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解释

发布时间:2020-05-15 21:54:52

工资总额解释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指标解释

2012年2月23日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指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

从业人员的统计原则

从业人员不包括:

(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2)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

什么是劳务外包人员?

劳务外包人员企业根据自身在生产过程的实际情况,把非核心的、辅助性的、季节性强的、不定期生产的生产环节或是生产线外包出来,由专业公司负责组织人员按计划和指标进行生产,这样的人员称为劳务外包人员。

劳务外包人员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区别?

虽然劳务外包人员与劳务派遣人员都在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但是劳务外包人员的具体工作是不由实际用工单位管理和组织的,而劳务派遣人员则完全由实际用工单位管理和组织。

劳务外包人员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区别?

举例一:本单位的保洁人员,虽然在本单位工作,但是单位与保洁公司之间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务派遣合同,因此这些人员不在本单位统计,而应由保洁公司统计。类似情况还有单位的保安人员、室内绿植管理人员等。

劳务外包人员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区别?

举例二:建筑业企业使用的施工人员,多数是通过劳务外包公司雇佣的,这些施工人员虽然在建筑企业工作,按统计原则,这些施工人员由劳务外包公司统计,而具体用工的建筑业企业不予统计。

劳务外包人员如何统计?

劳务外包人员人数及其工资由派出劳务的单位负责统计,而不是为哪个单位干活就由哪个单位统计,不同于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人员如何统计?

劳务派遣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且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人员。

无论用工单位是否直接支付工资,劳务派遣人员均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而劳务派遣单位(派出单位)不填报这些人员。

非全日制人员

非全日制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人员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其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且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的人员。非全日制人员不包括不定时工作制人员,如:老师、编辑等不坐班人员。

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指在单位中行使管理职能、指挥或协调他人完成具体任务的人员。如在企业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包括:企业董事、企业经理、企业综合职能部门经理或主管。在建筑业中管理人员包括行政管理人员、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一般为单位中层及以上人员。具有对人财物管理支配能力的人员。

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举例:

(1)机关单位的管理人员:一般指单位第一层局级及第二层处级。

(2)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一般指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各科室负责人。

(3)企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一般指企业第一层和第二层的管理人员。包括:企业董事、企业经理、企业综合部门经理或主管。

在岗职工

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并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工资和社会保险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在岗职工还包括:

(1)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如使用的农村户籍人员)

(2)处于试用期人员

3)编制外招用的人员

(4)派往外单位工作,但工资仍由本单位发放的人员(如:挂职锻炼、外派工作等情况)

在岗职工不包括:

(1)本单位使用的且由本单位直接支付工资的劳务派遣人员。应统计在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指标中;

(2)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有承包劳务的单位统计为在岗职工。

其他从业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指本单位中不能归到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中人员。此类人员是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具体包括: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以及在本单位中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报告期内(年度、季度、月度)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

注意:年度、季度、月度的平均人数不得用期末人数替代,要根据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得到。

平均人数的计算原则

公休日与节假日的人数应按前一天的人数计算

对新建立不满整月的单位(月中或月末建立),在计算报告月的平均人数时,应以其建立后各天实有人数之和,除以报告期日历日数求得,而不能除以该单位建立的天数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的计算方法

根据报告期不同分为:

(1)月平均人数

(2)1-本季平均人数

(3)年平均人数

举例:月平均人数计算

某单位3月28日建立,每天从业人员人数如下:28日20人,29日20人,30日22人,31日22人。

3月份平均人数:

(20+20+22+22)/31=2.7≈3(人)

注意:计算平均人数要四舍五入

错误的填写:如果用31日时点人数22人替代,两者相差19人。

举例:1-本季平均人数计算

某公司从业人员各月平均人数如下:1月40人,2月20人,3月26人,4月40人,5月43人,6月52人。

二季度季报 1-本季平均人数为:

(40+20+26+40+43+52)/6=36.8≈37(人)

错误的填写:如果用6月平均人数52人替代,两者相差15人

举例:年平均人数

某公司2011年9月成立,各月从业人员月平均人数如下:9月6人,10月15人,11月15人,12月18人。

2011年全年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6+15+15+18)/12=4.5≈5(人)

注意:应该用12个月不能用4个月!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指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号令)进行修订,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

工资总额统计原则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工资总额可能对应的会计科目

(1)按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规定发放职工的工资和津补贴、奖金等应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因为通过这个科目能够汇总反应职工薪酬的和数。

劳动工资统计的是员工实际拿到的工资,所以应该统计的是该科目本年度1-12月的借方累计数。

(2)如果单位没有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发放的职工薪酬,就只能在各项支出科目中汇集发放给本单位的职工工资总额。一般归集职工工资的科目,有各项成本科目、管理费用、营业费用、事业支出等,在这些科目中发放的实物和补贴也应算在工资总额中。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从构成角度分解为四部分: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其他工资

凡是在这4个方面范围内的均应统计在工资总额中。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各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

包括工龄工资(年功工资)。

不包括定时、定额发放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也不包括补发的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基础工资。

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也可称为效益工资、业绩工资。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奖金;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绩效工资

具体包括:值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如年度、季度、月度等)、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以及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年底双薪等。但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钱和各种资本性收益。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偿本单位在岗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以及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具体包括: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如:过节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不休假补贴、无食堂补贴、单位发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以及上的各种商业性保险等。

其它工资

其他工资指上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三类工资均不能包括的发给在岗职工的工资,如补发上一年度的工资等。

包括:一次性发放的可自由支配的住房补贴等。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计算公式为: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劳务派遣人员平均工资和其他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均为计算生成,不需要单位网上填写。

补充资料:

本表数据包含的单位数(48) 个

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统计原则上以填报基层年报表(I102-2表)的单位作为计算单位数的依据。但是,目前有些地区的工资统计报表仍然采用由主管部门整体上报,例如县教育局将全县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统一报到当地统计局,该指标主要针对这种情况设置。单位需要填报本报表数据所包括的法人单位个数。

工资总额解释

相关推荐