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的逻辑关系及现实解决

发布时间:2018-10-04 04:19:12

论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的逻辑关系及现实解决

  摘要: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之间存在天然的逻辑一致性,两者之间的某些冲突现象是背离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合理逻辑关系造成的。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必须坚决反对各种歪曲和弱化党的本质的观点和现象,坚定不移地贯彻和落实党曲大公无私与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的本质,并从这一高度解决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之间的事实冲突问题。

  关键词:党的领导;人民民主;群众路线;监督式领导

  中图分类号:D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11)03-0051-04

  

  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之间是否存在逻辑矛盾和事实冲突?在有些人看来,答案是存在的。然而,仔细考察后我们发现,两者之间具有逻辑上的一致性与合理性,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之间在现实中也是相互促进的。

  

  一、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的逻辑关系

  

  ()党的领导的内涵与人民民主的内涵在逻辑上是相容的、一致的。

  党的领导是指马克思主义政党对无产阶级革命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引导和向导作用…。具体而言,是指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组织上和思想上对中国人民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的领导。而人民民主则是指人民当家作主,做自己的主人、社会的主人、国家的主人。

  有观点认为,从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的内涵中就蕴含着逻辑上的矛盾。党要领导,人民要作主,无论是“领导”还是“作主”实际上都是要获得主导权,但是主导应该是唯一的,而这里的主体既有党也有人民,因而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的内在逻辑本身是矛盾的。这种观点看似正确,实则错误,原因在于其忽略了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之间在内涵上的相容性和一致性,割裂了党和人民之间代表与被代表的逻辑关系。

  就党的领导的内涵而言,持这种观点的人只注重强调党的领导即是共产党获得、保持对国家、社会事务的控制权和主导权,却忽略了这种主导权更为具体的内容是什么。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作为这一论述的重要体现,党提出了“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路线,并把其作为处理党与人民群众关系的指导性理论。

  显然,绝不能简单地把党的领导理解为共产党获得和保持对国家、社会事务的控制权和主导权,在其内涵中还有更为重要的也是更为根本的一点,就是党的领导绝不是也绝不能是脱离人民支持和拥护的领导。这一领导,无论政治领导、组织领导还是思想领导,其所有内容都是服从于为人民服务这一总纲的,都是党以民意为指导实施的具体的领导。评价党的领导是否正确,是否真正符合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关系的合理逻辑,就是看党的各项具体领导工作是否为人民所认可,是否得到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

  就人民民主的内涵而言,持这种观点的人只注重人民民主的形式性,却忽略了实现人民民主的可操作性,忽略了人民民主要实现和保障人民利益这一目标落实的具体方式。现代民主理论认为,具有可操作性和合理性的民主形式是间接民主,这一形式也是现代民主国家普遍采取的一种民主形式。在这样一种民主形式下,人民通过授权给某一政党行,使执政权力,而政党则被要求满足人民的需求。在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的逻辑关系中,一方面,人民选择了党作为执政党去代表人民行使权力,认可了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党要为人民服务,其决策要符合人民的利益。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其领导地位的确立并不是自封的,也不是从人民那里抢来的,而是人民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对党的宗旨、能力的认可。简而言之,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选择,前者是后者的结果和具体表现形式。因此党的领导绝不是党和人民争夺主导权,而是党获得人民授权而作出符合人民利益的、为人民所支持的和接受的决定。

  显然,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不但在内涵上并不冲突,而且是一致的。两者都以民意支持为基础,都致力于维护和实现人民利益。同时,两者又是相得益彰的。一方面,人民民主需要一个把维护人民利益视为自己天然使命的政党来具体贯彻和实施人民民主的一系列保障措施。另一方面,共产党要为人民服务,就必须追求和实现人民民主,在人民民主的框架下更好地实现党为人民利益服务的使命。

  

  ()党的领导的本质与人民民主的本质在逻辑上也是相容的、一致的。

  人民民主的本质在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让人民能够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实现对国家的治理。那么,党的领导的本质是什么呢?是为一党之私,还是求人民之公?这样的是非认定是很重要的,因为不同的性质认定必然导致对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关系的截然不同的判断。

  西方一些研究者从西方政党的理论与现状出发,联系现实中存在的党内的一些腐败问题,把中国共产党等同于西方政党,并以此来判断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其结论是中国共产党是为一党之私的政党。而国内一些学者也迎合这种思路,试图为党的“自私”提供理论上的正当性论证,于是提出共产党也有其独立的自身的利益的说法,并强调这是一种客观存在。这种判断不仅不符合党的传统理论,而且也是对现实的误解。

