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10-29 14:39:10

外派管理制度

目录

一、 目的 5

二、 适用范围 5

三、 外派人员的选派 5

1. 选派方式 5

2. 内部推荐的选拔步骤 5

3. 内外部招聘的实施步骤 6

4. 人员甄选的基本要求 6

四、 外派人员的岗位职责 7

1. 岗位职责 7

2. 汇报对象 7

3. 对公司的信息通报职责 7

五、 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 8

1. 薪酬福利方案 8

2. 薪酬福利规则 8

六、 专职外派人员的述职与绩效评价 10

1. 述职与绩效评估 10

2. 考核职责 10

七、 外派人员的职业操守及奖惩 11

1. 职业操守 11

2. 奖惩 11

八、 任职期限与离任 12

1. 任职期限 12

2. 离任 13

九、 派遣程序 13

十、 附则 14

一、 目的

为了实现对外派人员的良好管理,充分发挥外派人员的派遣作用,使外派人员成为母子公司之间的桥梁纽带,提升公司的集团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本公司派遣并常驻于参、控股企业或为其提供服务的企业的人员。

下文中“外派公司”、“任职公司”均指派出人员受公司指派在外任职的参、控股企业或为其提供服务的企业。“派出公司指外派人员的原公司,即指派人员的公司。

三、 外派人员的选派

1. 选派方式

公司外派人员主要包括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技术管理等核心岗位的人员。类人员优先从公司和下属单位范围内选拔委派,在无合适人选的情况下可以在公司内部招聘面对社会招聘选派。为了兼顾人员选拔的效率和效果,可根据实际酌情采取不同的选派方式:

1) 内部推荐或员工自荐,综合部进行考察,经管团队决策推荐人;

2) 人力资源部组织面对公司内部或者社会招聘,经管团队决策人选。

原则上人员外派以团队形式执行,每次外派至少两个人,形成一个能够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的团队。

2. 内部推荐的选拔步骤

内部推荐选拔分为准备、确认资格、综合评议与确定人选四个阶段。

1) 准备:综合部根据岗位需要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内部推荐。

2) 确认资格:综合部根据选拔条件与岗位任职资格,确认提名候选人资格。

3) 考察:根据岗位要求在绩效表现、工作能力和个人意愿三个方面对候选人进行考察。

绩效考察:了解被考察人的原岗位工作业绩,考察其工作思路清晰程度、采取措施得当程度、个人作用明显程度、业绩情况。

工作能力考察:考察其是否具备胜任岗位所需的判断和决策能力、计划和执行能力、沟通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的,作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岗位的候选人还应考察其是否具备胜任岗位所需的统揽和驾驭能力、领导能力。

个人意愿:了解被考察人对于外派职责、外派地点和工作待遇等方面的个人意愿。

4) 综合评议与确定人选

根据综合考察成绩排名顺序,由人力资源部每个岗位确定2-3名人选,提交经管团队决策,确定推荐人员。

3. 外部招聘实施步骤

1) 信息发布:综合部根据外派岗位需求对内或对外发布招聘信息。

2) 对人才进行面试筛选。

3) 确定2-3名候选人,提交经管团队决策,确定最终人选。

4. 人员甄选的基本要求

1) 品德素质

诚信勤勉,清正廉洁;

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坚持原则;

尊重同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工作自主性强,勇于承担责任

2) 工作业绩

对于公司内部的候选人:在公司最近两年的有关考核评价中无不良记录。

对于非公司内部的候选人,须具有可信业绩证明。

3) 其他要求

熟悉公司的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发展规划和专业技术特点,具备独立履行拟任岗位职责的能力

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有关教育背景、经验、技能要求。

四、 外派人员的岗位职责

1. 岗位职责

1) 外派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同时对下属控股子公司董事会以及派出公司负责,按照子公司章程规定及派出公司的管理要求履行职责;

2) 外派公司其他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根据下属子公司的岗位要求执行;

3) 除以上职责外,所有外派人员均须按规定履行对派出公司的信息报告职责及执行派出公司的决策

2. 汇报对象

外派成员对派出公司所指派的职责全权负责

外派团队成员实行分线管理,财务负责人向派出公司财务部负责人汇报行政和人事负责人向派出公司综合部负责人汇报,技术负责人向派出公司技术负责人汇报,经营管理类岗位人员的汇报对象由经管团队指定

外派的非管理层员工任职公司的组织架构确定直属上级和汇报对象。

3. 对公司的信息通报职责

1) 外派公司经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应参加公司举办的相关经营分析会,书面汇报所在企业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和财务状况,分析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工作汇报及述职履行情况计入绩效考核。

2) 下列事项涉及的外派人员(同一企业多名外派管理人员的,可根据实际分工确定具体的责任人)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和公司指定的直线汇报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任职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会议纪要;

任职企业的机构设置、定岗定编、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及其它重要文件等;

