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计划项目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8-08-16 10:23:46

我单位为保证完成好所承担的市科技计划项目,特承诺如下:

一、坚决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使用,单独立帐,并且按照任务书填写的自筹资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足额到位。

二、按时参加验收,项目执行3年后,及时向(市县)科技局相关科室提供验收材料,并接受验收。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推迟验收,需及时向(市县)科技局相关科室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

三、项目执行过程中不随便变更项目负责人及参加人员,如需要变更及时向市科技局相关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连续性。

承诺人(单位法人)签字:

项目承担单位公章

科技计划项目承诺书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