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金分红
发布时间:2014-08-26 14: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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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审计工作底稿
被审计单 位 | 大寨信用社 | 审 计 内 容 | 2013年真实性检查 | ||||
审 计 人 员 | 张玉峰 | 拟 稿 日 期 | 审核人 | 审 核 日 期 | |||
审计问题摘要: 1、2014年5月21日大寨信用社办理向张长坡支付2013年股金红利手续1笔,张长坡入股资金120000元,依据滑县联社税后分红比例8.6%,支付张长坡股金红利10320元,经办人刘凤玲,流水号58. 2、2014年5月22日大寨信用社办理向朱国旗英支付2013年股金红利手续1笔,朱国旗入股资金30000元,依据滑县联社税后分红比例8.6%,支付朱国旗股金红利2580元,经办人:刘凤玲,流水号93. | |||||||
违规问题性质及违反条款: 支付股金分红不合规。违反《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会计出纳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第十一章财务管理第六节股金管理基本原则、操作说明及风险控制第二项第四条第二款:为了确保股金红利及时分配到股东手中,联社与股东约定自然人股东分配的红利以转账方式转存至其在信用社开设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法人股东分配的红利转入其存款账户。 | |||||||
附件 张 第 页 (共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