按照这个规则来行事。很显然,后一种更符合人类社会长远发展的需要,而这个遵守规则的过程就是守礼。

所以,“礼”之所以产生,是出于对“和”的需要,它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是人类文明的特征之一。而任何风俗、习惯、乃至礼仪制度,如果达不到“和”的效果,那就等于背离了“礼”的初衷,就不得不需要加以改变了。从这个方向去理解,我们就会发现,儒家的礼教不是用来吃人的,而是用来化解矛盾和纷争的。只有把握住这个大原则,我们才算是懂得了儒家礼教的精髓。违背了这一原则,再多的繁文缛节,也不过是束缚人精神和肉体的枷锁,迟早还是要被历史所摒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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