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预售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20-10-01 00:04:43

房地产预售方案范文

根据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信息,XX年1月11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东莞市工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广使用 ___》(下文简称“认购书范本”),认购书范本中规定,购房者可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认购书退还定金。认购书范本将于3月1日起在全东莞市推广使用。

具体来看,认购书范本主要有三个亮点。

一、是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通过督促开发企业履行 ___和告知提示义务,提醒买受人充分知情、理性购房和增强契约精神,明晰商品房基本状况中涉及土地用途、房屋规划用途等易被忽略或误导的重要信息,促使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条件下充分协商完成交易,杜绝“霸王条款”,按合同精神履行各自主体责任。

二、是创新实施“两天无理由退定”。通过设置“乙方(买受人)可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认购书退还定金,如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出卖人)应当解除本认购书并退还定金”及“若存在甲方退还定金情形的,甲方应在乙方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退还定金”的格式条款,旨在为买受人提供一个冷静期和缓冲期,避免非理性购房风险,以最大限度减少后续合同纠纷。

三、是挂钩差异化监管和行业共治。制定商品房认购书范本是我市相关部门坚持“因城施策”、探索行业多方共治的一次创新。对自愿使用该认购书范本并加入东莞市房地产业协会协议倡议成立的“东莞市房地产企业诚信联盟”,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守法经营、自觉接受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监督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市住建、工商等多部门将实行“扶优”政策及联合激励措施。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东莞市工商局提醒:使用该认购书范本的开发企业,不得与买受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改变该认购书的实质性条款;开发企业与买受人可以针对该认购书范本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后,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的内容也不能改变该认购书范本的实质性条款。同时,相关部门特别提醒买受人切勿认购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的商品房并交付预订款,以免发生因开发企业经营不善未能取得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证书)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未来,广东省东莞市住建、工商部门将持续跟进该认购书范本的推广使用情况,并依据市场各方反馈信息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对自愿使用该认购书范本并加入“东莞市房地产企业诚信联盟”的开发企业及其开发项目,市房地产业协会及时做好网上公示工作并通报相关部门。通过鼓励行业协会对接政府部门发挥协同监管功能,建立与行业监管部门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开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共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现行的预售制度,开发商开工建设以后,工程量达到一定程度,根本都不用封顶,有的建到三层、五层,就可以拿到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然后就可以正式吆喝卖房了,用购房者缴纳的房款,支持后续工程的建设。

预售商品房纠纷问题由于商品房预售是一种新鲜事物,有关立法还不完善,一些开发商为了获取暴利,故意作虚假承诺,利用立法的漏洞损害购买方或其它人第三者的利益,预购方又处于明显弱势地位。导致商品房预售市场的纠纷不断暴露。其中比较常见的是标的瑕疵,和不能如期交付问题。

影响房价的主要因素,受供求关系,房地产政策,购房者的心态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在房价节节攀升,越涨越高,普通老百姓买房越来越困难的情况下,取消预售制,让房价上涨的不再那么疯狂,不失为一桩好事。

笔者估计,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黄金期既将过去,房地产开发商空手套白狼,赚得盆满钵满的好日子一去不返。炒房客撬动杠杠,囤积居奇,与开发商联手哄抬房价,盘剝购房者的 ___的血腥手段也将终结。从古自今,中国外国,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是一个朴素而简单的道理,却在很长一段时间,这简单的道理被无情地颠覆,社会成了一个炒房、炒股、无所不炒的大本营,让勤劳致富,机会均等无地自容。现在取消商房预售制,可以有效地遏制房地产开发商的投机行为,也可以化解刚需购房者买房的风险,一些资质欠佳、资金匮乏,实力有限的中小房地产公司很可能挺不过这轮打击,投子认输。

相信我吧!亲们。如果你现在没买房,就再等等,房价已经涨不上去了。我不赞成马云的预言,八年之后,房价比葱价便宜。但我可以断定,八年之后,房价一定比现在便宜。

不喜勿喷!