任职企业的人力资源相关报表、财务相关报表;

任职企业因违法、违反公司章程或重大经营失误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或危及公司资产安全的情况;

任职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人员伤亡情况;

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部分项目的变更;

人民币2万元以上股东权益损失、人民币2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处置。

五、 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

1. 薪酬福利方案

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采用以下三种方案之一进行支付,在派出前由经管团队决策选择。

1) 方案一

外派人员劳动关系保留在派出公司,薪酬福利由派出公司直接发放,仅作岗位职责及工作地点的调整。

2) 方案二

外派管理人员的薪酬福利直接面对人力市场,按照任职公司的薪酬福利体系确定,由任职公司承担费用并发放。

3) 方案三:

外派管理人员的薪酬福利直接面对人力市场,按照任职公司的薪酬福利体系确定,由任职公司承担费用并发放。但基于公司之间薪酬差异以及地点变换、岗位变化的考虑增加管理补贴以促进人员流动、提高外派人员积极性,管理补贴由派出公司承担费用和发放

选择薪酬福利方案时优先选择第一种方案,以增强外派人员的组织归属感及对外派人员的掌控力度。

2. 薪酬福利规则

1) 薪酬的确定

外派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统一由派出公司基于市场情况和企业承受能力决定,福利按照子公司的福利待遇政策执行。

2) 薪酬的发放

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原则上统一由任职公司直接发放给当事人。公司根据实际管理的需要,可以在合法的范围内要求参股子公司把外派人员享有的工资现金收入及需要用现金支付的福利保险等汇到派出公司指定账户上,由派出公司向外派人员统一发放。

3) 福利

外派人员不能同时享受派出公司和外派公司的同类福利待遇,如薪酬福利按照外派公司的规定执行,则在派出期内不再享受的待遇包括(但不限于):

不再享受公司的带薪休假;

不再享受公司发放的各种物品和过节费。

不再享受公司提供的公积金

4) 补贴

异地补贴:被派出到外地公司常驻工作的外派管理人员,公司酌情给予异地补贴,异地补贴数额及是否给予由公司经管团队决定;

经营管理补贴:为了鼓励公司人才的有序流动,以便管理经验的输出、后备高级管理人才的培养,公司可以基于市场薪酬状况以及公司的薪酬水平,在公司薪酬水平明显高于外派岗位的薪酬水平情况下,给予外派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以经营管理补贴。

经营管理补贴=经营管理补贴基数×派驻企业经营管理难度系数

派驻企业经营管理难度系数=∑(企业经营管理难度各项系数×权重)

企业经营难度系数表

外派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企业经营管理补贴基数、职务系数、企业经营难度各项系数及其权重由公司管理层会议统一讨论评分确定。

六、 专职外派人员的述职与绩效评价

外派人员的绩效考核按照派出公司的绩效管理规定和绩效评价结果执行,在人员派遣前与外派公司进行协商约定。

1. 述职与绩效评估

1) 月度述职

外派管理人员每月按照派出公司的规定返回公司向直接上级进行述职,陈述当月任务完成情况。外地人员可采用电话会议形式进行。述职前需按照规定内容提交书面形式的述职报告。由述职人员的直属上级针对当月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表现对其进行月度绩效评价。

2) 年中述职

外派人员每半年及工作调动时,由综合部组织其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述职,主要内容包括在子公司的工作职责履行、业绩达成、管理经验输出和后备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情况。参加年中绩效考评的以此作为评分的主要依据。

3) 年底述职

综合部组织经管团队及相关业务部门每年年底对派出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是否继续派出、调整派出公司、回到公司后安排工作的依据。评估结果同时也作为对外派人员开展培训的依据。

2. 考核职责

1) 人力资源部在外派人员考核中的职责

负责组织相关考核参与人员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外派人员的考核制度流程及相关表单;

负责收集整理各外派人员的考核结果并统一建档;

负责核算外派人员的绩效工资并发放。

2) 业务部门在外派人员考核中的职责

负责督促执行外派人员的月度考核并参与年中及年度考核;

负责收集外派人员的绩效表现数据等信息并上报给公司作为考核依据;

负责向公司及时提示外派人员的异常表现、思想动向;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处理外派人员异动。

七、 外派人员的职业操守及奖惩

1. 职业操守

1) 不得有欺诈行为。外派人员进行任何欺诈性的交易活动而使公司或所任职子公司蒙受损失,应由个人承担责任。

2) 不得收受贿赂。对于外派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法律责任。

3) 不得私自超越岗位权限处理事务。外派人员需按照管理权限表履行职责,公司可以要求外派人员对其越权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数赔偿,而无须证明其行为属于疏忽行为。

