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诊所选址报告01
发布时间:2020-05-11 12: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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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址报告
xx市卫生局:
本人符合申办医疗机构设置的条件,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卫生法律的规定以及《赣州市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的要求,现已选好执业地址,选址情况报告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 xx口腔诊所
拟设置医疗机构地点:xx市xx区xx路xx花园x栋x号
一、机构选址的依据: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卫生法律的规定以及《赣州市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的要求,符合赣州市区域卫生规划。
二、选址与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距离本地址500米内无国有医院和口腔门诊,本门诊部设置后可为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充,为周边居民提供基本的口腔全科诊疗服务。xx花园位于xx市区中心地带,xx大道与xx路交汇处,由15栋多层建筑围合而成,占地面积:8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8500平方米。毗邻xx花园小区,常驻人口多,收入水平较高,是xx市比较成熟的多元化功能社区。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
相邻25米内无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符合卫生要求
四、选址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65平方米,使用面积60平方米,可满足开展口腔全科诊疗工作的需要。
报告单位 :xx口腔诊所
报告人 :xxx
报告日期:2014 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