菏泽房价下降是必然的,一个没有多少实体经济的城市一个只靠卖地来提起经济的城市,菏泽工资不高消费高的畸形城市一个市区只有65万人现在建的房子还有以后要开工建设的房子够200万人居住,泡沫有多大都可以想的出来,没有吸引人的地方光靠卖地来发展的城市怎么会能长久

取消预售制开始会跌,但最后还是会涨,其理由就是。

首先,我们要坚信政府绝对不会让楼市崩盘。再者有许多地方对商品房预售已经进行了预防,对预售都有严格的规定,所以风险应该是可控的,站在这个角度对今后房价进行预判,取消商品房预售的前期,那些严重负债融资难的中小公司因取消预售,就有可能引起资金断链举步艰难,甚至破产,其实这也并不可怕,因为融资难的都是中小开发公司,但就怕给楼市带来许多负面的链锁反映。特别是烂尾楼导致断贷潮,如果真到了这一步政府不出来救市,楼市就有可能开始了大洗牌,短时间内房价就会下跌的。

但政府应该不会让房价爆跌,因为它会危及到整个国家的经济,这时就会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刺激楼市让它复苏,而且我国的房地产现在还是由许多优质知名企业和国企支撑着,对于这些负债率虽然高,但企业信誉好融资容易的企业来说,刚开始有压力,但最后都会挺过去,因为政府对这些企业政策肯定有倾斜,最重要的一点是,我国房地产增值的潜力永远在,现在的商品房对家庭来说应该饱和,但对个人的需求还是远远不够,因为我国有十多亿人口,现在而今眼目下房子还是一个不错的投资风口,中国人家的概念很强,有房才有家的思想永远占据主流,买房还是家庭财富积累的首选,今后我国经济政治形势稳定,房价就有可能还要涨。

房产预售制度,就是在开发商小区开工到一定程度以后,请专业的房产测绘单位为小区的楼盘做房产预测绘,然后根据数据搭建楼盘,最后生成预售许可证按照预测绘的面积售房的制度。

很多人认为,房价的上涨与房产预售制度有直接的关系,其实,这一点是不容否认的。就是因为房产预售制度,所以才会让开发商更有精力的开发楼盘,也更加得心应手。房地产开发其实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如果单纯依靠个人筹措资金建设,那么很少有开发商可以开发大型的楼盘。因此,贷款就成为房地产开发商的重要环节。只要开发商拿到地就可以开始开发了,工程款先由建设方垫付,等楼盘预测完成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可以将已经建成的部分房屋抵押出去贷款,这样开发商的流动资金就有了。然后,开发商再销售房屋,卖一套解押一套,这样反复就实现了楼盘的销售和资金的回笼。

看到这,如果开发商取消了预售制度,那么开发商的资金压力必然大增,这对于房地产行业的持续发展是毁灭性的。

首先,很多人一定会说,这样我们买房子就是实实在在的房子了,不会有阑尾,不会有面积的变化,心里有底了。不错,确实对于购房者来说,这些都是取消预售带来的好处。但是,其他影响大家有想过吗?

其实,我们都发现,预售阶段的房子是最便宜的。现房的销售往往就是意味着房价的上涨。开发商一般开发楼盘都要有几年的时间过程,如果取消预售,就是说开发商这么长时间无法收会资金,这样会增加开发商的开发压力和成本,一定会有大批的开发商退出市场,这样一来房源必定紧张起来,房源的紧张必然就是导致房价的上涨。同时,已经建好的现房价格一定会比新建的期房高出不少。因此。对于取消预售来说,其实也会让房价上涨。

既然,横竖都是房价上涨,那么取消预售的意义就不明显了。所以要想保证购房者的利益,我们应该是管理好预售环节,让开发商切实的负起责任。审核开发商的资质和资金,防止阑尾工程的出现,加大对开发商的惩处,防止面积变更的事情发生,增加开发商的违规成本。只有确保开发商不出问题,才是保障购房者切实利益的根本办法。

谢谢!久闻马光远先生大名,他是大专家,我本无资格评论他的观点,但来了,是对是错,总得说几句,不然,就是不尊重头条的了。

马先生说取消预售制度,是房价回归合理的制度性举措。这句话的前后部分我非常赞同,中间几个字有点不同意见。

取消预售制度,这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应该作为一种制度来执行,这确是一种制度性举措。

但取消预售制度与房价回归合理,似乎没多大必然联系。

所谓预售制度,说白了,就是空手套白狼。开发商零成本使用购房者的房款,但开发商?着这些钱未必一定是高价拿地。他可以高价拿地,也可能低价拿地,这要根据市场情况。今年到处流拍,并非开发商都没钱拿地,而是市场的原因,大家都觉得房价高了,涨不动,现在拿地,有风险,预期一致,才会流拍。

取消预售制度,房价会回归合理吗?未必。这里有个标准问题,什么价格才叫合理房价,没规定,没依据,同一套房子,同一个价格,以马云的收入在杭州买套房很轻松,觉得房价合理,你马云一天赚那么多,我建套房两年才赚你几百万,这不合理吗?以在杭州打工者的收入买套房会很艰难,我打工两年还挣不到十万元,你一套房就赚我几百万,这合理吗?

