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上海公安基层派出所实有人口管理工作的问题与对策
发布时间:2019-08-07 21: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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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上海公安基层派出所实有人口管理工作的问题与对策
作者:盛栋杰
来源:《经营管理者·上旬刊》2017年第03期
摘 要:伴随着经济腾飞,社会分工日趋多元和复杂,流动人口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在此背景下,政府提出了实有人口的概念,它包括了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户籍人口、外籍人口。实有人口管理是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公安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实有人口管理以公安机关为主导、以条为主、条块结合、自上而下的控制型管理模式,实施有效管理,不仅仅关乎到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地区稳定,且与经济、社会发展有紧密联系。本文简要分析了目前基层派出所实有人口管理现状,并提出一些对策建议。
关键词:实有人口 派出所 信息登记
一、基层派出所实有人口管理现状
1.管理理念。实行“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是当前在社会治理创新理念下的一项重要举措。“实有人口”概念第一次被提出是在1997年公安部“苏州会议”上,2010年上海市开展世博会安保工作期间,随即构建了“两个实有”全覆盖的管理理念。体系
2.管理体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公安指导、部门司职、社区实施”原则,基层派出所所在街道成立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推进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工作。基层派出所分管社区副所长承担实有人口管理的具体实施,同时,设专兼职人口专管员1名具体负责协助所领导做好辖区实有人口信息质量管理工作,社区民警承担相应工作。街道成立社区综合协管队伍,对实有人口进行专业化管理,居委层面成立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小组,在居委会建立“实有人口信息采集点”,由居委干部、社区民警、社区综合协管队员共同开展工作,实行“一级对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模式,确保相关工作措施的落实。
3.社区民警现状。社区民警作为实有人口管理工作的主力军,承担着对居(村)委“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社区实施工作开展日常指导;指导社区综合协管队员信息采集工作;对居(村)委实有人口信息质量开展日常实地测查;对被列为重点的房屋和区域,落实整治措施;对出租房屋房东、用人单位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落实信息登记情况定期开展检查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违反居住登记行为予以处罚等众多管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