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建档立卡失能重度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8-07-27

××县建档立卡失能重度残疾人
照护和托养工作调研报告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现党中央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都不能少”的奋斗目标,确保打赢打好我省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攻坚战。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建档立卡失能重度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调研的通知》(赣残联字2018110号)的要求,我县采取入户调查、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我县24个乡镇场建档立卡失能重度残疾人进行了全面调研,现将报告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辖区24乡镇场260个行政村(居委会),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3554,其中失能重度残疾人1222人;一级、二级残疾分别是183人和1039人;肢体残疾664人、智力残疾235人、精神残疾323人。其中:××镇总人数是46人,一级残疾4人、二级残疾42人,肢体残疾20人、智力残疾12人、精神残疾14人;××镇总人数是68人,一级残疾9人、二级残疾59人,肢体残疾38人、智力残疾12人、精神残疾18人;××乡总人数29人,一级残疾7人、二级残疾22人,肢体残疾16人、智力残疾6人、精神残疾7人;××乡总人数是30人,一级残疾5人、二级残疾25人,肢体残疾20人、智力残疾6人、精神残4人;××乡总人数是31人,一级残疾6人、二级残疾25人,肢体残疾15人、智力残疾6人、精神残疾10人;××乡总人数1

30人,一级残疾3人、二级残疾27人,肢体残疾16人、智力残疾7人、精神残疾7人;××乡总人数是60人,一级残疾6人、二级残疾54人,肢体残疾28人、智力残疾19人、精神残疾13人;××镇总人数是83人,一级残疾7人、二级残疾76人,肢体残疾43人、智力残疾23人、精神残疾17人;××乡总人数是20人,一级残疾1人、二级残疾19人,肢体残疾9人、智力残疾5人、精神残疾6人;××镇总人数是107人,一级残疾19人、二级残疾88人,肢体残疾62人、智力残疾15人、精神残疾30人;××镇总人数是63人,一级残疾8人、二级残55人,肢体残疾31人、智力残疾12人、精神残疾20人;××乡总人数是42人,一级残疾6人、二级残疾36人,肢体残疾25人、智力残疾3人、精神残疾14人;××镇总人数是39人,一级残疾7人、二级残疾32人,肢体残疾17人、智力残疾12人、精神残疾10人;××乡总人数是40人,一级残疾8人、二级残疾32人,肢体残疾24人、智力残疾6人、精神残疾10人;××镇总人数是77人,一级残疾10人、二级残疾67人,肢体残疾47人、智力残疾9人、精神残疾21人;××乡总人数是58人,一级残疾6人、二级残疾52人,肢体残疾38人、智力残疾10人、精神残疾10人;××镇总人数是32人,一级残疾5人、二级残疾27人,肢体残疾15人、智力残疾7人、精神残10人;××镇总人数是45人,一级残疾12人、二级残疾33人,肢体残疾28人、智力残疾6人、精神残疾11人;××镇总人数是55人,一级残疾10人、二级残疾45人,肢体残疾30人、智力残疾9人、精神残疾16人;××乡总人数是82人,一级残2

7人、二级残疾75人,肢体残疾43人、智力残疾15人、精神残疾24人;××乡总人数是45人,一级残疾13人、二级残32人,肢体残疾26人、智力残疾9人、精神残疾10人;××乡总人数是45人,一级残疾10人、二级残疾35人,肢体残20人、智力残疾10人、精神残疾15人;××乡总人数是95人,一级残疾14人、二级残疾81人,肢体残疾52人、智力残16人、精神残疾27人。
二、照护和托养需求情况:
我县集中托养需求71人;日间照料需求354人;邻里照料需求89人;居家照料需求708人。
三、存在问题
1)失能重度残疾人生活自理困难,家庭供养矛盾突出,负担沉重
失能重度残疾人由于自身条件的制约,主要依靠他人照料日常起居。大部分失能重度残疾人丧失或者半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自身能力寻求生活来源,仅仅依靠微薄的低保、两项补贴、临时救助或亲友接济度日,生活十分艰难。据统计,全县成年重度残疾人中约有七成完全依靠家庭供养。实际上,供养失能重度残疾人的家庭,在原本劳动力缺乏的情况下,既要维持其生活起居,还要承担其治病、康复期间的其他费用,可以说是不堪重负。在走访中发现部分重度残疾人家中存在一户多残的现象,因长期拖累,一无固定经济来源,二来农作物又不景气,加上失去主劳动力,经济十分拮据,抵御风险能力脆弱,供养能力极低,生活3

难有保障,家庭生活水平大大低于普通家庭,难以为继。
调查中了解到,对于大部分重度残疾人来讲,最大的问题仍然是日常护理,而非康复之类的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例如:家住××乡××村的×××,五十岁,是肢体重度残疾患者,生活不能自理。天生就是一级智力残疾的××乡××村×××只能依靠父母来照料。二老与我们交谈中谈到他们百年之后无人赡养时,生活起居如何解决。二老情不自禁地热泪盈眶。
2)文化程度偏低,难以融入社会就业范围
失能重度残疾的残疾人,由于身体残疾、行动不便、家庭经济困难等多重原因,文化程度总体偏低。全县有30%的残疾人没有上过学,上过小学、初中的为60%左右,上过高中的仅占5%而重度残疾人就业率不超过10%。由于自身残疾等因素,加上又无一技之长,导致就业难上加难,虽然有部分残疾人通过上岗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等培训,但受市场影响较大,又缺乏有效的保障措施,就业情况不稳定。
(重度残疾人婚姻问题突出
失能重度残疾人生活起居大部分依靠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或亲朋好友及社会救助与帮助。但是,很多成年重度残疾人由于自身健康和家庭经济条件差等原因,导致很多已达到完婚年龄的残疾人,终身未娶(未嫁);即使个别结了婚,也大多数是残疾人与残疾人组成家庭,相互扶持。随着他们年龄增长,抚(扶)养他们的父母、配偶、兄弟姐妹或亲朋好友也步入老年行4