  中国共产党在建党之初,即确定了为工农服务、为人民服务的目标,从而为自己的成功奠定了坚实的道德基础。大公无私、为人民服务,这是中国人民追求的境界,中国共产党的出现为这一境界的出现提供了希望,也使人民认可了中国共产党的本质是大公无私、为人民服务的观点,也因为这一认可给予了中国共产党极高的支持。正如毛泽东同志指出的那样:“共产党员是一种特别的人,他们完全不谋私利,而只为民族与人民求福利。他们生根于人民之中,他们是人民的儿子,又是人民的教师,他们每时每刻警戒着不要脱离群众,他们不论遇着何事,总是以群众的利益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因此他们就能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这就是他们的事业必然获得胜利的根据。”

  那种存有私利的资本主义政党是不会得到中国人民如此持久的支持的。因而,党的领导的加强和改善,决不是如某些人所讲的为党的所谓私利提供理论上的正当性,相反,党要加强的是党对人民利益的更深刻的认识,更全面的维护,更自觉的坚持,即胡锦涛总书记所讲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并坚决与特殊利益集团划清界限,改革自己在现实中不符合人民利益要求的地方,真正做到大公无私,为普通民众谋福利。

  

  二、对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现实关系的考察

  

  从理论逻辑上,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第一,党的领导只能是得到人民认可和支持的领导,只能是服务于人民利益的领导,在这样的基础上,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才能够相互促进。第二,党的性质必须是大公无私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因而从性质上讲,党的领导的加强和改善,也只能是向大公 无私这一境界的进发而不是相反,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相反。

  我们党一直强调党的领导需要改善,其主要原因是党的领导需要不断适应时代要求和人民要求。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党强调要不断学习补充新的知识,提高自身的领导能力,同时也不断出台各种反腐措施,努力通过不断调整自己的执政方式和治党方式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但是这些努力并没有打消人们关于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之间矛盾关系的疑虑,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党的领导仍然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正是这些不完善的地方使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之间在现象上表现出了一些冲突和矛盾,也使人们对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之间的关系产生了困惑。

  具体而言,这些不完善的地方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需要继续完善。由于党担负着领导整个国家的重任,外交内政诸事繁杂,因而在一些时期党的领导显现出与人民群众相脱离的情形,也因此有过现实教训。鉴于这些教训,我们党特别重视教育党的各级领导要密切联系群众,保持同群众的血肉联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有极少数党的领导干部或者视深入群众为畏途,或者不屑深入群众,更有甚者把自己的利益和群众利益对立起来。这些现象很容易让人认为是党的领导下的必然结果,进而导致对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之间关系在内涵、目标、本质上的一致性产生怀疑,把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全面对立起来。这些现象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第二,党需要加强对政府的监督工作。执政党领导政府工作是世界上所有国家政党政治的普遍现象,有其合理性。但是我们党与政府的关系同西方国家政党与政府关系不同的地方在于,我们的党更重视从宏观上指导和监督政府工作,这也是我们党政关系的一个特色。但是现实中往往容易出现党政一体、党政不分的现象,这就容易弱化党对政府的监督职能。邓小平同志早就批评过这一现象:“党内确实存在权力过分集中的官僚主义,这种官僚主义常常以‘党的领导’、‘党的指示’、‘党的利益’、‘党的纪律’的面貌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党的领导,变成了党去包办一切、干预一切。实行一元化领导,变成了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坚持中央的统一领导,变成了‘一切统一口径’。”这样一种领导方式实际上不是加强了党的领导,而是削弱了党的领导。按照党的规定,党的政治领导主要是党通过不断深入群众,把握民意,把民意转化为党的意志,以此为基础给政府提供决策建议,并代表人民监督政府。但是,如果把党和政府之间的指导和监督关系片面理解为具体领导的关系,以至于以党代政,其后果则是一方面党与政府被绑在一起,政府管理的失误意味着党的失误,无形中增加了党的执政负担。另一方面党忙于具体事务,缺乏时间和精力真正深入人民群众,使党不能真正代表人民对政府实行有效监督,人民民主也无法得到真正落实。

  

  第三,党内的官僚主义现象需要得到根本解决。出于对资本主义民主形式的虚伪性的批判和反思,中国共产党人在历史上曾经在人民民主的形式和实质上都做了尝试,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比如建国初期的政治协商会议,解放战争时期以及建国之后的十改,等等,这些尝试充分调动了工人、农民以及其他人民团体的民主意识和积极性,有效抑制了党内不断滋生的官僚主义现象。但是官僚主义现象并未完全根除,往往容易死灰复燃。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官僚主义现象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要表现和危害:“高高在上,滥用权力,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好摆门面,好说空话,思想僵化,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拖拉,不讲效率,不负责任,不守信用,公文旅行,互相推诿,以至官气十足,动辄训人,打击报复,压制民主,欺上瞒下,专横跋扈,徇私行贿,贪赃枉法,等等”,并强调指出:“这无论在我们的内部事务中,或是在国际交往中,都已达到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这些现象现在仍然存在,仍然损害着党群关系,不利于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的健康发展。

