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成立协会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和办事程序
发布时间:2012-05-14 11:10:01
发布时间:2012-05-14 11:10:01
申请成立协会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和办事程序
一、申办条件:
所在辖区城内尚未成立的项目协会,且该项目成员在50人以上,群众基础较好、影响面较大的可以提出申请;通常情况下,举办者向辖区所在体育部门提出申请。当成员人数100人以上,且跨设区市成员较多时,可向省体育总会提出申请。
二、应提供以下材料:
1、“关于筹备成立×××社团的申请”,内容包括:成立社团的必要性、可行性;领域状况分析;各项工作的准备情况等;
2、提供办公场所(训练场地)的使用权证明(产权单位、使用面积、期限、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租赁1年以上的合同等有效法律文书);
3、提供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秘书长以上)的简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在单位的意见;若有厅级领导干部兼职的,还须提供省委组织部的批件;
4、提供章程草案等材料;
5、团体会员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三、程序:省体育总会办公室接到上述材料后,报省体育总会领导批准后,出具批复文件。各单位备好以上4种材料及省体育总会批文,到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鼓东路44号,联系电话87676253,联系人:吴珍)办理申请筹备批文。尔后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联系人及电话:林赛春87824652、138********)办理验资手续。自省民政厅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形成会议纪要。随后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体育总会。省体育总会领导批准后出具批复文件,再到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申请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流程图
一、准备阶段
申请人 →业务主管单位咨询→初定名称→向登记机关
←登记管理机关咨询
提交申请核准名称报告 →领取登记机关发给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凭“通知书”到审计机构验资
二、正式申请阶段
(一)向业务主管单位正式申请
1、提交材料
①申请报告
②章程草案(或合伙协议)
③验资证明、场所证明(产权证或租赁证明)
④法人或负责人、组织机构、从业人员情况(从业资质证明)
⑤业务主管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如获业务主管单位审批同意,取回执业许可证和业务主管单位出具的审查同意设立文件(应打印:抄送登记管理机关)
3、开办资金应达规定标准或业务主管单位规定的行业标准
(二)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
1.提交材料:
①申请报告
②业务主管单位审批文件或执业许可证
③场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④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适用个体)
⑤章程草案(登记经办人员审查同意应在章程上加盖“核准章”并附“章程核准通知书”均一式三份)
⑥举办单位和拟任负责人情况;举办者为社团的应出具社团登记证及会长签字复印件;为企业的应出具营业执照和负责人签字复印件;负责人履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中介机构出具
注意:①根据举办者资产情况可登记法人、个体,合伙三种形式
②一个自然人出资并且担任负责人的只能作个体登记;不担任负责人的可作法人登记
③企业、社团和其他社会力量单独举办或个人联办
的只能作法人登记
④教育类只能作法人登记
2.领取表格填报(一式三份)并及时提交登记管理机关
①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表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登记表
③章程核准表
④内设机构备案表
⑤印章备案表(待公章领回后补交)
⑥银行帐户备案表(待开户后补交)
3.登记机关收到所有效证件后60日内作出答复。如准予登记,出具“登记批准通知书”
三、办理相关手续阶段
1.到登记机关领取“登记批准通知书”,缴纳公告费
2.凭“登记批准通知书”到代码机关办理代码
3. 携代码证到登记机关领取登记证书(正副本)
4.携登记证书和登记机关介绍信到银行开户
5.到物委核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到税务部门申领税务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