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弃保”现象初探

发布时间:2015-06-11 10:51:53

官方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累计已有3800万人中断缴纳社保。笔者通过相关途径了解到,由于只能转移社保资金的70%,剩余30%要留在当地,再加上15年的缴费年限要求,农民工群体在尴尬、无奈中被迫成为弃保大军的主力。笔者了解到,目前中断缴纳社保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参保满15年后中断社保,退休后直接领取养老金;另一种情况则是保费缴纳未满15年,暂时中断或者彻底中断社保。中断社保的人群主要集中于下岗失业人员、小微企业员工和流动性较大的务工人员这三类。“15年的缴费期对经济紧张、频繁流动的农民工来说过于漫长,反倒成了一种负担,因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不可能在同一地区、同一企业工作满15年。从这点上看,农民工弃保有了“合理”的理由。第一,农民工群体的工作具有不稳定性,多数农民工外出打工只是权宜之计。第二,由于工资并未增加,扣除养老保险金后,农民工拿到的工资比缴纳保险前拿到的有所减少。对一些家境贫困的农民工来说,养老保险金只是“望梅止渴”,甚至还可能增加了一笔额外支出。第三,养老保险金转移接续制度不完善,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社保无法顺利实现有效对接。更多的人将农民工“弃保”现象归咎于社保的“碎片化”,移动、转保、接续的困难,这也只是部分原因。社保画地为牢,各自为政,与农民工“候鸟式”生存状态格格不入。一旦离开打工地,又无法成功转保的话,企业缴纳的部分就化为乌有,企业损失巨大,自己也没有任何得益,这笔“买卖”实在不划算。退一步说,就算移动问题解决了,农民工就愿意缴纳社保吗?未必。按相关规定,农民工的社保个人缴费比例为4%-8%,如果交齐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女工生育五项保险,合计费用占到了工资总额的40%左右。不说40%,哪怕8%,对于月收入普遍只有2000多元、处于“养家糊口”状态的农民工来说,也是一笔沉重的负担。今天饭都没吃好,谁会管明天喝什么?由此可见,农民工“弃保”原因主要在于:(1)农民工在城镇的边缘性社会地位是其社会保障严重滞后的根本原因。正处在转型加速期的中国社会仍带有明显的二元特征,附着了太多利益的户口仍在发挥着作用。没有城镇户口就不能平等地享受到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不是城镇职工就不能平等地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待遇(尽管这种体制具有过渡性),正是这些结构性的制度安排使农民工处于城市社会的底层而成为边缘群体,也正是这种边缘性的社会地位使其难以享受社会保障权益。(2)社会保障立法不健全,政府及社会重视程度不够。我国尽管在1998年以来就建立了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的相关法律,但关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没有相应的立法。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使他们的社会保障工作难以实现强制性原则。同时很多城市把眼光着眼于地区利益,为解决城市居民就业问题,对农民工频频设卡,不重视、不解决农民工的就业问题,更不用说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了。部分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业主对社会保险缺乏正确认识,错误地认为参保是加重企业负担,瞒报应参保人数。(3)农民工自身社会保障意识较差,这在一定程度上缓释了问题的紧迫性。农民工对于用人单位和自身参保持无所谓的态度,其理由主要有:缴纳保险费减少了现金收入;担心将来社会保障没有“保障”;怕失去工作机会而不敢向用人单位争取社会保障权利等。(4)一些思想观念客观上阻碍了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问题的解决。这些观点认为目前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时机不成熟;农民工仍与土地保持着一定的权属关系,土地可以做其生存保障的兜底性载体;农民工流动性强,农民工在跨省、跨县市流动就业时,也因为各地标准不统一而使社会保障转移的实践可操作性很差等等。(5)资金问题也是农民工社会保障迟迟没有提上日程的客观原因之一。近几年,国家和政府集中精力与财力加强城镇社会保障改革与建设,以确保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但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仍旧

农民工“弃保”现象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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