  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对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之间关系的事实冲突进行论述并得出相应解决方案的观点就被提出来了。概括起来,这些观点可以分为三种,第一二种观点认为,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存在事实上的冲突,在理论逻辑上也是虚幻的,因而认为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是根本对立的,解决的方案则是强调放弃党的领导以实现人民民主。第二种观点认为,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在现实中的冲突是暂时的历史现象,从根本上说,党的领导就是人民民主,只要坚持党的领导,就是实现了人民民主,因为党代表了人民,党的领导当然是人民的领导,因此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在此基础上适当扩大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权利。第三种观点认为,有必要在现代政党性质的基础上重新思考党的性质问题,强调现代政党无一不是代表一定团体利益的,这些团体无论如何都有其特殊的利益,现代政党就是为加入其政党的成员及其支持者谋取自身特殊利益的团体,因此中国共产党也应该有其自身的利益,这是现实的也因而是正当的,在这样一种逻辑框架下,中国共产党与人民民主之间的关系应当参照西方国家政党与西方民主之间的关系来解决。

  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提供的解决方案显然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取的。第二种观点提供的解决方案尽管有现实性,但是问题在于其在理论上把党的领导等同于人民民主,存在简单化的问题,同时在现实中也容易变形走样,成为一种“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式的消极变革方案。第三种观点提供的解决方案必然导致党的性质的根本改变,而党的性质的根本改变不仅不能使党获得新生,反而会使党丧失原有的立足之地。

  这三种观点及其所提供的解决方案之所以无法令人满意,根本原因在于:无论它们表面上坚持的理论是什么内容,实际上它们都不接受党是大公无私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性质,因而也不接受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之间的关系在理论上和本质上是一致的这一事实。

  

  三、实现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的逻辑关系与现实关系的统一

  

  我们已经论证了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之间的逻辑关系是相容的和一致的,同时我们坚持认为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之间在现实中也是能够相互促进的。人们看到的两者之间的某些冲突现象绝不是党的领导所产生的必然后果,而是恰恰背离了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合理逻辑关系,使得党的领导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因而,问题的解决绝不是简单地取消党的领导或者简单地维持党的领导,而是如何让党的领导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与人民民主相一致的原则,实现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的逻辑关系与现实关系的统一,使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能够相互促进。

  

  第一,党要大力强化群众路线的制度及执行。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不仅需要党员通过思想上的自我鞭策来实现,而且需要通过党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来保障。通过制度化路径,使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走到群众当中,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心 声。使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认真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不能敷衍了事。这一制度还必须要达到下面两个目标:一是为党领导国家和服务人民群众提供充足的民意资源,以使党的领导能够保持正确的方向,取得更好的效果。二是让全世界和所有中国民众感受到我们党的领导绝不是高高在上的领导,而是切切实实的服务。因此这一制度必须要奖励那些密切联系群众真正解决群众困难获得人民群众认可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也必须要严厉惩罚那些对群众敷衍了事甚至和群众对立的党组织和党员。我们要在已有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征询群众的意见,不断完善相关的制度建设,使相关制度能够长久稳定地保证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二,党要强化对政府的监督职能。监督也是一种领导,而且是对党和政府都有好处的领导。对政府而言,党强化监督式领导,不仅能够帮助政府更有效更及时地发现问题,而且能够强化政府的责任意识,使其对自己的施政行为真正负起独立的责任。对党而言,政府的过失不再必然是党的过失,而且党通过强化对政府的监督,必然会更深入地贯彻群众路线,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从而更好地获得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因而,无论是对党还是对政府实际上最终对人民而言,都是最佳的选择。

  

  第三,党要站在人民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作出决策,处处想人民所想,急群众所急,尊重群众的意见,把人民的意见放在第一位,把自己作为人民利益的忠实维护者和代言人,在这种情形下,党就不仅仅是通过历史渊源获得了领导地位,而是通过深入群众和代表群众巩固了和强化了领导地位。党的领导的形式则是通过对人民利益的深人了解和忠实维护,进而通过人民民主的形式获得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从而得以指导和监督政府施政。在这个基础上,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就可以实现真正的统一,党也可以真正地去领导人民全力投身于人民民主的建设当中去。

  当今时代,西方的政党制度已经表现出许多弊端,继续向西方学习,照搬西方模式对中国来说不过是死胡同,但是如果因此消极应付,也必将错失历史赋予我们的良好机遇。中国共产党必须走自己的路,创造出一个能够被全世界信服的治国模式,这是我们党必须承担起来的历史使命。对于今天的中国共产党而言,这既是对自己历史的继承,也是时代和人民的要求。

  

  参考文献:

  [1]叶笃初,卢先福.党的建设辞典[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9:35.

  [2]毛泽东选集:3[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94-1095.

  [3]毛泽东文集:3[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47

  [4]邓小平文选:2[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41-142.

  [5]邓小平文选:2[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27.

  

  责任编辑: 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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