列,这种抚(扶)养,难以实现持久性的保障,存在着可持续性弱,抚(扶)养能力差等社会现象和问题。
(四)一人失能,全家失衡 一人失能全家被困
家住××镇××村的×××,今年43岁,因车祸导致头部、喉部严重受伤及下肢瘫痪(属多重残疾)。×××有三个儿子,三个儿子均属在校学生,平时里仅靠妻子一个人种地(卖菜)来维持,×××平日里都是靠年迈的母亲来照料他,像这种遭遇重大伤残事故占总人数10%左右。
(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不完善,特惠保障水平低,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目前失能重度残疾人最大的需求是生活救助。相关民生保障政策针对贫困人群做出的优惠规定多,而针对残疾人的却极少。政府虽然给予特困户临时救济,但救济款物杯水车薪,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多年来的社会助残活动,大多为临时性和随意性,不能有效坚持;社会助残行动集体行为少,个体行为多,没有形成良好的社会扶残助残机制。残疾人创业贴息贷款受政策的制约,重度残疾人基本被拒之门外。公益岗位的安置,没有向重度残疾人倾斜。贫困重度残疾人基本都参加了医保,但医保数额小,药品报销限制多,不能解决残疾人“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问题。
(供养服务体系不健全,专业化服务机构缺乏
目前涉及到残疾人的托养服务机构还是空白。只有村级卫生室和敬老院,敬老院主要提供的是养老生活照料服务,没有针对5

残障的专业服务。残疾人中的特殊群体,如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生活照料和康复医疗具有特殊性,不宜于广泛融入一般的老年人群体之中。
(重度残疾人社会支持体系脆弱
目前,大部分失能重度残疾人的生活起居由自己家庭成员和亲戚承担,一旦家庭遭遇变故,那么残疾人本人的生存状况就更加堪忧。特别是一些弱弱结合的残疾人家庭,不良婚配形成的夫妻残、一家多残、后代残的情况造成整个家庭贫困的恶性循环。这些家庭,靠自身能力根本没有脱贫的生机和希望。调查表明,家庭中的残疾人口占家庭人口的比例越大,对看病治疗和赡抚养的需求越高,对家庭的经济影响越严重,脱贫致富的能力也越弱。整个残疾人家庭支持体系十分脆弱。而且现行的保障制度也没有给这样的特殊家庭特别救助,以家庭平均收入和残疾人本人是否有人供养作为纳入“低保”评定标准,把一批重度残疾人拦在了“低保”门槛之外。同时,对纳入“低保”的重度残疾人家庭与健全残疾人家庭实行同一补贴标准,也没有体现对这一群体的特殊照顾。
四、进一步改善建档立卡失能重度残疾人生存状况的对策与建议
(一)将失能重度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建立健全重度残疾人供养服务体系。将贫困重度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是帮助他们克服社会认知和参与能力以及自理能力方面的6

障碍,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手段,也能够有效利用敬老院等福利机构的功能。于稍有生活自理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实行敬老院与残疾人供养机构一体化,在管理上实行健残互助,便于管理和对残疾人的服务照料。
将失能重度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亟需加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尽快建立起失能重度残疾人的养护(安养)制度,实行集中供养和居家照料相结合,充分满足重度残疾人不同需求。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集中供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循序渐进、逐步集中供养的原则;整合现有的村级卫生室和敬老院等国有资产进行安置,打造“幸福大家庭”特色的集中供养点。
2)亲属照料。对不愿接受集中供养的受助对象,优先选择与其有亲情关系但无法赡养义务的亲属,通过投亲寄养和亲属上门照料方式,实施居家救助,建议居家救助每月发放护理人员不低于300元。
3)邻居帮扶。对有自理能力、不愿接受集中供养,也无法符合帮扶条件的亲属的受助对象,按照“就近方便、双向选择”的原则。优先安排党员邻居、关系和睦的邻居,实施“一对一”“一对多”的结对帮扶照料。建议邻居帮扶每月发放护理人员不低于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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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提高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根据重度残疾人日常生活、医疗费用高等现实,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人的供养补贴;
三是进一步加大现有供养机构建设投入力度。现有的设施和配置均达不到残疾人供养的需要,政府要加大对集中供养机构财政投入,改善条件;
四是加强供养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供养机构服务人员素质。要提高供养机构服务人员待遇,培养一批有爱心、有能力的专业服务人员、管理人员。
五是建设一所失能重度残疾人托养机构。争取建设一所功能齐全、设备完善的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中心,将一些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集中供养,减轻家庭负担,保障重度残疾人生存权利,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整合社会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助残扶残
帮助和扶持残疾人不仅仅是家庭和政府的责任,也是整个社会的责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医疗服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多方面的助残活动。各级党委和政府、残联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引导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发扬扶残济困的传统美德和人道主义精神,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逐步形成政府大力支持、社会广泛参与、残疾人互助互进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重度失能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将残疾人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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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保障政策措施,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待遇。
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实行定期或不定期临时救助;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贫困残疾人实施康复救助。


××县残疾人联合会 0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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