4) 不得泄露商业秘密外派人员有义务保守公司和子公司的各项商业秘密,在任何场合不得做出有损公司和子公司形象的行为。

5) 外派人员不与子公司其他成员讨论本办法涉及的其在公司的待遇问题,以便子公司管理团队内部的良好合作。

6) 外派高层管理人员与中层管理人员应谦虚谨慎,积极进取,遵守任职公司管理制度和统一要求,积极维护公司形象与合法权益。

7) 外派高层管理人员与中层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局观,保持宽广的胸怀,克服子公司在文化氛围、办公环境方面不足之处,与任职公司管理团队成员一起协同合作,共同建设和谐高效的工作团队。

8) 外派高层管理人员实行以下回避制度:

不得安排其亲属(含姻亲、直系血亲、三代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下同)在所任职公司办公室、人事、财务和审计等部门担任负责人;

不得安排其亲属担任外派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不得与其亲属投资的公司发生经营、借贷和担保等行为。

2. 奖惩

1) 专职外派人员,因任职公司经营业绩突出,绩效评价优秀,表现特别突出的,公司可给予特殊贡献奖励。

2) 外派人员在子公司工作期间,出现侵犯子公司权益,导致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不报告、不制止,或履行职责中出现重大失误,公司将酌情给予提请解聘及罚款处分;

3) 外派人员以权谋私、违法乱纪、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经济利益的,公司将区别情况,给予其退赔、提请撤职等处分;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 外派人员不遵从派出公司管理要求或经绩效考核评定不称职的,公司将酌情给予罚款或解聘处分;

5) 外派人员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则按照所任职子公司的决定进行处理:

违反任职子公司管理规定被予以免职或其它违纪处理;

个人表现或业绩不佳被子公司淘汰;

《劳动法》规定的其它应予以处罚或辞退的行为。

八、 任职期限与离任

1. 任职期限

1) 每届任期根据派出公司的规定执行,在外派协议中注明

2) 外派人员任职期满后,如公司出于业务发展考虑,需要其继续留在下属子公司,外派人员应以大局为重,继续以派出身份留任。

3) 外派人员任职期满后可以连任,但须按照派出公司章程规定重新办理有关委任手续。

4) 在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协商后要求外派人员调出下属子公司执行其它工作任务时,外派人员需服从派出公司安排,不愿从事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时可与公司协调,但不能继续留在外派公司任职

5) 外派人员任职期满后,调回公司总部或调往其他子公司,应参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 在派出期内表现良好的外派人员调回公司时,人力资源部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其他部门或下属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岗位推荐。

7) 公司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对于任期届满的外派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采取岗位轮换的方式重新安排工作。

8) 所有专职外派人员档案保存在公司,如果专职外派人员将来回到公司工作,派出期间的工作时间记入公司工龄。

2. 离任

1) 在任期内提出辞职,必须提前30日向派出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公司审核批准,接任外派人员到岗后,与综合管理部协商离职日期,返回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2) 经批准或按规定需要进行离任审计的,经离任审计后方可离职。外派管理人员离任审计参照公司外派管理人员离任审计相关办法(财务部制定)执行。

3) 在任期内,因个人原因要求调回派出公司,需经过公司相关部门经理、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且接任人员到岗后方可调回。

4) 项目结束情况下的人员回调由公司外派至该子项目的负责人提前2个月发起,经管团队研讨确定外派人员回调方案。

5) 对于不能胜任驻在企业工作的人员,由公司发文调回,确定回公司调岗或解聘。

九、 派遣程序

1.【岗位职责】人力资源根据拟外派人员的情况,确定其工作职责并制定拟任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公司和派驻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保管。

2.【人选确定】由综合部组织在公司内部甄选或向社会招聘,初步考察候选人员意向后向经管团队提报候选人名单,经管团队研究确定最终人选。

3.【面谈确认】人力资源组织进行员工面谈,明确岗位职责、薪酬福利标准、职业发展路径、确认员工最终意愿。

4.【外派审批】人力资源发起外派人员审批单,由本人、派遣部门负责人、新项目负责人、综合部经理、常务副总、总经理签字确认生效,人力资源存档。人力资源即时发送外派通知书至员工本人及派驻企业人力资源。

5.【协议签订】人力资源与员工签署保密、竞业限制协议、派驻人员协议、劳动合同(本公司)、劳动合同(项目公司,根据项目公司情况协调签订)(合同、协议详见附件模板,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在附件模板基础上修订),已签署过的协议不再另行签署。

6.【外派报道】外派人员根据派遣通知书时间、地点准时到派驻企业报道。

一十、 附则

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XX部。

2. 附件: 外派人员审批表

调派通知书

外派人员审批表

调派通知书

现通知你于 日到 报道。

所需材料:

对接人: 电话:

如有问题请联络综合部。

公司:

日期:

调派通知书

兹有派出公司人员 ,身份证号: ,将于 日到你处报道,请予以接洽。

电话:

薪酬:

福利:

随附材料:

公司:

日期:

外派管理制度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