合理不合理,行业应该有个公认的标准范围。我认为同一地方的月平均收入能买一平米房子就比较合理,这样工作七八年能买套房,就是一般人在三十岁左右能有自己的房子,符合中国“三十而立”的要求。

再接着前面说,取消预售制度,不一定能导致房价必然下跌,更不能让房价回归合理。取消预售制度,必然增加开发商的成本,帮买房者减少损失,只是体现了一种公平,开发商无偿使用购房者的房款去拿地盖房,然后在购房者身上谋取暴利,这是一种严重的不公平,损害了购房者的利益。

严格的说,开发商应该将购房者的房款从拿到之日起到交房之日止,这期间应给这笔房款支付银行开发贷的同等利息,这才是公平的。你开发商拿别人的钱盖楼,赚了暴利,这暴利里面就有别人的份。你不分利润给别人,利息要付吧!

取消预售制度,会弄死一部分房地产商,但财大气粗的房企也许会形成垄断,价格更好操纵了。要想房价降下来,回归合理,取消预售制度只是手段之一,真正让房价降下来,有很多种办法,也不难,关键是看地方部门是不是真心,这不是本文探讨的范围。

其实,格力卖空调,茅台卖酒,都要经销商先打款,在一定时期后交货,这也是不合理的预售制度,违反了公平的原则。真正公平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预售制度不合理,理应取消。题外话,我只是想问,如果有一天粮食紧张了,农民可不可以一万一斤,先打款后发粮卖给房地产老板呢?同为事关民生的衣食住行,粮食可以由国家控制,囤起来供应,房子为什么不能由国家控制,囤起来供应呢?这样不就避免了开发商漫天要价,全民炒房吗?如果允许全民炒粮呢?

取消预售制度,体现了公平交易的原则,能促进相关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应作为一种制度来执行。,势在必行!

支持取消预售制度!欢迎留言讨论!

如果房子是用来住的这句话是落到实处,那现售制度必将逐步推行,这是制止房地产炒作的根本办法,而且征求意见稿已经出来,两三年之内必将有动作,万科这次展示会贴出的活下去进行的打对折减价就是未雨绸缪的应对措施。限售制度即可以保证房屋质量又可以堵住炒作的后门,应该还会配套以使用面积进行销售,如果中央真有决心整治房地产乱象,那现售制度必将推行。

房地产取消预售制,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因为就现在这段时间来,大家都知道房地产开发企业通通存在一个巨大的资金压力,尤其是借贷会很很多。就我了解到的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而他们都有大量的一个企业债的情况,甚至这个企业债的数量是我们难以想象的高。尤其是一些地方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他们在采用传统的预售制的方法来说的话呢,就有可能出现烂尾楼和跑路的情况,那现在国家的政策改变了这一点。避免了购房人的损。取消预售制,可以交房的,那你可以买,不可以交房的,那你就不可以买。那这样的话,开发商就要么就是不开发这个项目,开发这个项目,必须建造完了,才可以卖。

从表面上来说,价格肯定会比卖图纸感觉高一点,但是你想你已经花了三百万两百万的钱,如果说那个房子还没有造起来他就卖给你了,然后他后来又没造,那你想你这三百万两百万不是没了吗?那么如果说它要贵5%的话,你觉得合算吗?而我觉得很合算,因为这给我一个保障,也就是我能够买到我看得到的东西,而不是我买到了一样,我看不到,或者还不知道有没有的东西。这是一方面。

另外一方面来说,就现在的全国的楼市的情况来说,你要说想涨价,政府部门也好,中央也好啊,会有很多的方法来阻止涨价。政策已经是确定了,要遏制房价的上涨,所以说不用担心他变成现房交房销售,会贵点,也不会。而这种可能性会很小。

一些奇葩的事情,那就不可能再发生了,最典型的是几十年来各地都有烂尾楼的情况,可能就会少了。第二种,卖了楼,他还把土地押在银行那里,你买了还没有土地证,以后就不可能会出现了。还有像买了一个楼,只有2米8的高度,尽管合同当中没有规定,但是谁都知道你不能少这20公分啊,少了20公分,就没有办法住。那么你看到的是现房,自己有一个测量,自己有一个估计,那么你能不能买着就很方便很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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