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

发布时间:2019-03-18 21:17:49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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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企业文明》2017年第07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作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

        《改革方案》围绕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运用互联网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创新产业工人发展制度、强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撑保障等5个方面,提出25条改革举措,涉及产业工人思想引领、技能提升、作用发挥、支撑保障等方面的体制机制,为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

        国企公司制改制设定时间表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626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强调,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要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权利和责任对等,要对改制全流程加强监管,严格履行决策审批程序,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同时,要处理好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作为国企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下一步,国资委将深入推进央企公司制、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改制,积极探索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改革。不仅如此,上海、广东、山东、江西等多省市近期均制定了相关细化方案和试点计划,加速国企改革步伐。

        国企公司制改制进入最后一公里

        近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6次会议明确了相关时间表,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包括要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权利和责任对等。除了央企公司制改制面已达到92%,地方国资公司制改制也在加快向前推进,省级国资委监管企业改制面超过90%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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