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工作守则

发布时间:2019-01-15 15:06:13

司机工作守则

  司机工作守则

驾驶员工作守则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原《车辆管理办法》,现对公司驾驶员工作规范进行补充完善。

具体内容如下:

一、车辆调度

工作用车要按照工作事项的轻重缓急、职务高低、登记先后的原则,由行政部统一调度安排。

二、驾驶员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车,不违章行车。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注意车辆的定期保养,逾期各证照的年审,定期检查车辆主要机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3、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首先请示上司,提出具体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4、驾驶员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公司并给予行政处罚。

5、节约用油,做好派车单等行车记录和维修、油耗的登记;

6、车辆费用的控制和报销。

三、驾驶员行为规范

1、驾驶员对派车指令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2、驾驶员严禁出公车办私事,未经批准严禁将车辆交给与他人驾驶。

3、周末、节假日,公务车应停放在公司租用的停车库内,严禁停放在其它地方。

遇有特殊情况,经行政部经理书面批准后(可后补),车辆可不停放在公司租用的车库内。

若违犯上述规定,发现一次扣款500(一天之内)

4、车内禁止吸烟、禁止在吃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

行车时禁止向车外吐痰或乱丢杂物等不文明行为。

5、驾驶员要提前了解和掌握行程安排,提前设计好行车路线,并与联系人沟通好,不能现问行程安排。

6、驾驶员与领导同车时,不得主动与领导交谈,并将手机调至振动状态。

7、驾驶员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

车内客人谈话时不要随便插嘴,除非客人主动搭话。

8、驾驶员在驾车过程中,不得接打电话,如有特殊原因,可在征得车内乘客同意后,将车辆停靠在安全位置接打电话。

9、乘车人员接听、拨打电话时,驾驶员应主动将车辆音响调至静音或调低。

10、鉴于驾驶员工作的特殊性,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问的事不问。

11、不能随意查看公司要求驾驶员传递的上下级部门相关文件。

12、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13、驾驶员须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应 24 小时开机。

14、不得公车从事营运行为及承载与本单位无关人员。

15、不得将公司车辆油料卡交他人使用,超额油耗由驾驶员自负。

驾驶员行为规范适用于《车辆管理办法》

为了切实加强幼儿园专用校车安全管理, 保障幼儿乘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县、局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校车安全管理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校车必须做到专车专用,严禁从事与接送幼儿无关的活动。

3、校车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 ,有 3 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2)年龄55周岁以下,思想品德好,责任意识强,身体健康;

(3)最近 3 年内无一安全事故记录;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制定接送方案,确定校车接送路线,做到定线路、定时间、定人员、定时速,切实做到一人一座,确保运输安全有序。

5、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及时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6、校车要配备有效的灭火设备。

在车厢外显著位置公示监督和投诉举报电话。

7、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逐人落实交通安全责任。

加强对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并对驾驶员从事接送学生的活动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 改,坚决杜绝超员运行、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8、驾驶员要着装整洁,语言文明,不得搭载本车学生以外的其他人员。

9、驾驶员岗位要相对固定,不得随意调换和替换。

10、建立健全乘车安全管理制度、资料管理制度、教师跟车制度、每日交接工作制度,并完备相关的工作记录存档保管。

11、在幼儿园门口设立醒目的交通安全警示牌和交通提示,铺设路面减速设施,完善学校周边公路和学校门口的交通安全设施

12、要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教育幼儿乘坐正规校车。

实施校车文化建设,营造安全文明的乘车氛围。

13、每季度要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性能鉴定,并建档管理,加强对校车的日常监管。

14、要制定学生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加强和改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15、如遇风雪雾等恶劣天气,影响校车安全运行,可自行决定校车停运,并将情况及时上报。

司机工作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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